演绎最好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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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最好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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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的世界里,就像运动比赛一样,进攻就是最好的辩护。

——艾伦·德肖维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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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艾伦·德肖维茨出版了这本解剖美国司法体制的经典著作——《最好的辩护》,这一年德肖维茨正值事业巅峰,新书一经问世,便被翻译为多国文字,销量数以百万计。每个人都想知道,这位经典案例制造者是如何成长起来的?他为何专为“坏人”辩护?德肖维茨逆转裁判的辩护技巧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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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法学院最年轻的教授

1938年,德肖维茨出生在纽约布鲁克林区。由于居住的街区充满了贫穷和混乱,德肖维茨自幼便跟着街头混混们一起打架惹事。顽皮的德肖维茨很不受老师们待见,有一次在全州举行的政治历史测验中德肖维茨拿到了高分,老师特意把他叫到一边提醒他只是一个75分学生,建议德肖维茨学个一技之长糊口。高中毕业之后,德肖维茨进入了一所本地大学的文学院。或许是摆脱了混混同伴,或许是摆脱了泼冷水的老师们,德肖维茨学习的兴趣日益提高,天赋加勤奋,使他竟然变成了一位好学生,他开始立志要进入一流法学院学习。

文学院毕业后,德肖维茨进入耶鲁大学法学院继续深造。耶鲁的第二年,德肖维茨在学术上崭露头角,担任《耶鲁法律评论》的编辑。德肖维茨28岁时,成为了哈佛法学院历史上最年轻的教授,教授刑法学和相关课程。

不走寻常路的德肖维茨没有选择成为一名藤椅上的学者,他在授课之余,开始接手刑事辩护业务。虽然只是兼职,但德肖维茨连续在辛普森杀妻案、泰森案、克林顿总统弹劾案和美国总统特朗普弹劾案中担任辩护律师。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德肖维茨曾以专家顾问的身份来到中国,为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的建设和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提供咨询,推动了中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

学者与律师身份已使德肖维茨名满天下,才气过盛的他开始勤奋著述,将自己的执业经历和心得写成文字。细数德肖维茨的作品,种类极为丰富,除了在中国享有声誉的《最好的辩护》、《致年轻律师的信》、《你的权利从哪里来》以及《合理的怀疑:辛普森案如何影响美国》,他还著有两本小说《命运的逆转》和《魔鬼代言人》,均被拍作好莱坞电影,还获得了大奖。

身份如此之多,哪个身份他最喜欢?德肖维茨在《最好的辩护》一书的结尾做出了回答:“前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费利克斯·法兰克福特曾说,他认为没有一个头衔能比‘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更加荣耀了。在我看来,没有一个头衔能比辩护律师更崇高可敬了”。

然而,正是德肖维茨最喜欢的辩护律师的身份给他带来了麻烦。德肖维茨走在大街上,经常有人走过来告诉他,“德肖维茨教授,你是我的偶像,可你为什么要替那些坏人辩护呢,你令我太失望了”。

为什么要替坏人辩护?这是德肖维茨在《最好的辩护》里最想告诉读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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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为坏人辩护

首先,德肖维茨认为,为谁辩护无关乎正义。

在这里,德肖维茨写到,人人都想得到的是胜诉,那个将胜诉的愿望掩盖起来的假象才叫正义。何为正义是难以判定的。德肖维茨在书中讲了一个经典笑话:一个律师刚刚打赢了一场重大官司,立刻给他的委托人拍电报:“正义已经取胜。”委托人火速回电:“立即上诉。”说穿了,在现行美国司法架构里,正义属于第三方业务,它不归控辩双方掌控,而由法官或陪审团构成的天平加以调度。至于该天平是否能如期调度出“正义”,纯属天晓得。

其次,为了避免不正义,接受辩护是“坏人们”享有的权利。

德肖维茨进一步论述到,虽然何为正义是难以判定的,但是何为不正义却是很好辨认的。由于被告生来在智力和其他方面都良莠不齐,他们在表达能力、思维逻辑和雄辩口才方面差别很大。被告辩护律师——他们在这方面受过专门训练,就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为被告提供这方面帮助。决定一个被告是否应被认定有罪,应受到惩罚,司法机关必须提供证据,而被告应享有法律赋予的辩护机会。

以辛普森杀妻案为例,当在梦幻律师团的辩护下,橄榄球巨星辛普森被当庭宣布无罪释放时,多数的美国人都极为愤慨,人们认为原来只要能请到好律师就可以逃脱罪责。然而,没有人想到,与辛普森花费的千万美元律师费相比,检方的花费更多。德肖维茨在一次演讲中提到,辩方有一打的律师,而检方几乎用了四打的律师。辩方只有几个调查人员,而检方则能够获得整个洛杉矶警局、联邦调查局、芝加哥警局、甚至国际刑警组织的支援——数万名的人力。

德肖维茨认为,美国的司法制度建立在“不说出”全部事实的基础之上,律师的工作就是用一切合法手段来“隐瞒”全部事实。因此,为被告配置辩护律师,正是程序正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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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到最好的辩护

拥有如此众多惊人的战绩,年过耄耋之年的德肖维茨至今仍站在台上为当事人辩护。2020年年初,在美国总统特朗普弹劾案中,德肖维茨便是特朗普律师团的成员。德肖维茨重新使用前总统安德鲁·约翰逊在1868年弹劾案审判期间使用的论点,在参议院代表特朗普进行辩护。虽然德肖维茨不参与法律团队的日常工作,但他负责的是最重要的环节——就弹劾的宪法标准这一具体问题进行辩论。

什么使得德肖维茨的辩护如此成功?他在《最好的辩护》第十章“为辩护者辩护”中论述了哪些律师是最差的律师?哪些是优秀律师应当具有的品质?

德肖维茨建议辩护律师应当避免成为如下这七类人:第一、没有和当事人划清界限,成为了同伙的人。当律师太接近某个企业的会议厅或展售厅,而这企业又是欺诈或非法集团时,他就有可能遭到起诉。第二、爱出风头的律师。为了自身的名声而牺牲了当事人的利益,即使是好的律师,一旦一心想成为媒体的宠儿,也无法分辨其中利弊。第三、常业犯的家族刑事律师。第四、牺牲当事人利益而讨好检察官的律师。第五、将个人名誉置于当事人利益之上的律师。当刑事辩护律师开始过度关心自己正直的名声时,就会牺牲委托人,尤其是那些贫穷或遭到歧视的当事人。第六、重视诉讼事由高于委托人本身的律师。有些律师痴迷于反对死刑等立法规定,想在政府系统中完成更激进的改革。这些事由或许高尚,却有时会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第七、缺乏热诚的律师。太多的刑事辩护律师都过于怠惰和冷漠,他们只关心诉讼费用,费用一到手,就想尽快结案,好在接受新的案子继续赚钱。这些辩护律师看待委托人,就像百货公司看待商品,越快脱手越好。

然而,何为最好的辩护?德肖维茨总结为,在法律的世界里,就像运动比赛一样,进攻就是最好的辩护。在为被告辩护时,最好的防守经常是猛烈且热诚的进攻。利用自己的风格与技巧,在特定的时刻配合特定委托人的需要。

经常有人问德肖维茨,如何选出最好的律师?德肖维茨认为遵循如下两个原则可以挑选出好的律师,这也为律师们找到了奋斗的目标。第一、确定所选择的律师关心委托人最好的法律利益,而不是为了其他个人利益或律师的生涯利益。第二、所挑选的律师应该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拥有各种不同的能力。只懂得认罪协商的律师并没有什么协商的筹码,反而是最令人害怕的律师通常才是最好的认罪协商者。

德肖维茨带有太多的光环,以至于很多人不断的在模仿他。然而,正如德肖维茨在另一本著作《致年轻律师的信》中开篇所提到的,模仿一个人不如学习一个人。如果你是一个有梦想、有主见、有经历的人,你更应该懂得学习。你该如何学习?那就是要从他人的学识、经验、志趣中去汲取能滋养自己的独特养分,从而造就一个与众不同的律师。即使我们从事的是其他职业,道理也是相通的。

文章配图来自网络搜索

本文转载自“法庭内外”

原标题:《演绎最好的辩护 ——读《最好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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