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圆盘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手持伐木锯机怎么看锯片尺寸 › 木工圆盘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1)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开锯与料锯不得混用。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2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纹末端应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4)启动圆盘锯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抬高,遇木节要缓慢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辊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木工圆盘锯操作时,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以免发生伤害事故。 7)必须紧贴靠尺送料,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8)短窄料应用推辊,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的短料。 9)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整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10)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11)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 12)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