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追梦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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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追梦中国

2024-07-13 09: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学工部(处)﹝2019﹞42号

各二级学院、书院: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激发我校广大师生爱国热情,体现教育活动的仪式感、参与感和现代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9〕38号)精神,现面向全校师生开展以“追梦中国—我与祖国共成长”为主题的手抄报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书院要围绕主题,组织师生开展手抄报手绘活动,活动以小组形式进行,每组4-8名大学生组成,可跨学院组队,可安排1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要积极参与组织和指导工作。作品必须为纸质手绘,扫描为JPG格式,扫描件必须清晰完整,有较高的分辨率,与作品的质感和色彩一致,大小不超过10M,不受理电脑软件制作、机器打印和照相版的作品。作品扫描件刻录为光盘。

(二)参评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参评队伍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参评要求

以学院、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报送,提交手抄报扫描版,每学院至少报3份作品,每个书院至少报1份作品,不设上限,不接受个人或团队自行报名。

三、相关要求

1.9月2日前各二级学院把优秀手抄报电子版(大小在1M以上,10M以下)及“追梦中国—我与祖国共成长”手抄报征集活动登记表(附件1)、“追梦中国—我与祖国共成长”手抄报征集活动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并以“学院、书院名称+‘追梦中国—我与祖国共成长’手抄报征集”命名打包发至学生工作处。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手抄报按照评选标准和报送要求进行评审,同时按要求择优上报省教育厅参加评选。

四、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鑫;联系方式:2716044,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追梦中国—我与祖国共成长”手抄报征集活动登记表

2.“追梦中国—我与祖国共成长”手抄报征集活动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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