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看过来,这里继续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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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5月15号起, 昆明交警对主城北市区部分区域及道路 进行了货运交通组织临时调整, 根据最新消息这项措施将继续施行。 10月29号昆明交警发布通告:为进一步优化昆明市主城区货运交通组织,自2021年11月6日开始至2022年4月30日,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挂车、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全天24小时不得进入穿金路(不含)、沣源路(不含)、龙泉路(不含)、金色大道(含)、北辰大道(含)围合区域以内道路行驶。
禁货区域和绕行路线 除上述区域及道路外,昆明市主城区其它货运交通组织调整措施以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对昆明市主城区货运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的通告(第二阶段)》为准;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守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通行要求。
确因需要进入上述限行道路或区域从事城市基本生产、生活保障的受限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违反上述限制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1年11月6日起施行 附通告原文
在此提醒广大货运车驾驶人, 请严格按照以上规定 及道路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 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内容来源:昆明交警 编辑:唐鹤嘉 霜降 来源:都市条形码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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