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电动车牌照办理指南(附电动车上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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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苏州电动车上牌需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到上牌地点办理。 电动车上牌: 办理条件: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查看详细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所需材料: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外地户籍还需居住证) 2.车辆来历证明(购车发票) 3.车辆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进口凭证 办理流程: 拿上所有材料及车辆至全市各注册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安装全省统一制式的新电动自行车号牌即可。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苏州电动自行车上牌地点汇总 电动车牌照补办: 办理条件: 已在苏州交管部门办理过非机动车车牌(黄牌、绿牌)的电动自行车,车牌遗失或失窃,需办理车辆补牌登记 补办材料: 1.车辆、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 2.车牌遗失声明 3.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车辆进口凭证 4.非本人办理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 姑苏区干将西路301号或工作时间致电65233002(非机动车管理科)咨询就近办理点。 注:白色临时信息牌为一次性发放的备案登记牌,不办理补牌登记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00~17:00 苏州电动车上牌条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上牌的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a)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b) 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c) 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 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 km 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d) 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 kg。 e) 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 V。 f)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 W。 g) 铭牌应当用中文标明以下信息: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制造年月等。铭牌上标明的内容应当规范、清晰耐久且易于识别。 H) 在电动自行车车架本体不可分隔的醒目部位(前管和中接头应当优先考虑)表面.应当永久性地标上每辆电动自行车唯一的整车编码 。 I) 电动机编码至少应当包括电动机功率和电压的信息,并应当永久性地刻制在电动机外壳上。 J) 产品合格证应当用中文清晰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或商标、生产厂及地址、制造日期、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驱动方式(电驱动和/或电助动)、最高设计车速、整车质量、电动机功率和额定电压、电池种类等。上述信息还应当具有可识读的二维码等信息码。 k) 使用电驱动功 能行驶时,最高车速不超过最高设计车速,且不超过25 km/h;b)使用电助动功能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不提供动力输出。 l) 整车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mm;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mm;前、后轮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mm;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 mm。 m) 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 mm。 n) 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小于或等于175 mm。 o) 电动自行车应当有车速提示音,并符合下列要求:当行驶车速达到15 km/h时持续发出提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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