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邦炜:历史学如何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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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邦炜:历史学如何算起来?

2024-07-03 04: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我发现上述数据很成问题是从阅读有关论著开始的。较早读到的是余也非先生的《中国历代粮食平均亩产量考略》[12]和吴慧先生的《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13]。他们掌握资料比我全面许多,其计算结果与我差距极大。而余、吴两先生的结论差异也相当明显。如吴先生用大量篇幅反驳汉代“亩收一石”论,坚持“亩产三石”说。而余先生则认为汉代南方“亩产谷四石”、折合米二石,北方亩收麦由一石逐步提高到三石。他虽然肯定宋代“北方每亩平均产量为麦一石”,但认为南方每亩产米“一般应为二石”。分歧如此之大,足见考证历代粮食平均亩产量之难,不可草率从事。于是我开始自我质疑。本人将汉、唐、宋三代粮食平均亩产均假设为一石,显然是错误的。以北宋而论,所谓“大约中岁亩收一石”,系熙宁年间吴充所说,仅就熙州(治今甘肃省临洮县)、河州(甘肃省临夏市西南)地区而言,并非全国各地的实情。其反证不少,如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言及苏州的情形:“中稔之利,每亩得米二石至三石。”[14] 吴充是就粟麦而言,范仲淹是以稻米来说,各地栽种谷物品种不同,产量迥异,很难一概而论。这时,我才想到老师当年的告诫:“古代的粮食平均亩产量是算不清楚的。”

岂止粮食平均亩产量的假设是错的,耕地总面积的估计也不对。我所认同的北宋耕地总面积为1460万余顷一说,其史料依据无非是《宋史•食货志上一•农田》里的两句话。一句是:“治平中(天下垦田)四百四十万余顷。”另一句是:“赋租所不加者十居其七。”由这两句话推算而成。所谓“十居其七”,分明是个或然数字。“四百四十万余顷”确切么?答案应当是否定的。细读这段史料,破绽显而易见:“皇祐中垦田二百二十八万余顷,治平中四百四十万余顷,其间相去不及二十年,而垦田之数增倍。以治平数视天禧则犹不及。”[15] 不到20年,耕地翻一番,绝无此种可能,断断不可信以为真。后来读到何炳棣先生《中国历代土地数字实考》一书,他列举了北宋不同年份有关耕地总面积的八个数字,认为:“仅就这八个数字之间极不稳定的大起大落,就可推知这些数字决不会反映当时的耕地面积。”[16] 何先生怀疑这些数字的真实性,言之有理。而我竟将不真实的亩产乘以不真实的亩积,从而得出北宋年粮食总产量高达1284亿斤,无疑是闹了一个大笑话。上述三组数据漏洞相当多,如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粮食播种面积分明是三个不同的概念,我将耕地面积与粮食播种面积混为一谈。又如唐亩与宋亩并不相等地,前者为4752.6平方市尺,后者为5189.4平方市尺,分别相当于0.792、0.865今亩亦称市亩(亦称市亩)[17]。宋亩分明大于唐亩,而我居然忽略不计。为避免枝蔓,这些本文恕不一一列举。

关于北宋耕地总面积,在《文献通考》等有关史籍的记载中,除何炳棣先生所举八个数字之外,更离谱的是:治平年间,“天下垦田无虑三千余万顷。”[18]去掉余数,以三千万顷计,再按一宋亩等于0.865市亩换算,当时天下垦田多达25.95亿亩,大大超过现今全国耕地总面积18亿亩。人们难免会问:这可能么?有前辈学者早年竟信以为真,据此记述道:“到英宗时,全国耕地共三千多万顷。”[19]好在杨志玖先生已于50年代初,著有《北宋的土地兼并问题》一文,专门予以订正[20] 。稍后,华山先生在《关于宋代农业生产的若干问题》一文中进一步指出:“这个统计,一望而知是靠不住的。”[21]华先生所说“这个统计”,包括“三千余万顷”以及“四百四十万余顷”等等在内。在他看来,都“靠不住”。

所谓天下垦田“三千余万顷”,只是典型个案之一。宋人提供的数据往往精确度不高,且相互抵牾,不可尽信。北宋军费在财政总支出中所占比例很高,是个不争的事实[22]。究竟高到什么程度?蔡襄、张载、陈襄都是北宋中期人,年纪相若。这三位同时代人,便其说不一。蔡襄言:“养兵之费常居六七。”[23]张载曰:“养兵之费在天下十居七八。”[24]陈襄云:“六分之财,兵占其五。”[25] 到底相信谁的?依我看来,都是“估计参谋”。人们固然有理由认为,蔡襄曾任主管财政的三司使,所言可信度应当很高。但他在治平元年(1064),除“养兵之费常居六七”一说之外,还另有一说:“天下六分之物,五分养兵。”[26] 六分之五,即十分之八强。一年之中,两个不同的数字居然出自蔡襄一人之口。关于北宋开封的人口,种师道称:“京师数百万众” [27] ,已经相当夸张。刘攽说得更悬乎:“京师至三百万家。”[28]以一家五口计,北宋开封一城人口竟达1500万人之多,即令包括开封府所辖16县在内,也让人无法想象 [29]。但我当年见风就是雨,拣起封皮就当信,竟在《北宋租佃关系的发展及其影响》一文中加以引用。过后方知:上当!至于“京师亿万之口” [30]、东京“居者无虑万万计” [31]一类的言辞,从历史统计学的角度看,纯属天方夜谈。

有关数据采用与数字计算方面的教训理当记取。然而近期在某些著述中,不靠谱的数据和数字仍时有所见。如高估宋代城市化的程度,认为“南宋时的城市人口已上升到总人口的五分之一”,超过改革开放初期。又如高估宋代的农业生产率,宣称当时“平均每个农民每年生产粮食为4158斤”,发达地区“为6930斤”。直到上世纪80年代,仍“远远低于宋朝的农业生产率”。这些有悖常理的数字,据说是计算出来的,但终究很难令人置信。“宋朝公务员富得流油,包拯年薪超千万,富可敌州。” [32]这类似是而非的说法主要是在网络与媒体上流传。正式出版的专书《两宋风云》居然也列举出一些离奇数字:“北宋时期的国民生产总值,占了当时世界的80%,是明朝的10倍之多。” [33]作者不屑于注明出处,让人高深莫测,不知其依据何在 [34]。

凡事均不可一刀切。受论题与史料的双重制约,某些问题很难算乃至无法算,如刚刚说到的宋代的GDP之类。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应当补充并强调的是,另外若干乃至更多问题能够算甚至必须算。如要揭示唐宋物价的变动轨迹,只能用数字说话。全汉升先生40年代所著《唐代物价的变动》《北宋物价的变动》《南宋初年的物价大变动》《宋末通货膨胀及其对于物价的影响》[35]等文,在数据的运用与计算方面是相当成功的,具有示范意义。数字论证法如果运用得当,有助于不少历史问题的解决。有关事例较多,仅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各略举一二例证。

其一,算出独到见解。如40年代,据全汉升先生在《唐宋政府岁入与货币经济的关系》一文 [36]中计算,唐天宝八年(749)钱币所占比例仅为3.9%,到宋治平二年(1065)高达51.6%[37] 。依据这些数字,全先生指出:政府的收入在唐代中叶以后,钱币所占比重逐渐增加,实物所占比重逐渐减少,到北宋治平年间,前者所占比重超过后者。这无疑是有关唐宋时期财政收入结构性演变的一大重要见解。80年代初,贾大泉教授在全先生研究的基础上,将这项研究进一步向前推进。他在《宋代赋税结构初探》一文中认为宋代“国家财政三分之二以上来自农业二税以外的赋税收入”,并以数据为证:熙宁元丰年间,二税收入仅占30%,工商杂税等其它收入占70%。[38]我个人认为,其数据与结论是可信的。

其二,验证既有结论。如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宋朝重用文臣、压抑武将,但论证不够坚实。80年代初,梁天锡教授在《宋枢密院制度》一书中对两宋十八朝枢密院长官的文武构成进行统计,得出文臣占91%,而武将仅占9%的数据,从一个侧面印证宋朝奉行重文轻武政策[39]。值得注意的是,梁教授的统计是动态的,表明重文轻武政策在宋朝前后又有所变化和调整。又如宋代布衣入仕者增多,究竟多到什么程度?70年代,陈义彦先生对《宋史》1953人的家世作统计,其结论是宋代布衣入仕者占55.12%[40]。他将无谱系记载者一概视为布衣,李弘祺教授认为不准确、应剔除,布衣入仕者应占32.53%[41]。此前,孙国栋先生的统计则是:晚唐名族公卿子弟贡举而进者占76.4%,至北宋跌至13%;寒族晚唐仅占9.3%,北宋增至58.4%[42]。这些统计难免欠精准,但我个人认为,他们用数字说话的努力值得肯定。

其三,订正不确陈说。60年代,有前辈学者指出:唐代“科举制是最主要的做官途径”;“绝大部分都是科举出身而致位宰相的”。本人在《略论唐代科举制度的不成熟性》一文中采用数字论证法,试图予以修正。依据数据,我认为:“从数量上说,唐代入仕为官的主要途径不是科举中第,而是流外入流”;“唐代宰相之中,科举出身者与非科举出身者大约各占一半。” [43]从前学界通常认为,唐代妇女再嫁者甚多,而宋代极少。本人在《婚姻与社会·宋代》一书中采用抽样数据统计法,以期证明宋代妇女再嫁者并不少于唐代 [44]。至于其方法是否合理、数据是否可信、结论是否正确,则有待读者评判。

总之,本人从总体上对数据论证法持肯定态度,且尽力予以运用。“让历史学算起来”,问题不在算不算,关键在于如何算。算得好,事半功倍,论证有力。胡乱算,破绽百出,适得其反。不宜草率为之,而应审慎行事。本文无甚高论,浅见不过如此而已。

(文稿草成后,学友陈鹤曾提出修改意见,谨此致谢。)

[1]参看罗志田:《数字与历史》,《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3期,第115-118页。罗教授在此文中还指出:“我们历史上留下来不多不全的数字中,很多又并不那么可靠”(第115页)。

[2]当年(1961-1964),我的研究生指导老师是金宝祥先生。

[3]吴宗国:《汪篯传略》,汪篯:《汉唐史论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270页。

[4]汪篯:《隋代户数的增长》《史籍上的隋唐田亩数非实际耕地面积》《史籍上的隋唐田亩数是应受田数》《唐代实际耕地面积》,《光明日报》1962年6月6日、8月15日、8月29日、10月24日《史学》版。收入汪篯:《隋唐史论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28-69页。

[5]汪篯先生在《唐代实际耕地面积》一文中说:“唐天宝时实有耕地面积,约在八百万顷至八百五十万顷(依唐亩积计)之间”(《汪篯隋唐史论稿》第67页)。

[6]据杨志玖:《北宋的土地兼并问题》,《历史教学》1953年第2期,第18-19页。

[7]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二《营田杂录》,刘琳、刁忠民、舒大刚、尹波等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0册,第5985页。

[8]据宁可:《汉代农业生产漫谈》,《光明日报》1979年4月10日《史学》。收入《宁可史学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521页。

[9]张邦炜:《北宋租佃关系的发展及其影响•引言》,《甘肃(现称西北)师范大学学报》1980年第3期,第14-15页。

[10]金观涛、刘青峰:《兴盛与危机——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56-57页。此后,金观涛、刘青峰又在《历史表象的背后——对中国封建社会超稳定社会结构的探索》(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版,第43页)、《中国古代社会的超稳定结构》(《金观涛、刘青峰——反思•••探索••创造》,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108-110页)等论著中予以引用。

[11]张邦炜:《两宋史散论》,四川师范大学电子出版社2008年。此书系该社为申请建社而仓促出版,故无版权页,且错字甚多。

[12]余也非:《中国历代粮食平均亩产量考略》,《重庆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3期,第8-20页。

[13]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此书正式出版前,1983年已在成都中国经济史学术讨论会上分发其油印本。

[14]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范仲淹全集》,李勇先、王蓉贵校点,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34页。

[15]脱脱等:《宋史》卷173《食货志上一•农田》,中华书局1977年,第4165-4166页。

[16]何炳棣:《中国古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9页。

[17]据余也非:《中国历代粮食平均亩产量古今对照统计表》,载其所著《中国历代粮食平均亩产量考略》文末。

[18]马端临:《文献通考》卷4《田赋考四·历代田赋之制》,中华书局1986年,第58页。

[19]吕振羽:《简明中国通史》,上海光华书店1949年,下册第447页。吕老《通史》撰写于1947年,当时身处战争前线,查找史料之难,异乎寻常,出此差错,在所难免。

[20]杨志玖:《北宋的土地兼并问题》,《历史教学》1953年第2期,第18-19页。

[21]华山:《关于宋代农业生产的若干问题》,《山东大学学报》1960年3、4期合刊,第51-66页。收入华山:《宋史论集》,齐鲁书社1982年,第1-29页。

[22]参看汪圣铎:《两宋财政史》,中华书局1995年,第395-402页;王育济:《关于北宋“养兵之费”的数量问题》,《山东大学学报》1990年第1期,第20-25页。

[23]蔡襄:《论兵十事奏(治平元年)》,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1003《蔡襄十》,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46册第384页。

[24]张载:《张载集·文集佚存·边议》,中华书局1979年,第358页。

[25]陈襄:《上神宗论冗兵》,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21《兵门·兵议下》,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校点整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330页。此文文末原注:“熙宁二年(1069)上,时知谏院”(第1330页)。

[26]蔡襄:《上英宗国论要目十二事·强兵》,《宋朝诸臣奏议》卷148《总议门·总议四》,第1694页。此文文末原注:“治平元年上,时为三司使”(第1696页)。

[27]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30靖康元年正月二十日丙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上册第225页。

[28]刘攽:《开封府南司判官题名记》,《全宋文》卷1503《刘攽二十》,第69册第184页。

[29]据《宋史》卷85《地理志一·京畿路》记载,开封府所辖16县为开封、祥符、尉氏、陈留、雍丘、封丘、中牟、阳武、延津(旧称酸枣县)、长垣(曾称鹤丘县)、东明、扶沟、鄢陵、考城、太康、咸平。崇宁年间,开封府“户二十六万一千一百一十七,口四十四万二千九百四十”(第2106-2107页)。以一户五口计,总人口超过110万。此时,北宋开封已是上百万人口的大都会,应无疑义。周宝珠教授的估计是:“北宋东京最盛时有户13.7万左右,人150万左右”(周宝珠:《宋代东京研究》,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325页)。

[30]范祖禹:《上哲宗封还臣寮论浙西赈济事状》,《宋朝诸臣奏议》卷106《财赋门·荒政》,第1144页。

[31]宗泽:《宗泽集》卷1《乞回銮疏(靖康元年九月)》,浙江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16页。

[32]参看新华:《“包青天”年薪过千万?》,《江南时报》2011年2月21日第14版。

[33]袁腾飞:《两宋风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页。

[34]参看魏峰:《宋代GDP神话与历史想象的现实背景》,《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14年第2期,第145-149页。

[35]全汉升:《唐代物价的变动》《北宋物价的变动》《南宋初年的物价大变动》《宋末通货膨胀及其对于物价的影响》,分别刊载于《“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1本第101-148页,1943年;第11本第337-394页,1944年;第11本第395-423页,1944年;第10本第201-230页,1942年。

[36]全汉升:《唐宋政府岁入与货币经济的关系》,《“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0本上册,1948年。收入全汉升:《中国经济史研究》,台北稻香出版社1991年,上册第209-264页。

[37]据全汉升:《唐宋政府岁入与货币经济的关系》第7表《唐宋岁中总额中钱币所占之百分比》,全汉升:《中国经济史研究》第230页。

[38]贾大泉:《宋代赋税结构初探》,《社会科学研究》1981年第3期第51-58页。

[39]梁天锡:《宋枢密院制度》,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1年,上册第11-14页。

[40]陈义彦:《从布衣入仕论北宋布衣阶层的社会流动》,台北《思与言》卷9第4号,1972年,第244-253页。

[41]李弘祺:《宋代教育散论》,台北东升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0年,第54-55页。

[42]孙国栋:《唐宋之际社会门第之消融——唐宋之际社会转变研究之一》,香港《新亚学报》卷4第1期,1959年。收入孙国栋:《唐宋史论丛》,香港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45页。《论丛》初版由香港龙门书店于1980年印行。

[43]张邦炜:《略论唐代科举制度的不成熟性》,中国唐史学会编:《唐史学会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25-234页。

[44]张邦炜:《婚姻与社会·宋代》,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65-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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