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私有制、阶级矛盾和农民战争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我国封建社会从什么时候开始 土地私有制、阶级矛盾和农民战争

土地私有制、阶级矛盾和农民战争

2024-04-23 18: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社会的经济活动主要是农业生产,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这个社会所赖于存在的经济基础就是地主阶级占有土地,出租给农民并收取田租,地主阶级凭其占有土地对农民剥削。这就决定了“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因此,封建社会的土地问题总是与阶级矛盾、同周期性的社会危机密切相联。历史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土地问题解决得比较好一些,什么时候阶级矛盾相对缓和,社会就相对安定;什么时候土地问题比较严重,贫富悬殊加剧,什么时候阶级矛盾便会激化,社会危机就会爆发,甚至表现外部对抗,即爆发反抗地主阶级剥削和压迫的农民战争,社会随之激烈动荡。因此,研究我国封建社会中土地问题与阶级矛盾和由此引发的周期性的社会危机的关系,对于我们认识土地问题与安民稳政的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封建社会,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封建土地私有制,是最基本的所有制形态,这就是“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地主、贵族的皇帝,拥有大部份的土地,而农民则很少土地,或者完全没有土地”。(毛泽东:《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由于人们“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到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列宁:《伟大的创举》)从而形成了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构成了贯串于封建社会全过程的这两个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

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农民阶级反抗地主阶级爆力统治的斗争和由此引发的周期性的社会危机,其源均出于封建土地私有制。在封建制度代替奴隶制度的过程中,这种所有制在历史上曾起过很革命的作用。以商鞅为代表的改革家提出的“为田开阡陌封疆”、“民有二男以上不分者,倍其赋”,破除大家庭的共有观念,建立小家庭以刺激小农的劳动生产率,发挥土地利用效率,加速土地私有化。这种所有制关系,加上新的生产工具铁器的使用,从而促使社会经济很快呈现出空全繁荣的景象。但是,随着封建土地所制的确立和完善,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上升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农民阶级反抗地主阶级暴力统治的斗争也就随之而波涛起伏的展开了。

在秦末农民大起义风暴中建立起来的西汉王朝,在起初的七十多年中,实行了所谓“修养生息”的政策,土地占有关系得到了相应的调整,劳动人民争得了相对安定的社会环境,能够辛勤地从事生产,荒芜的土地得到了大量开辟,人口日益增加,除了水旱灾害,人民一般可以勉强维持生活,一度衰蔽的社会经济又恢复和发展了起来。文帝和景帝时,尤其是景帝末年,封建国家呈现出富庶的景象。这就是史家所渲染的“文景之治。”但是,就在这繁荣景象的背后,却隐伏着千百万劳动人民的深重灾难。长期的征战夺取了无数人的生命,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宫室园池以及汉武帝的巡游和挥霍给人民增加了繁重的负担,赋税徭役较前更加沉重了。土地兼并日益剧烈,那些地主豪绅“乘富贵之资力”,“广其田宅,搏其产业”,加速了农民的贫困破产。到汉武帝即位时已出现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严重状况。一遇到灾害,农民不是大批死去,就是四处逃荒。无封二年(前107年)关东流民就有二百多万,无户籍的四十多万。元鼎二年(前115年)山东连年歉收,又遇水灾,饿死者竟以千计。从天汉二年(前97年)起,齐、楚、燕、赵和南阳等地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多者几千、几万人,少者也有几百人。在农民起义连续不断的打击下,汉武帝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来缓和农民的反抗:曾屡次下诏减免田赋,开放公田、苑囿、假与或赋与无地或少田的农民,鼓励流民回乡生产,社会秩序一时安定了许多。但昭、宣时候的社会安定只是暂时现象。汉武帝的假民公田的办法并不能阻止豪强势力的发展和农民的破产。到元帝时,西汉统治出现了更加严重的社会危机。“郡国富民,兼出颛利,以货赂自行,取重于乡里者,不可胜数”(《货殖传》),而百姓却“财竭力尽……流散冗食。殍死于道,以百万计”,(《谷水传》)陷入了“有七亡而无一得,有七死而无一生”(《汉书•鲍宜传》)的绝境。在这种的形势下,农民们为了反对残酷的剥削和奴役,纷纷起来进进行斗争。星星之火终成燎原之势。公元17、18年,绿林、赤眉起义相继在湖北、山东爆发,西汉王朝在农民起义的烽火中走向覆灭。代之而起的东汉王朝从一开始就是地主豪强的代表,土地集中的问题依然十分严重。只是由于刚经历过农民起义,人口耗减荒地增多。为了稳定农村的统治秩序,把逃亡的农民依附在土地上,以保证尽可能多的劳动力,明帝、章帝时政府相继采取了诸如释放奴婢、垦荒赈济、假民公田等措施,在不触动豪强利益的前提下给农民一个短暂的喘息之机,才使这一社会危机在东汉初期的60多年中没有公开暴露,社会经济得到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但是东汉统治者的阶级属性决定了政府对土地兼併的不干涉政策,刘秀的度田政策的失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随着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土地兼并的趋势急剧扩大起来,许多自耕农民因受到国家的横征暴敛和地主阶级的巧取豪夺而失掉土地,有的变成流民,有变成地主依附农民,农民破产过程的加速,社会危机由潜在转化到表面。正如当年的思想家荀悦、崔寔、仲长统等所揭露的那样:“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隶千群……三牲之肉,臭面不可食”(《仲长统传》),底层的劳动者却是“生有终生之勤,死有暴骨之忧,岁小不登,流离沟壑,嫁妻卖子,其所伤心腐藏,失生人之乐者,盖不可胜陈。”(《全后汉文》卷46)植根于封建土地私有制基础之上的土地兼并和集中愈演愈烈,激化了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矛盾,引爆了东汉末年的社会危机,点燃了新一轮农民战争的熊熊大火。公元184年爆发的声势浩大的黄巾大起义,“荀日之间,天下响应”,数十万农民同时拿起武器,杀官吏,烧官府,摧毁豪强地主的田庄,没收地主的土地的财产,开仓济贫民。黄巾起义虽然历经9个月后便被血腥镇压了,但却沉重地打击了豪强地主阶级,缓解了东汉后期土地兼并的严重局势,基本摧毁了延续195年的东汉王朝。

唐王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颠峰时期,但它同样没有能够超脱源于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土地兼并造成的周期性社会危机的支配。在隋末农民战争的烽火中建立起来的唐王朝,非常重视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常从历代王朝的治乱兴衰中寻找借鉴。唐太宗李世民十分重视解决民生问题。他说过:“夫民者国之先,国者君之本”,(《帝范•君体篇》)“为君之道,必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如割股以啖腹,腹饱以而身毙。”(《贞观政要》卷一《君道》)解决民生问题主要是发展生产,与民休息。他说:“国以人为本,人以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贞观政要》卷八《务农》)“人君之患,不自外来,常由身出。夫欲盛则费广,费广者赋,赋重者民愁,民愁者国危,国危者君丧矣。”(《贞观政要》卷192)有鉴于此,贞观年间,他先后颁发和实施了均田制和租庸调制,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其中均田制规定,丁男、中男给田一顷(原注:中男年十八以上者,亦依丁男给),老男或笃疾给四十亩,寡妻妾给四十亩,丁男、中男以外的人,如果是户主将按半丁授田;所授田中丁男、中男十分之二是永业男,十分之八是口分田……(白寿彝:《中国通史》第九册第682页)唐初的均田制和租庸田制有利于发展生产,创造了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使大唐帝国跃上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巅峰,一度以东方强国的姿态光耀世界。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政治腐败和植根于封建土地私有制土壤中的土地兼并等痼疾及其引发的社会矛盾再一次不可避免地显露了出来。安史之乱之后,伴随中央的宦官专权、朋党之争和藩镇割据,均田制遭到严重破坏,王公百官“比庄置田,恣意吞并”,贫富悬殊的局面再度出现。均田制的破坏,使与之紧密相连的租庸调制也就此搁浅,国家财政出现危机。杨炎的两税法虽然暂时解决了政府的财政负担,但由于朝政腐败,变更名目,税外加税,人民负担成倍增加,阶级矛盾加速激化。文宗太和二年(828年)昌平人刘蕡贤良对策时指出:“处处流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官乱人贫,盗贼四起,土崩之势,忧在旦夕”,“并警告统治者”,“陈胜、吴广不独起于秦,赤眉、黄巾不独于汉。”(《资治通鉴卷242唐纪52》)随着阶级矛盾的激化和社会危机的加剧,一场席卷全国的农民战争爆发了。公元875年,自称“天补均平大将军”的王仙芝在河南长坦首举义旗,同年6月,黄巢率千人在山东冤句(今荷泽)云起响应,迅速波及全,曾创造过辉煌历史的唐王朝顷刻覆亡。 植根于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和由此引发的周期性社会危机贯串于封建社会的全过程,非到过程完结不会终结。这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明、清王朝,虽然也创造过史家称颂的“洪武之治”和“康乾盛世”这样的业绩,但那只是昙花一现而已,也是落日的余辉。刚经历过元末农民大起义的明代统治者认识到过分压榨人民是会引起暴动的,朱元璋说过:“居之上道,正当用寬”,否则,“弦急则断,民急则乱。”(《明太祖洪武实录》卷36)又认为“农为国本,百孺皆其出”(明太祖洪武实录)卷41),要发展农业生产,就要把流散的农民重新编制在土地上,使之有条件进行生产。因此他在刚登上皇帝宝座的洪武元年(1368年)就下令农民归制,承认已被农民耕垦或即将开垦的土地归农民所有,并分别免除三年徭役或赋税。洪武二年(1369年)又下令把北方各城市附近荒闲的土地分给无地的农民耕种,每人五十亩,另给菜地二亩,“有余力者不限顷亩”。(徐光启“《农政全书》卷一明朝重农考。《明太祖洪武实录》卷53)洪武27年(1394年),明朝政府又发布了“额外垦荒,永不起科”的诏令,规定河南、山东、河北、陕西的农民除纳税的田地外,如有余力继续垦荒垦地听其自有,永不征税。这种办法前后施行七十余年。尽管其主观目的是为了防止农民流徙,保证政府对额定土地的赋税剥削,但是在客观上对于当时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级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从洪武元年到洪武十六年,各地垦荒田土共达180多万顷,约占全国耕地而积的一半。到了洪武26年(1393年)全国的田土包括官田、民田、旧额、新垦已达857万多顷。永乐宣德时屯田面积更加扩大。于是“东自辽左,北抵宣大,西至甘肃,南尽巴蜀,中原则大河南北,在在兴屯矣”。(《明史》卷77《食货志•屯田》)粮食总产量也逐年提高。洪武18年(1385年)全国收入麦、米、豆、谷2088万多石,到洪武26年(1393年)增加到3278万多石,比元代差不多增长了两倍。(《明太祖实录》卷25)《明史•赋役志》也说:“是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这显然有些夸张,但也反映了某些地方有充足的粮食储备。但好景不长。明朝中叶后土地兼并又日趋加局,皇帝、王公、勋戚、宦官所设置的庄田数量之多超过以前任何时代。一般官僚地主兼并土地的情况更加严重,江浙地区的地主豪绅的土地“阡陌连亘”,或“一家而兼十家之产”,(《明英宗天统实录》卷5宣德十年五月)而农民“佃富入田,岁输其租”,每亩所得不过数斗,地租却一石二、三斗,“至有今日完租明日乞食者”。(《日知录集释》卷10《苏松二府田赋之重》)在福建,官绅和住在城里的大地主占有大量土地,他们与官府狼狈为奸,向农民“多取地租,倍增债息”,一般农民有田无几,大部份沦为佃农。在江西,土地兼并尤为激烈,“豪右之家多招流民为雇工和佃户,任意拷打吊杀。到明朝末年,土地集中到了空全的程度,大多数农民相继失去土地,四川,一个普通地主就占有几十家贫困户。浙江、福建有田者占十分之一,为人佃作食力者十分之九,北京、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广等地大部份的腴田都成王公勋戚和地主豪绅侵占。(翦伯赞:《中国史纲要》第159页)随着土地兼并的不断加局,阶级矛盾也空全激烈起来,新一轮的社会危机席卷全国,波澜壮阔的明末农民大起义终于爆了。农民军的“贵贱均田”政策反映了当时农民的迫切要求,每到一处就宣布“蠲免钱粮,五年不征”,还打开官府地主的谷仓赈济饥民,并“明示通衢,产不论久近,许业主认耕,”并发给农民“铁卷”,承认耕地归农民所有”,因而黄河南北的农民普遍传唱着着“吃他娘,穿他娘,吃着不尽有闯王,不当差,不纳粮”,“朝求升,暮求合,近日贫汉难存活,早早开首迎闯王,管教大小都欢悦”这样的歌谣迎接李自成。(翦伯赞:《中国史纲要》第273页)农民军所到之处,如官僚地主梅之焕上书洪承畴所说的那样:“逆奴、惯盗及好手游食之徒,从者如市,良民无不呼千岁,间呼万岁”,(康熙《麻城县志》卷10梅炎焕《与洪制台书》)势不可挡。

1644年攻占北京,明王朝顷刻土崩瓦解,走向灭亡。清王朝统一中国后,虽然也采取过一些诸如永不加赋和地丁合一等措施,削弱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束缚,减轻了农民的一些负担,康熙、雍正、乾隆的统治时期农业生产比以前有明显的恢复,出现了所谓“康乾盛世”。但就在“康乾盛世”背后,土地兼并也从来没有停止过。清兵入关后,为了满足满州贵族对土地的要求,清政府顺治元年(1644年)公然下令圈地,前后共圈占16•97万顷耕地,除一部份作为满州贵族庄田外,另一部份分给八旗旗丁。北京附近的农民只得逃往山东或口外谋生,还有一部份沦为满州贵族或八旗旗丁的庄客,备受八旗庄头的蹂躏、奴役和剥削。(翦伯赞:《中国史纲要》第294页)农业生产发展的过程也就是土地日益集中的过程。在北方,满州贵族在圈占土地之外又倚其权势继续强占和强买农民的土地,一般汉族地主也乘机兼并土地,北方大地主已是“田连阡陌”,大批农民沦为佃户和雇工,南方各省“小民有恒产者十之三四,余皆赁地出租”,“田大半归富户,而民大半皆耕丁”,换言之,乾隆年间大概就有一半以上的耕地就被满汉地主瓜分,很多以前有田的农民都变成了地主的佃户或丁丁。到乾隆末年,土地集中更为严重,统治阶级奢侈腐化,大小官僚贪污成风,全国范围内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日益尖锐,农民起义不断爆发,清王朝长期积贫积弱的局面已开始形成了。西方列强对中国侵略并没有把中国推向资本主义,而是把中国一步步推向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深渊。清朝末年,社会黑暗到了极点,人民苦到了极点,社会危机严重到了极点。1851年爆发的太平天国大起后,1911年爆发的辛亥革命终于把国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送进了坟墓。

打开尘封的史书,我们不难发现,古代不少有识之士在封建土地私有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就已发现其不少严重弊端,他们有心革弊,但都无力回天,常常抱恨终身。

早在春秋时期,无休止的搜刮,造就了统治者的的奢侈和劳动人民的饥寒交迫,因而酿成了贫富分化的悬殊和阶级矛盾的激化。奴隶和平民的反抗从小规模暴动到起义不断升级,撼动了奴隶制统治的基础,也推动着奴隶制走向覆灭。生于斯长于斯的儒、道两家创始人孔子和老子都感受到了这一风云历程。出于维护政权稳定的共同目的,他们发出相同的呼吁。老子从天道自然出发,以社会批判的视角提出了“损有余而补不足”的社会平均论,而孔子则从正表达了对社会现状的忧虑:“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他们都敏锐地体察到了贫富悬殊对政权稳定的巨大威胁,但还没有来得及思索造成贫富悬殊的原因和解决这种社会不均的办法。战国时期的庄子进一步提出了“以道观之,物无贵贱”的万物平等论,认为贫富贵贱的悬殊背离了自然人性,必然会引起百姓的不满,形成政权不稳的隐患。以庄子的阶级立场和思想水平,当然也不可能准确揭示形成社会贫富悬殊的经济根源和阶级根源,也不可能找到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正确途径。随着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和发展进程的加速,处于封建社会上升时期西汉的思想家董仲舒,及时发现了封建土地私有制本身存在着的诸多蔽端,提出了“限民名田,以谵不足,塞兼并之路”(《汉书•食货志》)的政治主张。他认为:“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与民争天下,民安能如之哉!……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民不乐生,安定避罪!”(《汉书•董仲舒传》)为了缓和社会矛盾,他向汉武帝提出所谓“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 (《汉书•董仲书传》)“薄赋敛,省徭役,以民宽力”和“盐铁皆归于民”(《汉书•食货志》)等经济主张,以缩小贫富悬殊,保证封建统治的长治及安。这些主张虽然是不可能实现的幻想,但在当时无具是有积极意义的。东汉末年,源自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土地兼并、农民破产进一步加速、阶级矛盾日趋激化,社会危机由潜在转化为表面,以荀悦、崔寔、仲长统等人为代表的社会批判思潮再度高涨。。针对社会现状,他们从地主阶级思想家的立场出发,提出了各种挽救危机的方案。崔寔认为,遏制土地兼并,挽救社会危机的最好办法是恢复上古的井田制。在正式恢复井田制之前,可采取移民垦荒的办法作为临时过渡,暂缓土地不均问题,“徒贫人不能自业者于宽地,此亦开草辟土振人之术也”(《全后汉文》卷46)。仲长统的看法与崔寔相同,也认为恢复井田制是解决土地兼并的绝好办法,他说:“井田之变,豪人货殖,馆舍布于州郡,田亩列于方国……财赂自营,犯法不坐……今欲张太平之纲,立圣化之基址,齐民财之丰寡,正风俗之奢侈,非井田实莫由也。”(《仲长统传》)而荀悦则反对恢复井田制,他认为:社会既然发展了,就不能再倒退回去,在与上古社会相比,早已事过境迁的汉代恢复井田制是不现实的,他提出防止兼并的方案是“耕而勿有”,即:使耕者只拥有土地使用权,而不拥有土地所有权,这样就能杜绝土地的自由买卖,阻止土地兼并。事实上,崔寔、仲长统的井田制也好,荀悦的“耕而勿有”也罢,无非都是试图取消土地私有制,这在封建社会只能是地主阶级思想家一厢情愿的幻想,根本缺乏实施的可能,因为正是这种私有制基础上的小农经济才是支撑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所以,地主阶级思想家们挖空心思构思出来的解决土地兼并和贫富悬殊的问题是徒劳的。但是,他们对土地兼并问题的关注,对社会危机的清醒认识和揭露,对统治者而言却极为宝贵。因为在私有制为基础的封建社会,土地私有这一经济根基虽然无法改变,但却可以通过政治措施的及时、有效调整缓解土地兼并的激烈和社会危机的加深,这是封建政府所能够承担起的正常的经济职能。与此同时,道家经典《太平经》开始在社会上流行。《太平经》对东汉后期因土地兼并、贫富悬殊而引起矛盾激化、民心不稳、社会动荡的社会现状的认知程度并不亚于东汉后期的社会批判家们,只不过,《太平经》提出了与社会批判家不同的解决办法——建议统治者和豪富之家散财济贫,衣寒食饥以安天下,永保富贵。它从正反两面开导帝王和富豪:“夫饥者思食,寒者思衣,得此,心结念其帝王矣。至老不忘也。思尽效力,不敢有二心世……此名为周穷救急。”为实现这一目标,《太平经》不惜施展恫吓与利诱并用的手段:“财物乃天地中和所有,以共养人也……不肯力以周穷救急,令使万家之绝,春无以种,秋无以收,其冤结悉仰呼天,天为之感,地为之动,”结果是“天大恶之,地大病之……与人为重仇”,“盗贼闻之,举兵往趣,攻击门户”因而“积财亿万,不肯救穷周急,使人饥寒而死,罪不除也,或身即坐,或流后生”。《太平经》软硬兼施的均财策略,目的仅在于使统治者从过分贪婪中稍加醒悟,从聚敛的无数财富中拿出极少部分,以缓和矛盾,减轻冲突,稳定统治。所以,毫无疑问,《太平经》均财济穷的理论本质是“安王之大术”,但它的均财济穷和向往太平的思想确也引起了平民百姓的心理共鸣,因而它的这一理论被民间的太平道和五斗米道所援引,成为他们发动群众,推翻刘氏王朝的思想武器。184年,太平道教主张角以这一理论为号召发动了声势浩大的黄巾起义,起义发动后,“荀日之间,天下响应”(《皇甫嵩传》),数十万农民同时拿起武器,杀官吏,烧官府,摧毁豪强地主的田庄,没收地主的土地和财产,开仓赈济贫民。虽然由于种种原因,黄巾军在起义9个月后便被血腥镇压了,但沉重地打击了豪强地主的统治基础,缓解了东汉后期土地兼并的严重局势,基本上摧跨了腐朽的东汉政权统治基础。

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对均贫富的追求,虽然笼罩着浓厚的宗教色彩,却成为唐末农民起义均平思想的先驱。唐末农民战争中,王仙芝首先打出了“均平”的旗号,这说明农民战争开始由单纯的反暴政、反苛税转向反对豪强兼并,要求平均财富的政治主张。宋代的王小波,李顺起义的“均平富”的口号和实践,表达了农民对财产(包括土地)不均的痛恨,反映了对生产、生活资料的迫切要求,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旬日之间,归之者数万人,所向州县,开门延纳,传檄所至,无复完垒”,次年攻下成都,建立了大蜀政权。王小波,李顺的“均贫富”的口号,把唐末农民起义的均平思想进一步具体化、明朗化。农民虽然难于超越自身的阶级局限性,但他们通过一次次越来越激烈的农民战争不断打击着封建统治者,促使一个个腐朽政权的灭亡。近代爆发的太平天国革命运动以及其他一些农民起义都明确地提出了土地要求。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后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第一次提出了一个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农民革命纲领,展现了“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伟大理想。其基本思想就在于反对地主占有土地的制度,它提出的办法:田分九等,“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口多寡,人多者多分,人寡者寡分”,“凡男妇每一人自十六岁以尚(上)受田,多愈十五岁以下一半。”这样的分田主张从原则上否定了封建土地制度。李文学在云南哀牢山领导的彝族起义军的布告说:“庶民原耕庄主之地,悉归庶民所有。”广西农民起义军在《大成国隆国公黄鼎凤告谕》中宣布:“田亩为务农之本,天下旱田水田,均为我所辟,田主历代收租,实干天怒,自此之后田主不得借故收租。”(翦伯赞成票:《中国史纲要》390—391页)这些都空全强烈地表达了农民渴望得到土地的要求。伟大的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进而提出了“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等革命主张,更是把农民对土地的要求提到了新高度。

所有这些主张,虽然都没有能够付之实践,但为后人最后消灭封建土地私有制作了很好的思想准备。

我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在民主主义革命中最终被消灭的,而土地改革所消灭的主要也还是地主土地所有制。毛泽东同志在谈到鸦片战争以后的近代社会时指出:“封建剥削制度的根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不但依旧保持着,而且同买办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剥削结合在一起,在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占着显然的优势。”(《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93页)这说明,农民同地主的矛盾仍然是过去数千年封建制度中阶级对立的继续,因此,地主土地所有制既是近代的,也是古代的占支配地位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封建帝制,但并没有在社会制度上完成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所以这是一次失败了的革命。实际上,只有伟大的土地改革运动才最终埋葬了封建土地制度,这是最终的一次农民阶级对地主阶级的斗争,也是有决定意义的一次斗争。毛主席在谈到土地改革运动时说:“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在消灭封建性和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的原则下,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这是最彻底地消灭封建制度的一种方法,这是完全适合于中国广大农民群众的要求的。”“土地制度的彻底改革,是现阶段中国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146、1148页〉所谓“土地制度的彻底改革”,正是指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而言。因此,战国时期“田连阡陌”的地主对缴纳“见税什伍”的佃农进行剥削的生产关系的形成,宣告了我国封建社会的开始;而土地改革运动彻底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宣告了我国封建社会的死亡。

但是,土地改革只是从地主手里取得的土地分给农民,废除了地主土地所有制,完成了孙中山先生提出的“耕者有其田”、“平均田权”的任务,当时并没有触动土地私有制的问题,土改革后仍可以自由买卖,“农村中存在的是富农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和象汪洋大海一样的个体农民的所制。”没过几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天地发展起来,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成富农。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处于困难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如果严重起来,农村中的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天严重起来。”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土地改革的成果就会付之东流,“失去土地的农民和继续处于贫困地位的农民要埋怨我们,他们将说我们见死不救,不去帮助们解决问题。”(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敏锐地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适时提出了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逐步实现农业的社会义改造,把农民引导到合作化的康壮大道,从根本上消灭了中国农村延续了二千多年的土地私有制,从而消除了源自土地私制的阶级矛盾和由此引发的周期性经济危机。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在21世纪的今天,我国农村决不能再走土地私有化的老路。

土地私有制,此路不通!源自土地私有制的阶级矛盾和周期性的社会危机决不能重演!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