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开展我“我为群众办实事”到村“六查”入户“六问”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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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开展我“我为群众办实事”到村“六查”入户“六问”行动的通知

2024-07-10 17: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洋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

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到村“六查”

入户“六问”全面“十八核”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大、政协党组,县纪委监委,县人武部党委,县法院、检察院党组,县委各工作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县政府各工作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单位,群团: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到村“六查”入户“六问”全面“十八核”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市级交叉检查反馈我县有关问题,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再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到村“六查”入户“六问”全面“十八核”行动,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对标到村“六查”入户“六问”全面“十八核”指标,从速从快、高效率高标准的完成排查任务,彻底摸清我县当前存在的短板弱项,持续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所有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巩固衔接各项工作全面过硬。

二、方法步骤

对280个有脱贫巩固任务的村,以及辖区内所有农村人口进行入户走访,全面开展拉网式问题排查;各镇(街道)、相关行业部门对标“十八核”内容全面自查。

(一)问题排查研判工作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一是由镇(街道)统筹安排帮扶力量,采取逐村排查或镇(街道)内村级交叉核查方式进行,对照村、户核查表逐项排查,发现问题逐一登记并反馈被核查村进行汇总。同时,镇(街道)要对发现问题进行研判:村级研判。对于发现的问题,村(社区)及时开展问题研判,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及时上报镇(街道);镇级集中研判。以镇(街道)为单位,召开由辖区内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镇(街道)班子成员参加的问题研判会,全面分析研判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由包抓镇(街道)县级领导签字后,于10月31日18:00时前上报县乡村振兴局规划股进行汇总。二是由各镇(街道)、相关行业部门对照“十八核”清单逐项排查涉及内容,发现问题逐一登记,制定整改措施,经包抓镇(街道)县级领导,行业部门分管县级领导签字后,于10月31日18:00时前上报县乡村振兴局规划股进行汇总。

(二)问题交办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13日):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制定《部门、镇(街道)问题交办单》;11月1日,由县巩固衔接办负责,召集镇(街道)主要领导、行业部门领导召开工作汇报会,现场进行问题交办,研究推动解决。各镇(街道)、部门要集中力量整改问题,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所有问题在11月13日之前整改到位。镇级层面成立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督查指导专班、镇长(主任)为组长的问题整改专班、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档案资料专班,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县级部门层面的问题,部门“一把手”亲自负责整改工作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同时,各镇(街道)、相关行业部门要对标“后评估”指标,全面开展自查,一并纳入问题整改,确保问题发现全面、整改彻底。

(三)县级交叉检查阶段(11月14日—11月17日):由县巩固衔接办统筹安排县级交叉检查工作,镇级层面由各镇(街道)之间交叉检查,县级部门层面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检查,11月17日召开县级交叉检查汇报会。

(四)工作总结提升阶段(11月17日—20日):各镇(街道)对标“六查六问十八核”及“后评估”指标再过细、再核查,全面提升各项工作质量,确保“六查六问十八核”工作取得实效。

三、“六查六问十八核”工作内容

(一)落实到村全面对标排查

一查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全面排查脱贫村是否制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是否形成规模,产业综合效益是否明显;当年村级已入库项目是否按计划启动实施,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运营是否规范,引领农户共同发展的作用是否明显,年经济收入可达多少,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得到多少帮扶资金,其中产业到户资金有多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否与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入股分红是否按期足额落实,参加本村农民合作社的脱贫户数;财政资金扶持的到期入股分红项目,是否续签合同,有无一股了之、一分了之的情况;村级电商服务点是否正常运营,是否存在农特产品销售难问题;脱贫村是否有不少于3名致富带头人,年内是否全部参加培训,带动人数是否低于上年度。本村扶贫车间(社区工厂)等吸纳农户、脱贫人口(本村、外村)就业人数;本村公益岗位安置农户、脱贫人口就业人数。

二查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全面排查所有行政村饮水安全保障和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看是否明确专人负责供水设施的管护运行,是否分类建立自来水到户、其他水源(非自来水)到户台账,是否执行水费缴纳制度;管网老旧损坏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并维修,村组有无供水设施闲置和无法正常使用情况;到户自来水是否全部达标,不通自来水的农户水源是否稳定,是否存在水质不达标、水量不充足、取水不方便的问题;针对季节性缺水情况,镇村是否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方案,相关设施是否完善、措施是否有力。

三查健康帮扶保障情况。村卫生室是否达到标准化要求,建设规模是否达到60平方米,是否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且“四室分离”,是否配备1名以上有资质的乡村医生或镇卫生院选派医生定点服务;全面排查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掌握农户、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是否应保尽保,脱贫人口接续参保是否可持续,住院合规费用是否按照支付比例报销;有无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有无患大病住不起院、患慢性病不坚持治疗的家庭。

四查驻村帮扶工作情况。全面排查向脱贫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是否全部到位,派驻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要求;驻村帮扶工作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了帮扶村发展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帮扶单位负责同志是否每年到村调研指导、推进工作;脱贫村驻村工作队力量是否得到加强、承担的任务是否明确,帮扶成效是否明显;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人员是否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有无工作不安心、走读等现象;农户对驻村帮扶工作是否满意,脱贫户、监测对象对目前生活状况及帮扶政策是否认可。

五查搬迁后扶推进情况。全面排查搬迁群众产业发展、就业务工需求,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家庭是否实现至少1人就业;搬迁子女能否实现就近入园入学;是否有配套的社区卫生室,搬迁户是否实现就近就医;是否有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能否满足群众文化娱乐和红白喜事的需求;搬迁户的养老、低保、特困供养等事项能否及时办理,是否存在群众办事“两头跑”现象;搬迁户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是否办理颁发到位;水、电、天然气等供应是否正常,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定价及收缴情况是否能够实现公开公正、阳光透明;迁出地的旧宅基地是否腾退到位,搬迁户在原村集体的各项权益是否保持不变。

六查风险隐患排除情况。全面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看是否坚持每周遍访农户排查发现问题,“三类人群”是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底数是否清楚;脱贫人口特别是防返贫监测户,务工结构(指县外、县内县外、县内乡外、乡内务工人数)底数是否清楚;对近两年12317平台、局长信箱、来信来访、媒体曝光等方面问题进行梳理,看是否存在合理诉求未解决、问题解决不彻底、后续措施未落实、农户对办理结果不认可等问题;对因灾因疫产业受损、就业受阻的群众进行排查,看是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是否“一对一”采取综合帮扶措施并纳入监测范围;对因灾受损农村“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及农田、设施大棚等生产设施,是否制定灾后修复计划,工作进度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二)落实入户亲情走访慰问

一问收入支出。重点关注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户收入支出变化,了解今年家庭纯收入、主要来源,两年来收入结构及变化(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家庭支出、主要用途等情况,看有无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问题;当面倾听群众意见建议,现场查看群众日常生活是否出现严重困难,深入了解群众现实需求和困难,及时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问产业就业。对依靠产业脱贫的户,重点了解产业发展是否可持续,是否继续享受产业扶持政策,是否存在缺资金、缺技术、缺乏销售渠道等问题;是否有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其发展。对依靠就业创业脱贫的户,重点了解技术技能培训、外出务工、小额信贷、公益岗位等方面的需求是否落实;对外出返乡人员、易地搬迁户,重点了解是否存在就地就近就业困难的问题;对脱贫户、监测户县外务工人员,重点核查交通补助是否发放到位。

三问住房安全。对所有脱贫户、监测对象,通过实地查看住房情况,看是否存在“跑风漏雨”、局部塌陷、墙体开裂、地基沉降等安全问题;对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受损的,看是否通过临时性过渡住房、投亲靠友等方式暂时解决住房安全,符合补助条件的因灾倒房户,是否纳入危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

四问饮水安全。对家庭饮用水来源是自来水的户,重点了解有无入户管道老化、冻管、堵管、爆管或水源不稳定的问题;对家庭饮用水来源为山泉水、井水、窖水及其他途径的,重点了解取水是否方便,日常饮用水有无明显杂质、异色、异味,因水质不好饮用后产生不良反应等问题;对存在季节性缺水的,重点了解是否有备用水源、是否落实应急供(送)水,水质水量是否可靠、方便、安全。

五问教育保障。对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家庭,重点了解是否存在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失学辍学情况,“两免一补”、营养改善、教育资助等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对因身体原因不能上学的,重点了解是否按规定落实送教上门;对厌学辍学的,重点了解教育部门、镇、村、学校等是否开展劝返工作;对脱贫户中接受职业教育的“两后生”,重点了解相应资助政策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

六问医疗保障。重点了解医保补贴政策调整后是否存在脱保的风险;受重病大病、慢性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是否出现困难;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费用报销不及时、慢病签约服务不到位等情况。

(三)对标核查“十八”个方面的问题

一核领导责任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心思不稳、松劲懈怠的问题;是否存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履责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运转不够有力的问题;是否存在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二核工作机制方面。是否存在农口“三部门”的职责任务没有完全厘清,存在工作运行不够顺畅、办文办事效率低的问题。

三核政策衔接方面。是否存在出台衔接政策时,未能全面对标中省上位文件出台落实文件、工作方案和措施,政策有漏项、有缺失、犯低级错误的问题;是否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

四核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方面。是否存在排查走访不到位不深入不细致,“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帮扶措施落实不及时,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求落实不到位,现有帮扶政策难以有效消除返贫致贫风险,部分信息员、网格员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是否存在政策宣传宣讲力度不够,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低的问题。

五核“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是否存在农户住房有安全隐患、子女住新房老人住危房,群众吃水困难,一些地方季节性缺水没有根本解决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收水费导致供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是否存在因国家医保政策调整参保意愿不强的问题。

六核兜底保障政策方面。是否存在兜底保障没有做到“应兜尽兜”“应保尽保”,“单人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七核防止因灾因疫返贫致贫方面。是否存在没有做到受灾返贫致贫风险户“应纳尽纳”的问题;是否存在因灾新增监测对象认定、公示、录入进度慢,针对性帮扶措施落实不及时的问题。

八核产业就业方面。是否存在产业项目小散弱、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不强的问题;是否存在脱贫群众外出务工人数和公益岗位数量比去年明显减少,部分脱贫群众因疫情灾情外出务工受阻,技能培训对象、内容不精准,培训流于形式,就业实名制台账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

九核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是否存在原村委会与移民安置社区信息共享不够,搬迁户未享受帮扶政策的问题;是否存在“两头跑两不管”的问题;是否存在未实行“专账核算”、未足额兑付旧宅基地腾退奖补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上年纪的搬迁群众开展生产活动时仍回原址居住的问题。

十核驻村帮扶方面。是否存在驻村干部“走读”现象,对现行政策要求和工作要求以及村情、户情不能做到“一口清”的问题;是否存在新选派驻村干部就像是浮在水面上的葫芦,漂浮在中间,上面看下去了,下面看还浮在上面的问题;是否存在大中型安置搬迁社区没有按规定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问题。

十一核数据质量方面。是否存在信息化水平还不够、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是否存在没有监测对象姓名及联系电话,或者十几户建档立卡户登记为同一个电话号码,建档立卡户的电话号码是空号的问题。

十二核项目资金使用方面。是否存在衔接资金投入增幅较去年大幅回落,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慢,未达到国家后评估要求要的问题。

十三核扶贫资产管理方面。是否存在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后期管护机制不健全,维护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闲置的问题。

十四核东西协作方面。是否存在向江苏派遣交流干部少,交流不够主动、效果不尽如人意的问题。

十五核信访舆情方面。是否存在基础工作不扎实,部分群众意见大,群众满意度有明显下滑的问题。

十六核消费帮扶方面。是否存在消费扶贫专柜运营管理不规范、闲置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十七核承包地流转费方面。是否存在地方给付不及时、不足额落实农户承包地经营权流转费的问题。

十八核已交办问题整改方面。是否存在本年度反馈10批次需整改问题,未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未完成整改,资料不规范的问题;是否存在首批次“六查六问”发现的问题是未建立台账、未制定整改措施,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半年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未建立台账、整改及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以往反馈户下卫生差未整改到位问题,或有新出现户下卫生差的户。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推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紧迫性、必要性,“静下心沉下身”用“医者之态”找“病根”“开良方”。各级干部要高度负责,刨根问底,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紧抓“找”的要求,将问题“刨”出来、摸上来。本次工作开展由包镇县级领导、分管行业部门县级领导包抓,镇(街道)、部门“一把手”亲自负责,全面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在问题整改环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部门、镇(街道)“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督,定期向包镇(街道)、行业部门分管县级领导汇报工作,加强上下联动,想尽一切办法将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工作不出纰漏。

(三)严督严办责任倒查。本次问题排查结果,县巩固衔接办将进行工作通报,对于问题发现少、上报问题质量不高、工作流于形式、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隐瞒不报的单位,特别是自查未发现问题,但后期各级检查、督导、后评估发现问题的,将全县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我为群众办实事”到村“六查”排查表

    附件2:“我为群众办实事”入户“六问”行动排查登记表

    附件3:“我为群众办实事”全面“十八核”排查表

    附件4:到村“六查”入户“六问”全面“十八核”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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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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