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江平 ▏人工智能:一种意识形态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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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江平 ▏人工智能:一种意识形态视角

2024-03-21 18:3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对科学技术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密切关系,整个法兰克福学派都给予了相当大的关注。法兰克福学派的早期代表人物霍克海默就曾断言:“不仅形而上学,而且还有它所批评的科学,皆为意识形态的东西;后者之所以也复如是,是因为它保留着一种阻碍它发现社会危机真正原因的形式。”在他看来,科学在某些方面阻碍和遮蔽大众去思考和认识社会危机的真正动因,展现给大众的面相始终就是意识形态。马尔库塞则认为,戴着超阶级、非政治化面具的技术理性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操控着社会各个领域,在“虚假需求”的假象中,人收获了“额外压抑”,“这种意识形态属于已确立的社会结构;它是该机构继续运转的必要条件,是其合理性的组成部分”,人们成为其奴役和统治的对象。尤尔根·哈贝马斯在为纪念马尔库塞诞辰七十周年而著述的《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中就科学与意识形态关系问题进行了专门阐述,认为科学技术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业已成为一种意识形态。从时间上看,科学技术是意识形态的命题由马尔库塞首提,在哈贝马斯那里得以更明确、更系统地向大众解读科学技术在什么层面具备意识形态属性这个新课题。据此拷问,科学技术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究竟因何被称作是一种意识形态呢?

首先,科技进步的异化导致非政治化。一般说来,科技异化引发人们在包括政治的诸多领域的“非政治化”,但实际上是科技进步的异化促使这种异化现象的产生。“非政治化”是资本主义社会殖民化在当代社会中的新面相。“非政治化”本质上也是一种“殖民化”境况,但“合理化”“合法化”面纱却成为其出场的秘密武器。这是因为,科技进步在某种程度上带动了社会发展繁荣,迎合了大众的口味和兴趣,产生了广泛的认同,但正是这种合理和合法的地位与功效隐蔽地履行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职能和意志,这种被遮蔽了的“殖民化”充当和表征着科技进步的“非政治化”。这样看来,所谓资本主义“民主社会”,恰恰是对当代西方社会的“群众的非政治化”和“政治的科学化”的美化表述,本质上就是“非政治化”社会。然而,“合法”和“合理”这些话语却被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用来形容这种“民主社会”,引诱、麻痹大众支持和忠诚于现存的资产阶级政治统治,最大限度消解妨碍资本主义制度延续的任何阻力,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透析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面相,既要看到科技异化带给大众的“殖民化”和“异化”,更要揭露“科技进步的异化”与“非政治化”之间的密切关联。人类历史表明,科技的发展进步不仅改变了自然和社会,而且改变着人自身,人类的主体性元素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得以呈现并凸显。与此同时,科技至上的乐观主义也随之衍生。“科技为我们的身心带来愉悦,但是迷上它,却像灵魂被榨干,使人更想追寻人生的意义”,生活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乃至人类的生存问题摆在了大众面前。资本主义社会用种种梦幻般的话语麻醉生活于其中的民众,诱使大众相信这是最好的生活状态、最好的民主政治、最好的社会存在,人的生存处于最完美的“非政治化”状态。这个问题已经触动到了人之为人的根本性问题,显然,单纯用“科技异化”已经无法来解读这些问题。在依托科技进步而设置的“政治陷阱”中,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统治的合理性以维护这样一个[社会]系统为标准,这个系统允许把同科技进步联系在一起的生产力的提高作为它的合法性基础”,使得“伴随着科技进步而出现的生产力的制度化的增长,破坏了一切历史的比例关系”,导致“社会的不断‘合理化’是同科技进步的制度化联系在一起的”。今天,无论是剩余价值的获取和扩大还是资本主义政治统治合法化基础的建构,都离不开科技进步这个动力机制。由是观之,科技进步衍生的“非政治化”面相遮蔽了其隐性的社会政治功能,带来的是一种极其隐蔽的殖民化社会生活。

其次,厘清科技进步和隐性意识形态二者的内在逻辑。资本主义社会的演进不断强化着大众对科学技术即意识形态这个命题的认同。那么,科技进步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之间又是如何耦合的呢?有别于以往的意识形态作用模式,科技进步借助“民众的非政治化”模式和“大众媒介”,在一种“人道的”“合理化”的甚至“道德的”“文明的”角色和面相演绎中,“合法的”充当“公众社会系统”的管理人、代言人。旧的意识形态控制模式在科技进步中逐渐退化,由于“第一位的生产力——国家掌管着的科技进步本身——已经成了[统治的]合法性的基础。[而统治的]这种新的合法性形式,显然已经丧失了意识形态的旧形态”。旧貌换新颜,由于科技进步直接改善了资产阶级剥削和压迫的阶级对抗前提,通过对个体需求某种层面的补偿来凸显个体存在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与冲突,以往大规模的社会危机爆发次数和危害程度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抑制。在这样一种“和平”氛围中,将意识形态的辩护标准与大众的生活系统区分开来,塑造出新的非政治化的变化标准,遮蔽社会价值评判中的政治元素,磨蚀、麻痹大众的反抗意志从而诱导大众对资本主义统治无意识的支持和认同。资本主义社会在科技进步的狂欢中,让大众认为个体能够通过创造科技进步成就来证明个体存在的权利、享有相应的物质和休闲时间,据此把大众对科技进步的支持和忠诚有效地转变成对政治制度的隐形忠诚和支持。

进一步分析发现,由科技进步确立的非政治化的“技术统治”意识成为整个社会集体进行“自我理解”的客观力量,导致大众在目的理性实践领域以及在具有适应能力的行为领域中的个体自我具体化或自我对象化不断被强化,进而引发现实中“同由日常语言交往所决定的社会化和个体化的形式联系在一起的兴趣”能够“消失在扩大我们的技术支配力量的兴趣后面”,在一种社会认同的交往模式中较好地维护大众主体的共同诉求并削弱了政治制度直接管控的强度。与此同时,科技进步呈现在大众面前的是一种具有公信力的力量,生产力原有的作为解放属性的功能被遮蔽。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和相互作用之间的协同关系取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关系,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就这样,在科技不断的进步中,资本主义社会的权利制度框架和目的理性活动的独立系统即大众个体之间原有由于技术引发的差别不断消解。社会大众能够在实践中通过科技进步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而科技进步的“‘意识形态性’较少”,因而很难引起大众对其进行意识形态质疑。实际上,将外在结果作为目的的活动或目的性理性活动,工具性是其本质属性,客观尺度是其主要原则;而把主体作为目的的活动的相互作用,则秉持客观的原则。科技进步所引发的社会关系的变迁,外在的工具性掩盖人的主体目的性成为一种常态,主观的原则日渐被客观原则所取代,主体能动性、价值、诉求的多元化在这种常态中日益被抑制和消解。由此,科技进步无形中充当了维护现实统治合法性的工具,肩负起意识形态的职能,进而陷入“隐性意识形态”的黑洞。

最后,审视科学技术的意识形态面相。马克思认为,科学、技术事实上成为人格化资本的组成部分,工人成为科学技术的奴隶的悲惨命运“可以写出整整一部历史,说明1830年以来的许多发明,都只是作为资本对付工人暴动的武器而出现的”。随着科学技术在整个社会生活占据中心位置后,一种全新的、偶像化的“技治”意识形态就在人类现代生活诸多领域内部衍生、塑造,成为现代人顶礼膜拜的对象。科技的发展有赖于科技自身和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与政治、经济、社会等媾和而成的意识形态作用的产物。在科学技术酝酿的意识形态思想的推动下,科技的理性力量在社会层面不断激发膨胀。“技术理性的概念,也许本身就是意识形态。不仅技术理性的应用,而且技术本身就是(对自然和人的)统治,就是方法的、科学的、策划好了的和正在策划着的统治。”科技系统的“动因机制”带来的趋利性诱使人们趋之若鹜,“技术统治论的命题作为隐形的意识形态甚至可以渗透到非政治化的广大居民的意识中,并且可以使合法的力量得到发展。”人们在这种趋利性状态中无意识地将科技作为一种合法性、合理性社会存在。当学者们断言科学技术是一种“意识形态”,直言科学技术在促进资本主义社会发展中使人陷入新的异化境况,具备“意识形态”的属性和功能,成了维护现实、为现实辩护的工具。

当然,在描绘科学技术所具备意识形态面相的同时也要看到,有别于既往的意识形态,科学技术这种新的意识形态形式抛弃了以往依赖于绝对的剥削和欺骗的意识形态呈现方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易于让人接受的柔性间接控制方式。社会大众借助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能够获得自身需求的满足,从而对它形成依赖和认可。质言之,科学技术这种“新的意识形态同旧的意识形态的区别就在于:新的意识形态把辩护的标准与共同生活的组织加以分离……把辩护的标准非政治化,代之而来的是把辩护的标准同目的理性活动的子系统的功能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所以,尽管意识形态的作用方式某种程度上呈现出较大变化,其维护现状、为现实辩护的意识形态面相却一以贯之。哈贝马斯就认为,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技术始终是一种历史和社会的设计;一个社会和这个社会的占统治地位的兴趣企图借助人和物而所要做的事情,都要用技术加以设计。”因此,一旦科学技术具备了意识形态面相,与传统的意识形态比较,它就具有更多的中立性和隐形性,披上充满幻象的迷人外壳。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通常认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重要构成,与意识形态、上层建筑迥然不同,两者不能混淆。但这并不能说,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二者没有关系。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要从阶级的实践意识的虚幻的理论呈现和广义的意识形态理解。前者着眼于实践意识的异化状态,与科学是相对立的;后者着眼于实践意识内容本身即“社会历史生活的一种基本的结构,不能设想……可以不需要社会生产组织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形式”,与科学就是一个东西了。这种看法值得讨论。可以看到的是,意识形态有意无意地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产生影响,而科学技术在一定条件下对意识形态也形成某种影响并为它所用。在特定社会形态中,科学技术会间接履行意识形态的某些职能,这种现象直到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乃至现在依然存在。法兰克福学派的相关研究和论述颇有见地,但也要看到,他们对科学技术的批判实质上是意识形态批判,在一定程度上揭露出了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病。然而,他们主张科学技术即意识形态即“技术统治论”,与作为资本主义辩护士的“非意识形态化”殊路同归,二者都力图把科学技术披上意识形态的外衣,借此来反对马克思主义这种科学意识形态,本质上是一种“意识形态终结论”,试图宣布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终结”或“过时”。用科学技术遮蔽生产关系这个更为根本的资本主义社会矛盾,这种论调本质上就已经落入意识形态的窠臼,试图掩盖普遍存在的社会冲突和日益恶化的阶级对立,走上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老路。

人工智能:“非政治化”的意识形态

在全球范围内,两种社会制度、以西方国家为主体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矛盾冲突并未淡化,表象互动掩盖不了根本利益上的冲突。尤其是第三次工业革命引发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使得意识形态问题更加复杂,其斗争形式更加隐蔽。作为科学技术的新进展,人工智能承载着人类对未知世界的渴望和美好生活的追求。科技在人类文明与生活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作为科学技术发展产物的人工智能是否亦如哈贝马斯等人所言也具备意识形态的属性呢?人工智能,简单来说就是基于认知科学发展起来的人机环境系统交互关联的一种知识集成。当前,人工智能涉及学科领域众多,从生理、心理、物理、数理、地理等自然科学领域到哲学、伦理、法理、艺理等人文艺术社会科学领域,几乎所有学科都囊括在内。在人类未来将进入的智能社会中,必然以人工智能为技术倚仗,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乃至休闲方式在智能时代都将发生重大变革,人类也将得以实现全面提升,马克思所倡导的自由全面发展也必将更进一步。以认知科学为理论支撑的人工智能,注定与人的意识、意识形态脱离不了关系。

人不是机器,机器不是人。当审视人工智能与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时,一个必须澄清的前提就是人工智能与人的关系。当前,人工智能在诸多领域已经取得可喜成果,成为一门引发极大关注的新兴学科。大量争议也随之出现,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认为人工智能可以模拟人的思维;二是认为人工智能可以模拟人的全部思维;三是人工智能可以替代人、超越人甚至控制人。这些争议直指人与机器二者关系,也就是人工智能的本质和界限是什么?早在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拉·梅特里在《人是机器》一书中,把人比作机器,一台最为复杂的自我助推的机器,力图用力学规律来说明人体内部器官运行机制,不可避免地落入了形而上学机械论的陷阱。伴随人工智能时代日益临近,机器替代人、超越人、控制人的言论实质上是颠倒了梅特里“人是机器”这一命题,断言“机器是人”,走向当代形而上学机械论。在信息与控制规律方面,人与人工智能(机器)具有相通性,但两者有质的区分。作为自然界长期进化的结果,社会劳动是人类的本质属性,与之相反,人工智能只能说是人类在社会劳动中建构出来的生产工具,是用无机物模拟生物和人为了满足人类生产需求而制造出来的产物。人类依靠人脑的机能和属性进行思维活动,是复杂的生理——心理过程,而人工智能则依靠控制机器中的机械和电子元件结构,是机械——物理过程。依其本质而言,人工智能模拟人的思维的信息过程,并且只是一种功能上的模拟,模拟是近似的,而不是等同、替代,更谈不上奴役人。人工智能得以产生并迅速发展,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于它可以克服人脑和身体的诸多生理局限,借助物化的智能延展人脑和身体的功能,使人从繁杂的脑力劳动和重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从而能够进行更有意义、更富创造性的劳动,比如计算速度快、运算精准、危险作业等。但也要看到,至少目前人工智能是无法取代人的思维的社会属性和主观能动性这两大基本属性。比如,从历经沧桑的老人和天真无邪的儿童说出同样一句话,但含义往往大不相同;还有就是外国人与中国人在遇到朋友时说“吃饭”这个话语时,所表达出来的意义往往大不相同。这充分体现出了人思维的社会属性,同时也表明人工智能无法模拟复制这种属性。不难发现,人的主观能动性也不是人工智能的自动性可以同日而语的,人工智能的自动性只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延伸罢了。只有人能提出科学预见,能总结规律,能合规律性合目的性地改造客观世界。总而言之,生产力无论如何发展,人自始至终是自然的主人,绝不可能成为机器的奴隶。

人工智能终归是科学技术发展演化的产物。在1956年的达特茅斯大会上“人工智能”概念正式诞生以来,人工智能已经跨越最初的科学实验阶段进入到商业应用阶段,以机器人科技为代表的智能产业蓬勃兴起引领当代科技创新。在技术哲学家芒福德看来,科学技术可以划分为“集权的单一技术”和“民主的综合技术”两大类,前者“基于科学之力和大量生产,以复杂的,高度权力化的机器为中心,目的在于经济扩张,物质丰盈和军事优势,简言之,就是为了权力”,后者“大体以生活发展为方向,而不是以工作或权力为中心的,是一种与生活的多种需要和愿望一致的技术,并以民主的方式为了实现人的多种多样的潜能而起作用”。人工智能以计算技术为技术标志,并融合移动互联技术、数字音像技术、生物工程技术、光电通讯信息技术、传感技术、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离散数据库集成技术等诸多领域的前沿技术。显然,人工智能技术是一种复合型、集成型的技术深度融合,既有“集权的单一技术”的特性,又具有“民主的综合技术”的特征。技术系统无疑已成为人类社会现代化发展过程的有限领域之一,以信息技术为龙头的新科技革命激发了第四次工业革命,数字化、网络化、机器自组织成为这次工业革命的标志,它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改变第一自然,创造第二自然是人类活动的根本特点。恩格斯早就认识到动物利用自身工具进行的生产对自然界的作用来说归于零,“只有人才给自然界打上自己的印记,因为他们不仅变更了植物和动物的位置,而且也改变了他们所居住的地方的面貌、气候,他们甚至还改变了植物和动物本身”。借助物质、能量和信息来制造人类需要的机器,成为人类改造世界,进行第二自然活动的重要内容。从人类认识物质和能量,创造第二自然的历史进程来看,工作机和动力机相继出现,而真正的动力机则是从蒸汽机开创的工业革命开始。在生产和科学技术的推动下,延伸和扩展人的头脑功能的自动信息处理机出现了。自动机和人的功能越接近,自动化程度越高,第一自然的干预和改造能力就越强,创造第二自然的本领也就越强。所以,人工智能的诞生是基于以科技为动力的机器长期进化的必然产物,是人类改造第一自然、创造第二自然的实践结果。正如日本人工智能专家松尾丰所言:“真正意义上的人工智能,即‘能够像我们人类一样进行思考的计算机’的确尚未实现。探明人类智能原理,并将其用工程学的方法加以实现,这样的人工智能目前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不存在……人脑的智能深奥无比、遥不可及,直至今天仍未探明其原理,利用计算机对其进行模仿也未能实现。”所以,人工智能本质上是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类在自然界中从体力解放到智力解放的道路演进。

技术的本质及其“内嵌式规则”决定了人工智能承载着意识形态的职能。放在科技发展进程中看,人工智能承袭科技进步所带来的“非政治化”的意识形态面相。21世纪也已成为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为显著标志的新工业革命时代,人类生存和生活的现实空间和未来图景不断被重塑。人类在享有人工智能赋予的动力和便利的同时,也在经济、就业、社会、理论、安全等诸多领域面临着巨大挑战。有学者指出:“以算法、机器学习等为核心技术的人工智能在新闻生产与传播领域的应用,对新闻舆论和意识形态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马克思眼里,“技术是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在呈现,当“技术成为物质生产的普遍形式时,它就制约着整个文化;它设计出一种历史总体——一个‘世界’。”在“中立性”表象的遮蔽下对社会展开“合法性”统治,这种异化方式拓展到大众生活的各个方面,使得大众在需求的虚假满足中将主体的不自由异化成了一种自由,人日益走向工具化。技术的合理性已经丧失了其原初的意义,成为桎梏人的工具,“不仅技术的应用,而且技术本身,就是(对自然和人的)统治——有计划的、科学的、可靠的、慎重的控制。”人本身已不再是目的,而是以工具的形态出现,“政治意图已经渗透进处于不断进步的技术中,技术的逻格斯被转变成依然存在的奴役状态的逻格斯。技术的解放力量——使事物工具化——转而成为解放的桎梏,即使人也工具化了。”作为机器进化产物的人工智能,在推动人类发展的同时,使“人的体力和智力不得不依附于越来越复杂的机器,从而使人失去了其应有的创造性,成为机械系统的奴隶”。人工智能同样使人在诸多领域产生了这种依赖性,并逐渐固化为一种意识形态,“相信事实的就是合理的,并且相信这个制度终会不负所望的信念,反映了一种新型的顺从主义,这种顺从主义是已经转化为社会行为的技术合理化的一个方面。”可以肯定的是,人工智能是技术的新发展,那么这种技术具备意识形态属性吗?技术决定论者克里斯托弗·梅指出: “很多阐释都认定某些技术‘内嵌特殊规则’……内嵌着像自由、共同体、平等、利他主义和民主等价值……无论这些是内嵌着什么样的内容,它都是这样一种理念: 技术形式具有与生俱来的特性,而这些特性是人类无法干预的。”显然,人工智能是受人类主体理性建构和制约下的产物,这种特点决定人的主体价值甚至社会价值观念必定融入整个设计过程之中,这些价值观念会随设计过程的完成而发生作用。而价值观念固有的主体性与相应的意识形态语境密不可分,也就是说人工智能必然带有意识形态性。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人工智能同样表征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具有理智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马克思在此处深刻揭示了人类第一次工业革命,其洞察力依然是当前解读人工智能社会问题的标准。在欧洲大机器生产时代,人们几乎都断言人类将进入一个由机器统治人或机制商品支配人的机器时代。马克思并不认同,在他看来,“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机器统治人只是社会的表象而已,捣毁机器直至所谓的“卢德主义”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工人的生存境况,因为“机器”以及“机器”统治人不能与“机器对人的统治”画上等号,其奥妙乃在于有人利用或操控机器来实现对人的新支配和新统治,本质上是人统治人,一些人统治另一些人。人工智能作为人类实践的工具,归根到底摆脱不了“模仿”的命运,本身无法具备“原始创新的能力”。质言之,人工智能绝非机器自身的智能,只是人的智能在机器上的体现而已,究其根源是人的能力、智力等综合能力的沿袭和拓展。我们不能从人与机器的关系视域来考察人工智能的社会意义,终归要从人与人的关系视角来审视。这种社会意义常常表现为掌控人工智能的一个、某些人或某个阶级对处于人工智能支配下的多数人或阶级的关系。当前,人工智能正在全面进入和重塑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空间。最新一组数据显示,“美国真实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36%,但普通基层职工实际小时工资却下降了14%。在80年代,所有的收入增额都被占职工总数20%的那一部分人所占有,而职工中最顶级的1%更是占去了收入增额的65%”,由此带来和加大新的裂痕和不平等,劳动者的收益不断减少,甚至劳动本身都成了问题走向“劳动消亡”。随着人工智能不断进入生产领域,人与机器在生产领域的矛盾日益凸显,人工智能的“物化”和“异化”就在所难免。

人工智能:积极的异化?

我们赞同一些西方学者将科学技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新范式,其理论旨趣在于揭露和批判科学技术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也已成为资产阶级为现实统治辩护的实质。然而,在资本逻辑中,科学技术具备意识形态性并非抽象地将科技“意识形态化”,而是要看到使科学技术衍生意识形态属性背后的社会制度等因素。如果对科技异化导致的意识形态属性的批判走向对科技本身的否弃,无疑背离了批判初衷,本末倒置。即将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批判“转换成工具理性批判;工具理性批判取代了政治经济学批判;而政治经济学批判又成了对技术文明的批判”。在批判者眼里,正是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使其自身披上意识形态的外衣,但这并不等同于要把科学技术当成洪水猛兽,弃之如敝履。相反,我们要祛除附着在科学技术身上的幻象。不可否认,科学技术事实上不单纯是所谓中立的工具的集合和独立的变量,它更多的是推动人类的发展进步。任何在简单化思维主导下,将科学技术归为纯粹的意识形态,想当然地认为科学技术只是承担着意识形态的职能的观点并进而否认科技带给人类的进步,无异于“倒洗澡水连同婴儿一起倒掉了”,我们都要拒斥和进行批判。这才是对待科技的应有态度。

“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一切哲学都必须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迄今为止永葆生机的奥秘就在于既要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去解析新的科技成果,又要契合科学技术的最新发展来丰富、完善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从马克思生活时代的机器大生产到科技信息时代的到来,直到今天人工智能的出现,贯穿这一进程始终的是科学技术的发展。马克思认为,“大工业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必然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一点是一目了然的”。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提升人们驾驭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的能力,进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但马克思同时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科学、巨大的自然力、社会的群众性劳动都体现在机器体系中,并同机器体系一道构成‘主人’的权力。”正如米切姆和尼森鲍姆所言:“按照马克思(1867年),‘现代技术科学’把工人置于大规模的、资本家拥有的工厂控制之下,使劳动功能变得均等划一且可以相互交换,破坏了传统技能和匠人满足于生产工艺产品的基础……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物质生产只是不平等地有利于上层阶级。这种不均衡只有在新技术的所有权上来一次社会革命才能得到纠正。”也就是说,马克思认为科学技术不仅解放人和推动着社会发展,也是使人自身处于异化状态的一种作用力。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决定技术走向异化,成为异己的力量。就目前而言,马克思所憧憬的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当然得依赖于代表生产力发展趋势的人工智能带给大众的自由时间为条件,但更为重要和根本的是必须变革生产关系。

那么,在科技进步推动下产生的人工智能,又如何来审视呢?历史表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迄今为止,任何一次科学技术的变革并没有导致人类走向灭亡。因此,任何断言人工智能就是好的、善的,抑或就是坏的、恶的,都不是理性科学的行为。毕竟,人类是在科技发展中不断制造工具,并在工具的推动下不断前行。在人类思想对外界的探求活动中,任何认识论上的简单决定论都不值得肯定。以人工智能为例,我们不能轻言“人工智能是坏的,或者人工智能是好的”,须辩证审视。既要关注人工智能的技术维度本身,也要努力探究作为“社会事实”和“伦理事实”的人工智能。人类不能让舒适的假象迷惑主体性意识,人不能放弃自己而沦落成为某种决定论的服从者。成为决定论的服从者会导致被奴役,被技术所奴役;人在获得“表面上的自由”的同时,不能放弃“真正的自由”。马克思告诫我们,人与物的关系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工智能不是物,而是人的物化。技术起源于机器,但是技术不等于机器;机器与人工智能仅仅代表技术的一部分,关注人本身应当始终成为科技发展的目标和动力。客观分析,所谓社会裂痕并不是人工智能所固有的本性,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恰恰是人工智能的资本化操控,是资本逻辑作用的表现而已。面对人工智能的到来,一个高度复杂、极为精细、不断改变的技术系统和结构开始进入到人类生活各个领域,任何时候,科技的进步都不带有“全面原则”,外力的推动不可或缺,资本逻辑则是外力的主导因素。因此,人工智能也不可避免地成为经济、技术领域强者的跑马场。被资本逻辑支配的全球化体系,生活于其中的绝大部分人毫无悬念地成为智能机器系统构造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零部件”,直至沦为“智能机器的奴隶”。在《技术的追问》中,海德格尔就强调指出,现代科学技术已非“中性的”客观事物,它作为“座架”控制和支配着现代人的全部生活,俨然已是现代人的历史命运的缩影。

人工智能带给人类的“险境”及其在人类本质维度体现出来的“异化”面相必须引起重视。在美国学者埃鲁尔看来,技术已成为现代社会的统摄性力量,某种意义上,技术控制着科学、经济及文化的走势,技术成为建构人类生存新环境的主导力量,“技术社会”由此诞生。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为标志的新工业革命不仅是一场技术与产业革命,更是一场社会、文化、价值与思维等领域的全景式整体性革命,对经济、社会、就业、伦理、安全诸领域都提出了新的挑战。马克思早有警示: “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人工智能在带给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思维方式重大变革的同时,也给当代社会带来了哲学和伦理挑战,其中技术失控和责任主体模糊问题尤为迫切。技术一旦失控,就会走向人类文明发展的对立面。新兴科技在改变人类生存方式的同时,也在改变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随着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的发展,人与物的关系问题会转变成人与“人造物”的关系问题。以往认为技术是中性的、处于人类可控范围的传统观念与人工智能“自主性”基质存在矛盾。人工智能的“自主”意味着人工智能相对于人类的“失控”。人工智能创造的完成往往意味着技术自身的终结,被创造者与创造者之间的对抗就贯穿于技术发展的进程中。如刚逝世的著名物理学家霍金曾警告人类,人工智能日益强大的威力使机器人能够复制自己,并提高智能的速度,从而导致机器人可以学习智能,导致转折点或“技术奇点”,人类很可能被人工智能所控制甚至被消灭。在其他领域,人工智能同样制造诸多“异化”现象。政治学家史蒂芬·E.弗兰泽奇就指出,处在人工智能时代的政治“未来的挑战在于,在寻求一些方法来保证政党的政策动议基于广泛的支持的同时,要维持住政党在技术上的优越性。”这表明,一个政党要在思想文化上取得主导权,就必须获得并维持技术上的优势地位。美国伊隆大学数据科学家奥尔布赖特发布的人工智能技术操纵美国大选的系列研究报告就显示,人工智能技术在有政治目的和倾向地塑造舆论、干预舆情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美国总统大选的结果。

著名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曾经指出:“科学是人类的创造,而不是自主的、非人类的东西;科学产生于人类的动机,它的目标也就是人类的目标。”人工智能是人生产出来的机器,它的目的是服务人类,在人的支配下活动,这是解读人工智能的基本前提。因此,人工智能的出现就是为推动人的解放,进一步向经典作家所憧憬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靠近。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不断改变和建构人类社会,这是一个技术的使用者与计算机相互磨合的生活世界。当前,人类生活的诸领域不断被人工智能所攻陷,如何把控人工智能朝着良好方向发展,建构一个好的人工智能社会(good AI society)已经成为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人工智能给予自然人物种的危害或智能人剥夺普通人劳动机会等反面因素正在向人类逼近,但是,作为科技进步成果的人工智能带给人类的肯定不仅仅是这些。人类发展的特殊性或社会发展的本质之一就在于其否定之否定的能力,正如尼采所说: “在何种意义上一种自由之牺牲、一种奴役化本身,为一个更高级类型的产生奠定了基础。以极其粗糙的形式来想: 为了促成一种比现在的人更高的种类的此在,人们怎么能牺牲掉人类的发展呢?”信息化时代,国际竞争的前沿阵地日益呈现为人工智能领域的竞争,一个社会的智能化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地区发展程度的重要尺度。生产方式越来越具有人性化特点,评价和选择中的人类理性地位日益凸显。在某些领域,人工智能系统充分展现出人类不可比拟的优势,拓展人的自由时间,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发展前景不可估量。

与之前几次工业革命在西方发达国家主导下产生不同,人工智能革命不再是西方国家的专属物,许多发展中国家同样能占得一席之地。尤其是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中国大致与西方发达国家处在同一起跑线上,跟美国等超级大国的差距日益缩小。站在新的起点上,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如何审视人工智能就成为一个基本前提性问题。是坚持法兰克福学派所提倡的科学技术即意识形态的论断即关注科学技术对人的控制和统治维度,还是秉持马克思有关技术批判的辩证观点,都应该看到资本逻辑在以往技术革命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乃至当下和未来,科技的发展可能依然被资本所定义。因此,怎样最大可能祛除资本逻辑的控制,破除资本对人工智能发展方向的设置,满足最广大民众利益,才是当前发展人工智能的初衷和目标。我们知道,马克思人的解放理论除了关乎生产关系、政治等基本视域,也内含技术合理发展的向度。人工智能技术理应朝着马克思所预设的人类历史发展与人的解放根源于技术发展和推动这一论断方向发展。而要保证这一预设成为现实,容纳生产关系的社会制度的变革就成为必然。作为优越于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生产关系已发生根本性变革,为实现人的解放奠定了基础。最终经过发展,进入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共产主义社会,那时“机器的作用范围将和在资本主义社会完全不同”。因为共产主义是以扬弃包括资本主义私有制在内的一切所有制为己任,必然也意味着对技术异己力量的克服,“只有在共产主义关系下,工艺学上已经达到的真理方能在实践中实现”。

由是观之,马克思对生产力和科技的批判是基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社会制度的批判语境。这就启发我们不能忽视甚至放弃人工智能的发展,更不能放弃科技和生产力的发展,“要学会把机器和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区别开来”,因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和对抗不是从机器本身产生的,而是从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产生的!”显然,人工智能技术自身不负载价值,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它为资本所支配,才成为阶级剥削和压迫的工具。人工智能为人类提供了更多的自由时间,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除了自由时间,最重要的是生产关系的变革。如果只有生产力的发展,没有生产关系的配套发展,二者之间必然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而走向革命。这样看来,奠基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必然为马克思主义理论逻辑所消灭,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

〔责任编辑:李欣〕

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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