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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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

2023-08-16 16: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20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三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活力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地方人大代表工作,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现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代表法和全国人大对代表工作的要求,遵循和把握代表工作规律,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为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重点要求: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彰显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融入人大法定职能,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确定审议议题注重听取代表意见,立法监督过程扩大代表参与;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优势,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增强服务代表意识,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保证代表知情知政,提高代表履职素质能力。

一、加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工作的领导和统筹

1.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人大重点任务统筹谋划代表工作。发挥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和愿望要求,充分体现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中,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及地方党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构建人大常委会统一领导、代表工作机构综合协调、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工委和办事机构共同参与的代表工作格局。

2. 健全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工作机制。提请制定修订有关代表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制定代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年度代表工作计划,由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审议处理代表议案、督办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的情况,由相关专工委向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情况、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和代表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由代表工作机构向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报告。

3. 统筹“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体现,应当主要通过人大常委会组织安排。有关机关选聘人大代表担任特约监察员、监督员等,应当与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协商确定人选;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本部门、本系统工作或参加有关活动,应当事先函告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由代表工作机构商有关单位安排代表参加。

二、做好代表出席代表大会会议工作

4. 实行向人大代表通报代表工作制度。每年代表大会召开前,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向代表书面通报过去一年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情况,包括常委会联系代表工作、代表议案审议结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情况、代表学习培训情况等。

5. 保障会议期间代表职权充分行使。合理安排代表大会会期和日程,为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创造条件。引导代表围绕大会报告和议题,结合基层实际和群众关切,精心准备审议意见,提高审议质量。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代表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大会议案和报告。支持代表依法向代表大会联名提出议案,符合法定要求的代表议案原则上不转为代表建议处理。做好大会选举和表决的组织工作,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6. 推行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大会票决制和乡镇人代会听取年度环境工作报告制度。设区市和县乡人大可以就政府年度拟办民生实事项目,会前充分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在代表大会上进行审议和表决,会后通过开展视察、调研、询问等形式,督促民生实事项目有效实施。倡导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安排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 严格会风会纪要求。代表应当按时出席会议,集中精力参加审议,不参加与会议议程日程无关的活动。代表因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在会议期间拉关系、办私事、请客送礼,变相从事商业活动;杜绝拉票贿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活动,确保大会风清气正。

三、深化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

8. 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对固定联系若干名本级人大代表,了解代表对常委会审议议题和群众关注问题的意见建议,支持和帮助所联系代表依法履职。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结合常委会工作安排,把联系代表融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活动。代表工作机构会同各专工委和选举单位,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9. 定期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围绕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代表工作等方面议题,由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定期开展接待代表活动,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接待主题提前告知代表,便于代表开展调研、收集意见。接待活动注重邀请基层一线代表参加,主要安排在基层开展。

10. 改进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工作。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邀请相关领域、提出相关议案建议以及参加有关调研活动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增加代表列席会议人次,基层一线代表在任期内列席1至2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上半年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议题时,扩大列席代表范围。健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机制,做好代表意见建议的汇总、处理工作。

11. 扩大代表对立法工作的参与。认真听取代表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作为制定修改法规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要参考。落实立法项目论证、法规草案征求代表意见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评估等工作。省和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要法规草案向本级全体人大代表征求意见,专业性的法规草案向专业领域代表征求意见。

12. 扩大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完善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监督事项工作机制。人大执法检查组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至少邀请2名以上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邀请代表参加前期调研,支持代表现场提问。选聘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联系代表,更好发挥代表在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13. 扩大代表对专工委工作的参与。各专工委组建相关专业代表小组,开展经常性联系。专工委开展立法监督调研、代表议案处理、代表建议督办等活动时,邀请更多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代表参与。各专工委可以在年初根据立法、监督工作计划,列出全年调研等活动清单,征求代表意愿后作出统筹安排。搭建省人大代表与外国友好省州议员定期交流平台,根据需要安排代表参加接待来访、组团出访等外事交流活动。

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

14.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提出质量。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学习培训,明确提出议案建议的法定程序和要求。前移服务关口,结合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协助代表优化选题、收集资料、撰写文本,探索实行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有关机关、组织沟通制度。引导代表着眼于事关发展大局、攸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可行性措施。开展代表建议数据分析,梳理代表集中反映的问题,作为确定立法监督项目、起草法规草案、决定重大事项的重要依据。

15. 完善代表议案处理和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优化代表议案提出、审议、处理工作流程,将处理代表议案同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相结合,积极研究采纳代表意见。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督促承办单位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形成有针对性的意见答复代表。建议办理既重结果也重过程,每件建议与代表沟通后再答复,提高见面沟通的比例。克服建议办理“文来文往”、“重答复轻落实”等现象,重在解决代表建议反映的实际问题。

16. 建立代表建议多层次督办机制。每年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群众利益实际问题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处理,由政府领导领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专工委对委员会业务范围内的代表建议,每年排出若干重点,结合年度工作专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抓好督办协调,推动建立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持续跟踪问效。适时组织代表视察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对往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

17. 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激励机制。通过开展评选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等方式,提高代表提好建议的积极性,增强承办单位办好建议的责任感。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情况,作为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对承办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

五、认真组织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活动

18. 统筹安排代表闭会期间的视察、专题调研。精选主题、突出重点,认真组织代表年中专题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活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视察和专题调研方案事先征求代表意见并提前通知代表,提高代表的参与度。代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形成的报告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也可以转化为代表议案建议提出。

19. 组织代表联动联合开展视察、考察和调研。围绕共同关注的问题,可以上下联动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涉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要问题和重大项目,可以组织代表联合考察、调研。根据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工作协作机制,组织代表联合开展考察、调研,共同提出议案建议,协同督办共性议题。

20. 提升代表小组活动组织化程度。把代表小组活动作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基本形式,推选有能力、有意愿的代表担任小组召集人,有计划、有主题、有组织地开展活动,并与基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活动有机结合。省和设区市人大代表参加小组活动,每年一般不少于2次;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小组的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每年一般3至4次。支持人大代表参与街道议政工作,推动街道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1. 探索建立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区域内人大代表组成联席会议,就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民生实事办理等事项,听取、讨论区管委会及有关机关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改进工作。通过联合视察调研、督办代表建议等方式,实现代表工作有效覆盖。

六、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22. 落实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履职要求。进一步贯彻《关于完善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人大代表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与下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听取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要求,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

23. 发挥代表履职平台联系群众的效用。依托代表工作站(代表之家)、代表联系点等基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各级人大代表就近就便定期参加联系、接待人民群众活动,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反映人民群众愿望诉求,跟踪督办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项。运用互联网、移动端APP、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和方式。

24. 组织代表统一接待选民和人民群众活动。设区市和县级人大可以组织和邀请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定期开展统一接待选民和人民群众活动。接待活动事先发布公告,告知接待的时间、地点和代表名单。倡导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带头参加接待活动,听取群众意见。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转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做好反馈工作。

25. 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改革攻坚任务和地方阶段性重点工作,组织代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美丽江苏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既要广泛动员代表参与,又要立足代表职责,与代表履职活动相结合,注重实际效果。

七、强化代表思想政治和履职能力建设

26. 突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和引导代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提高代表履职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代言。

27. 做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组织代表参加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实现每届任期内基层人大代表参加学习培训全员覆盖。各专工委可以结合立法、监督议题,组织代表进行专业性培训。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专家授课与代表交流、集中学习与观摩考察、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等方式,提高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28. 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省和设区市人大代表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原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规范代表履职档案内容,及时登记代表出席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参加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议案建议办理、参加学习培训、联系选民和群众等方面的情况。代表履职情况以适当方式向有关方面通报,并作为换届时继续提名的重要依据。

八、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

29. 落实服务保障工作职责。人大常委会依法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和本级选举产生的上一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并为本行政区域内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条件。各专工委和办事机构都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树立服务代表意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实代表工作机构力量,努力打造过硬队伍,提高服务代表工作水平。

30. 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应当定期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保障。可以通过举办通报会、报告会,邀请代表视察等形式,向代表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代表履职需要联系有关机关、组织,获取资料数据,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支持配合,代表工作机构予以协助。

31. 健全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机制。代表活动经费和培训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和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参加基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联系、接待人民群众活动,由代表活动经费予以保障。

32. 重视与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督促代表所在单位落实代表法规定,尊重代表权利,依法为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给予时间保障,按正常出勤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通知代表参加会议和履职活动,一并通知代表所在单位。支持代表所在单位协助代表做好民意收集、议案建议起草等相关工作。

33. 提高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注重总体设计和系统规划,开发、推广、使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及移动客户端,加强数据更新和安全管理。建设完善代表议案建议信息系统,实现代表议案建议提出、交办、办理、答复、反馈、查询全流程信息化。开发运用视频会议系统,就人大立法、监督等事项常态化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增强同代表沟通交流的及时性、便捷性。积极推进代表工作网络平台纵向互联互通、信息共建共享。

34. 加强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宣传报道。依托主流媒体和人大宣传平台讲好代表故事,充分报道反映代表履职尽责的先进事迹和加强代表工作的鲜活经验,展示“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代表风采,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尊重代表、支持代表履职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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