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原所长樊安获刑四年八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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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 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原所长樊安获刑四年八个月 长沙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刘莹)近日,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党委书记、所长樊安(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在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人通过讯问被告人、运用多媒体举证,全面展现了本案犯罪事实,并对其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樊安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深刻忏悔,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经审理查明,樊安自2006年1月至2018年7月任长沙市星沙劳动教养管理所、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在担任所长期间,其利用职务便利,与同该所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相关人员串通,采取虚构对账单等手段,向所内财务人员重复提供票据,贪污130万元公款归个人所有;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在减免租金和电费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19万元;挪用公款55万元归个人使用或从事营利活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由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樊安及辩护人对证据无异议,法庭当庭宣判,判决樊安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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