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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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

2023-09-09 22: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编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和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发〔2019〕1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制度,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可持续发展国土空间格局。

(二)工作目标

立足三明市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细化落实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任务要求,指导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促进三明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期限

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范围为三明市行政辖区全部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19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基本原则

(一)底线约束、绿色发展

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优先划定不能进行开发建设的空间范围,严格落实上级规划的管控性要求和约束性指标,严守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粮食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线,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打造“中国绿都·最氧三明”。

(二)以人为本、提升品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和布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增加开敞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水平的标准,发挥文明城市优势,提升“满意在三明”品牌。

(三)区域协同、城乡统筹

与县级规划编制同步推进,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协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坚持城乡协同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区域联动,合理控制城镇村开发强度,促进中心城市和新型城镇化有序发展。

(四)多规合一、全域管控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将各类各业空间性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城乡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将各相关专项规划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上,形成三明市全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尊重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前瞻谋划,科学分析,根据自然禀赋、人文特色、区域发展阶段和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鼓励规划“留白”,预留建设发展弹性空间,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六)多方参与、科学决策

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组织方式,坚持落实责任、部门协同,坚持“开门编规划”,扩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程度,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发挥不同领域专家的作用,提高规划科学决策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统一规划编制基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作为空间规划编制的现状底数和底图,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规划空间定位基础,规划数据库建设和规划图件制作等按照国家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和图件制作标准。

(二)开展现行规划实施评估。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结合现状,分析规划目标、指标、功能控制、布局规模和差异性等执行情况,在底线管控、空间结构和效率、品质宜居等方面,找出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衔接处理的对策与建议。

(三)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开展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和承载规模评价,分析区域资源环境禀赋条件和潜力,研判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问题和风险,明确生态功能极重要和极脆弱空间,提出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合理规模和适宜空间,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支撑。

(四)开展专题研究。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分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和重点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专题研究工作(详见附件3),形成专题研究报告,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扎实的基础支撑。

(五)编制规划方案。在评估、评价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落实省、市重大战略部署,明确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目标与发展战略,提出人口、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开发保护任务与指标体系;划分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乡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明确范围、规模、比例和管控要求;建立国土空间重大支撑体系,确定城乡建设、产业发展、重大交通设施、基础与公共服务设施、防灾设施、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等体系布局;提出中心城区空间范围、规模和功能片区结构,划定城镇开发强度分区;明确分期实施目标和近期建设重点任务,提出规划实施措施。

(六)形成规划成果。

1.一本规划。即《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文本及规划说明。

2.一套图集。在统一空间规划数据前提下,编制形成包含全域、城镇功能控制区的现状图、评价分析图、规划图等。

3.一系列专题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中形成的专题研究成果,为规划内容及其实施提供支撑。

4.一个数据库。整合梳理现状及规划阶段的各类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图件标准构建规划数据库,支撑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

5.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基础资料、审议意见、部门意见、会议纪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

四、进度计划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5月)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成立三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拟定公开招投标方案,选定规划编制单位等。

(二)现行规划评估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5月)

依据最新国土开发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调整完善三明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成果,总结成效,分析问题,明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重点。

(三)“双评价”阶段(2020年5月-6月)

在省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础上,结合三明实际,细化评价区域,补充完善评价要素,指导规划控制指标分解,提出区域生态、农业、城镇等不同开发保护利用方式的适宜程度和空间格局。

(四)专题研究阶段(2020年6月-7月)

结合重点发展需求,衔接相关部门重点规划要求,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上开展系列专题研究,完善研究成果。

(五)规划方案编制及数据库建设阶段(2020年8月-9月)

根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和技术规程要求,全面开展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说明、图集等成果编制,形成初步规划成果方案,同步开展规划数据库建设。

(六)规划方案论证审查阶段(2020年10月-11月)

规划方案征求社会公众、各领域专家和有关部门意见,组织听证、论证和专家审查;根据收集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同步完善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

(七)规划成果报批阶段(2020年12月)

规划成果经三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提交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再上报省政府审查批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在三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领导下,成立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与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对规划编制工作中涉及各业各类相关事项与问题进行统筹协调,重大事项上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

(二)建立协同联动机制

构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与市、县(市)联动机制,加强上下对接,积极主动请示沟通省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要求,及时指引落实县(市)的工作目标与任务,统筹和综合平衡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基础作用,保障各类空间发展规划在国土空间的协调统一。

(三)强化工作保障

优选较高水准、经验丰富并对三明市情况熟悉的技术团队承担规划编制工作,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成立专家小组(详见附件2)全程指导,注重专业化与综合性相结合。

(四)扩大公众参与

加强社会协同与公众参与,加大宣传与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倾听群众意见,鼓励各类相关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规划编制,广纳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提高规划实用性。

各县(市)应参照制定工作方案,将规划编制相关费用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确保各县(市)与市级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推进。

 

附件:1.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专家小组成员名单  

     3.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专题研究计划

        

附件1

 

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俊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  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建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罗志强  市发改委总规划师

        刘若嘉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炉明  市工信局副局长

        江长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  瑛  市财政局副局长

        谢  桦  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邓纯喜  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陈昌荣  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

        江锦健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张勇民  市水利局副局长

        孟建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郑洪钦  市商务局副局长

        苏世斌  市文旅局副局长

        张清辉  市卫健委副调研员

        夏  寒  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黄  敏  市林业局副局长

        戴绍松  市体育局副局长

        罗兴木  市人防办副主任

        吴绍文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郑景辉  市地震局副局长

        李胜汉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肖建钦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游火龙  市气象局副局长

        姚定洪  市通信办常务副主任

        余建华  国网供电三明分公司副总经理

        冯火珠  梅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朱建平  三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施建峰  沙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翁淑燕  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副主任

        曾志华  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协调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总体协调和指导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研究明确城乡发展重大方向和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宜。各成员单位应配合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专题调研、意见征求、问题研讨、成果深化等相关工作,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相关资料。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报协调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推动落实各阶段工作计划。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谢桦总规划师担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工作联络员。

附件2

 

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编制工作专家小组成员名单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专业领域

林恒萍

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主任/高级工程师

国土规划、评价

温晓勇

省城市规划学会

教授级高工

城乡规划

叶穗山

省委政策研究室

原副巡视员

产业政策研究

邱  宏

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院长/高级工程师

城乡规划

李应春

三明学院

教授

经济管理、产业研究

苏平水

市水利局技术服务中心

主任/高级工程师

水利水电

廖仕诤

市交通局规划院

总工程师

交通规划

王金盾

市林业局

教授级高工

林业规划

叶伟建

市农业农村局

教授级高工

农业

邵玉海

三明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副所长/高工

环境保护、评价

附件3

 

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专题研究计划

 

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专题研究

二、产业发展与产城融合专题研究

三、基础公共服务保障专题研究

四、绿色生态保护利用专题研究

五、历史红色文化保护利用专题研究

六、城乡统筹与村庄管控专题研究

七、中心城市发展与功能提升专题研究

八、区域协同发展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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