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西县上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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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西县上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

2024-07-09 05: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阳江青洲三、青洲四海上风电场海缆集中送出工程项目陆上集控中心选址位于阳江市阳西县上洋镇石门村。项目用地总规模约2.4663公顷,其中需使用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共2.4663公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文件精神,由于该项目在《阳西县上洋镇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中为建设用地,在《阳西县上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的土地利用规划情况为农用地,现需对阳西县上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调整。为此编制《<阳西县上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阳江青洲三、青洲四海上风电场海缆集中送出工程)》(以下简称《方案》),以确保规划期内阳西县上洋镇建设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变,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该《方案》已通过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批复。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要求,现将《方案》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关于对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阳江青洲三、青洲四海上风电场海缆集中送出工程)的批复》(阳自然资函字〔2020〕1558号)

二、批准时间:2020年9月16日

三、方案情况:《方案》将位于阳西县上洋镇石门村共2.4663公顷的规划农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将位于阳西县上洋镇石桥村共2.4663公顷的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2.4663公顷规划农用地。同时,拟将调入地块用地区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管制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将调出地块用地区修改为一般农地区和林业用地区,管制区修改为限制建设区。《方案》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符合阳西县的发展规划与上洋镇的城镇发展战略,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影响不大。

四、公告方式:在阳西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和涉及的镇、村委会张贴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规划修改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2、阳西县上洋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3、阳西县上洋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4、阳西县上洋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5、阳西县上洋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阳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2日

规划修改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阳西县

上洋镇

调整前

1054

868.3553

130

调整后

1054

868.3553

130

全县

调整前

12859

9131

3433

调整后

12859

9131

3433

变化量(调整前-调整后)

0

0

0

注:1.各类指标调整前、后合计数应基本相等,并符合“调整后合计数-调整前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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