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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1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证券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〇二三年四月 目 录 目 录 ...... 1声 明 ...... 2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4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 况 ......7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8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1第三节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 12 一、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2 二、怡合达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2 三、核查结果 ......12第四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3 一、发行人履行的决策程序 ......13 二、发行人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说明 ......14 三、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8 四、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3 五、保荐机构推荐意见 ......28 声 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怡合达”)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保荐代表人 东莞证券指定龚启明女士、朱则亮先生为怡合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 目的保荐代表人。 2、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龚启明女士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1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 项目组成员 否 发行股票项目 2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项目协办人 否 3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项目组成员 否 项目 4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项目组成员 否 5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保荐代表人 是 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保荐代表人 是 业板上市项目 朱则亮先生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1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项目组成员 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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