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本科生思想政治必修课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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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本科生思想政治必修课培养方案

2024-04-03 19: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北京大学本科生思想政治必修课培养方案

(2022年6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旨在帮助大学生掌握观察时代、引领时代的理论武器,提升法律素养和道德修养,汲取历史智慧,领悟思想魅力,养成理论思考习惯,不断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知和行相统一,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修读要求

思想政治理论课为全校公共必修课程,共19学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6门理论课程和思想政治实践1门实践课程。

三、课程设置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学分,3学时/周,要求在大一任一学期选修。

2.思想道德与法治(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3学时/周,要求在大一任一学期选修。

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学分,3学时/周,要求在大一任一学期选修。

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3学分,3学时/周,要求在大二任一学期选修。

5.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3学分,3学时/周,要求在大二任一学期选修。

6.形势与政策2学分,要求在大一秋季学期选课,课程从大一秋季学期开始至大三春季学期结束,持续6个学期。其中,大一秋季学期为班级教学,包含1学分16学时的教学内容,大一至大三的6个学期内学生需选修4次讲座。

7.思想政治实践2学分,分为上、下两门课程(各1学分),要求学生在入学后两年半内选修并完成。

思想政治实践(上)秋季学期开课,包含“爱乐传习”和“志愿服务”两个模块,学生可任选其一。其中,“爱乐传习”模块内容为参与所在院系组织的“一二·九”合唱排练与集体展示,总学时不得少于32学时,按照实际参与排练的时间确认学时,其中排练学习时间24学时,展示环节8学时。期末考核时需要提交主题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音乐育人的论文或者在进行“爱乐传习”模块学习过程中的收获、感受与思考等文字材料。“志愿服务”模块由理论课程、志愿服务活动与期末小组展示三部分组成。理论课程在开课学期进行,每次课程2学时,学生须参加2次理论课程。“志愿服务”模块要求学生须在选课学年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总时长不少于16小时且不少于4次(连续4天参加一项活动,总时长达到16小时亦可)。另外,选课学生须提交2篇400字以上的个人感想。结课前须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综合性论文,并参与由各院系组织实施的主题总结展示。

思想政治实践(下)春季学期开课,包括“社会实践”模块。其中,理论课程在学期中进行,共2次,4学时。实践活动于暑假进行,选课学生须参加所在院系工作组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学业评价方式

1.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考核与成绩评定按照《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2.请严格按照选课时间选课。因病假、事假、外出实习等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必须按照《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缓考手续。被批准缓考的学生应当重新选课并参加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五门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考勤与课堂参与)+期中作业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构成。

4.形势与政策持续3年6学期,在教师、助教的指导下学习并及时提交作业,该课程由“考勤+4次讲座观后感”构成,以“合格/不合格”记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在大三春季学期(即第6个学期)期末显示,前5个学期以IP(in progress“考核中”)记录。

5.思想政治实践分为上、下两门课程(各1学分)。

思想政治实践(上)包括“爱乐传习”和“志愿服务”两个课程模块,学生可任选其一。其中,“爱乐传习”的成绩由“参与‘一二·九’合唱排练与集体展示+课程作业”构成;“志愿服务”的成绩由“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和理论课+期末小组展示+课程作业”构成。思想政治实践(上)以“合格/不合格”记考核结果。

思想政治实践(下)包括“社会实践”模块,其成绩由“实践方案评估(10%)+课堂出勤、参与情况(20%)+任课教师评分(10%)+团队评议(15%)+个人实践总结(15%)+团队总结展示得分(30%)”构成。思想政治实践(下)以百分制记考核结果。

在未完成上述两门课程的要求之前均以IP(in progress“考核中”)记录。

五、附则

1、本办法自 2022级本科生开始实行。2021年(含)之前入学的学生沿用旧的教学管理办法。

2、本办法经学校教务部批准,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校团委负责解释上述相关事宜。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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