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知识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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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知识详解

2024-07-17 19: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

养老待遇如何计算?

待遇领取有什么注意事项?

这些都是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

今天,市人社局对大家关心的

待遇领取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讲解

一起来看看~

↓↓

一、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年满60周岁。

2.累计缴费满15年。

3.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对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的情形,按规定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后,虽然缴费年限不足15年,但仍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申请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但一次性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

1.定期待遇。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首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之月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储存额发放完后,由政府负责按照原标准继续发放。

2.丧葬补助金。

参保人死亡且未领取职工社会保险丧葬补助金的,可领取1200元丧葬补助金。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定期养老

待遇如何计算?

每月养老金待遇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2022年7月起我市基础养老金为190元每月,政府会适时调整。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缴费总额 + 政府缴费补贴 +其他个账收入+ 历年利息所得)÷计发系数(60周岁对应的计发系数为139)。个人账户储存额发放完后,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原标准继续发放。

例:李某按照每年3600元的标准参保缴费,政府补贴60元,累计缴费15年,则个人账户储存额为(3600+60)元×15年=54900元(未包含利息所得)。满60周岁时,领取养老待遇的计发系数是139,假设领取待遇当年的基础养老金是每月190元,则李某每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19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54900÷139)=190+394.96=584.96元。

四、长缴费、高缴费

对于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有什么好处?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为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但15年不是缴费年限的上限,建议长缴高缴,实现长缴多得、高缴多得。

1.长缴多得。参保人缴费时间越长,个人账户积累就越多,计算的利息也越多;缴费时间长还会加发养老金,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也就越高。

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部分,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不少于3元的基础养老金。

2.高缴多得。参保人缴费档次越高,获得政府补贴越多,个人账户积累就越多,计算的利息也越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就越高。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待遇

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递延认证,不设固定认证时间,全年均可认证。资格认证周期为12个月,首次申请待遇的,周期从待遇申请审核通过的次月开始计算,已领取待遇的,周期从最近一次认证通过的次月开始计算。一个周期内允许多次认证,超过认证周期无认证记录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待遇。

六、怎样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可全年申办,本市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办理。

方式一: 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APP、“掌上 12333”APP、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线上自助办理资格认证。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操作举例,进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点击“社保--养老保障--养老资格认证--(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进入办理界面,按提示操作通过人脸识别即可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方式二: 通过“粤智助”自助终端机(部署在全市各镇村服务点)进行自助办理。点击“我要查我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资格最后一次认证时间”可查询最后一次认证时间;在搜索栏输入“城乡”关键字进行搜索,选择点击“我要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资格认证”,按提示操作即可进行资格认证。

方式三: 待遇领取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社保卡等)到各城乡居保服务网点(县级社保经办机构、镇级社保对外服务网点或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办理资格认证。

七、忘记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停发了待遇怎么办?

因逾期未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停发了待遇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可申请办理待遇恢复手续,待遇恢复后因逾期认证导致暂停发放的待遇一并予以补发,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方式一: 进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点击“社保--养老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按照操作提示上传有效身份证件及恢复待遇发放的证明材料即可办理待遇恢复申请。

方式二: 通过“粤智助”自助终端机进行自助办理。在搜索栏输入“城乡”关键字进行搜索,选择点击“我要申请恢复领取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按提示操作即可办理待遇恢复申请。

方式三: 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社保卡等)到各城乡居保服务网点(县级社保经办机构、镇级社保对外服务网点或合作银行服务网点)申请办理“养老待遇恢复发放”。

八、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怎么处理?

遗属有什么待遇?

1.可继承。城乡居民在缴费期间死亡的,退还个人账户全部本息;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2.有补助。未领取职工社会保险丧葬补助金的,发放1200元丧葬补助金。

来源:肇庆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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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知识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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