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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7 19: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文/魏巍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来源/微信公众号  天驰君泰法律评论

 

 

高效而准确的案例检索能力是每个律师必须掌握的基本素质之一,一份清楚明了的案例检索报告有助于快速了解某一类型案件的司法实践情况及针对该类案件的法院裁判意见,更好地为相关的法律意见或法律观点提供实践支持;也可以在遇到较复杂或规定并不明确的案件时,从实践的角度提供代理思路。本文旨在分享笔者在案例检索工作方面的一些经验,希望通过小小的分享,能够带来更多的思考。

 

一、一些好用的检索工具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案例检索工具的选择直接影响到检索工作的效率。目前市场上常见的检索工具有:中国裁判文书网、法信、威科先行、北大法宝、无讼、聚法案例、Alpha等。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裁判文书的官方网站,最为权威,但该网站也存在大多数机关官方网站常见的情况:经常出现速度慢、卡顿、无法载入等错误,严重影响检索效率,用于广泛的案例检索较为不便。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时常需要向法院提交案例供法官参考,此时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的案例最具权威性,但由于该网站体验不太良好,因此效率最高的方法是:使用其他速度较快、较稳定的网站进行广泛检索,查询到具体案例后,有针对性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和下载具体文书。不过,如果你恰好赶上中国裁判文书网“崩溃”的时候,就只能耐心等待了。

 

在广泛检索的时候,笔者常用的工具包括:北大法宝、威科先行、无讼、Alpha(鉴于Alpha是一个综合性的收费办公软件,本文不作参考),这几个网站速度都比较快,也比较稳定。从收录文书的数量上看,截至笔者写这篇文章时,北大法宝收录案例与裁判文书的数量为70,008,371篇,威科先行收录案例为69,101,987篇,无讼收录案例为73,820,614篇,无讼在裁判文书收录的数量上占优;从权威性角度看,北大法宝的认可度要高于威科先行和无讼,更有说服力,在裁判文书网“崩溃”的时候,提交北大法宝的也没有问题;从成本角度看,无讼不收取费用,而北大法宝和威科先行都需要付费使用,但是北大法宝和律协往往有合作(比如北京律协),如果有,那你就可以免费使用北大法宝查询案例了(提示:北大法宝也是目前查询法律规定最为方便且权威的网站)。

 

二、提取检索关键词

 

进行案例检索,首先需要确定检索的关键词,在网站输入关键词后,将出现与关键词有关的案例,如不确定关键词或关键词不准确,则很难快速找到合适的案例,严重影响效率。通常,有如下两种方式确定检索关键词:

 

1、将案由作为检索关键词

 

如果案件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比较简单,其案由能够将检索范围限定在较小的范围内,或者想要查询的就是某个案由对应的大量案例,则可以直接将案由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比如,一个人正常行走在路上,突然被楼上掉落的花瓶砸伤,他想要求花瓶的主人承担赔偿责任,该如何查找相关案例呢?上述案件就属于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比较简单的情形,根据案由的相关规定,可以很快确认案由为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因此,将案由“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作为关键词输入检索网站,就能够较快、较准确地搜索到类似案件的裁判文书。再比如,甲和乙签了一个合同,但甲提供给乙的材料是假的,导致乙错误地签署并履行了合同,乙想判断司法实践中会不会将这个行为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什么样的行为能够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就可以直接在检索网站中搜索“合同诈骗罪”,看在此项下的裁判文书中,对合同诈骗罪都是如何认定的,并提炼其中的核心观点和规律,最终判断甲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2、提取争议焦点作为检索关键词

 

有时具体案件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或将案由作为关键词检索将会导致搜索范围过大,很难定位到真正可用的类案,此时检索案由并不能使我们的检索更高效准确,已经失去了作为关键词的意义。因此,需要确定更为贴切的关键词,以实现检索可用案例的目的。

 

此时,可以将目标案件进行分解,从案件事实中提取出争议焦点作为检索关键词,根据争议焦点一一对应进行检索。例如:票据追索权纠纷往往涉及多方主体,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同一个案由可能包含多种情况,假如我们归纳出目标案件的争议焦点之一为:基础交易真实性对票据效力的影响,我们可以选择将“基础交易”、“基础交易真实性”、“基础交易对票据效力的影响”或“基础交易真实性对票据效力的影响”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可能会更准确、高效地得到我们所需的案例,其他争议焦点可以参照采用相同的方法检索。由于部分检索网站会将案由作为案例标题,所以以争议焦点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时,建议在检索一栏选择“全文”检索(无讼不需要选择)。

 

3、其他

 

如果目标案件事实杂乱或案件十分陌生,一时无法确定案由或总结出争议焦点,不妨尝试利用谷歌、百度等搜索引擎,先大概确定一个方向再采用上述方法进行精确检索。或者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同时输入多个贴切的关键词,更有利于缩小范围,提高效率。

 

三、注意检索顺序

 

从空间上来讲,根据权威性和参考价值的不同,建议在检索和选用案例的过程中遵循如下的顺序:

 

指导性案例或公报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例;

 

目标案件管辖法院的上级法院审判的案例;

 

目标案件管辖法院审判的案例;

 

其他法院审判的案例。

 

其中,1-4类案例的参考价值相对较大,层级越高,案例的效力和可适用性越强。

 

从时间上来讲,建议遵循“就近原则”,即优先检索1-2年内的相关案例,如没有,再考虑远期案例。尤其在商事、金融领域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等经常更新,规定的更新将可能带来裁判结果的不同,因此选择案例时一定要注意相关案例的时效性,对裁判所依据的规定是否有效进行确认(可通过北大法宝确认是否为“现行有效”),如相关依据已经被修订或失效,或政策有所调整,则裁判结果可能无法适用于新发生的裁判案件。

 

四、检索成果呈现

 

在检索过后,如果仅是把裁判文书堆叠在计算机某一个文件夹里,在检索到的文书数量较多的情况下,并不能起到很便捷的参考作用,在需要参考时,往往需要一个个文件打开,再一句句查找关键语句,判断是否贴切,效率不是很高。因此,笔者对整理检索结果提出如下建议,以提高效率:

 

1、选择、整理、总结

 

将检索到的全部案例全文下载后,将内容整理到同一个文档上,一般3—5个案例(选择最为贴切的案例)为宜(可以根据需求考虑制作封面和目录),并在裁判文书中需要使用的关键信息处加重标亮(加粗、加底色等),使阅读者能够迅速锁定关键信息。最好能在每个案例的开头用几句话总结出该案的裁判要旨并在结尾处作出简短的案例评析(注意围绕需佐证的观点进行),可以有助于最快了解案例的核心信息。(可参见示例一,示例仅供参考)

 

示例一:

 

 

 

2、制作案例检索汇总一览表

 

如果希望精益求精,建议再将检索结果进行总结,制作案例检索汇总一览表(名称为参考)。基本内容包括:序号、案件、文书号、审理法院、裁判要旨、裁判时间等,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减,案件排列顺序应与案例汇总文档中的案例排列顺序一致。有了这份案例检索汇总一览表,即使阅读者不看案例汇总文档也能迅速找到检索成果的关键信息,将大大提高案例使用的准确率和效率。(参见示例二,示例仅供参考)

 

示例二:

 

此外,检索案例过程中,千万不要过分执着于找到一个从事实情节到诉讼主张等各方面与目标案件相同或非常相似的案例,因为每个案件多多少少都有一些不同点,在存在共同点的案例中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裁判观点才是检索案例的核心目的。同时需要清楚的一点是,案例的作用更多是为了用作参考,通过司法判例了解针对某一类型案件的裁判习惯和法院观点,对自己提出的观点是否能被法院认可在一定程度上有预判的作用,而并不能作为裁判依据,“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并不鲜见,因此不能过分执着于某个判例的结论。

 

以上内容均为笔者的经验之谈,不完美也不见得准确,但希望能够起到一定的启发作用,祝愿大家都能找到属于自己风格的工作方式!

 

 

编辑/da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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