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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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

2023-04-30 17: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日,学校出台了《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这是我校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注重质量内涵,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有效保障教学工作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什么要启动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其意义何在?教师教学水平与质量的“高”与“低”,又该由谁来评判,怎样去评?评价的结果怎么去应用?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教务处处长陈玉林。

为啥评?意义何在?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提高教学质量

  当前,中国高等教育已进入了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阶段,迫切需要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导向和办法,建立起一套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的措施和评价机制。

  近年来,学校先后实施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千门课程上网工程等一系列项目,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40条,从制度和措施上不断提高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提高教学质量,教师是关键,教师的教学水平与效果决定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如何检测并引导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这也是学校制定出台这一《办法》的初衷。

  对学生来说,通过评价,赋予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权利,让老师听到学生的“声音”,及时掌握学生内心的真实感受,关注学生的需求,从学生的角度去思考如何“教”,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学生有更多的收获。

  对教师来说,通过评价,及时向授课教师提供反馈信息,有利于教师发现教学过程中自身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其对教学内容进行更新,对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优化,推进课程质量标准的贯彻执行,提高自身素养。让自己的课程尽量符合大多数学生的“口味”,让学生多一些学习的兴趣。

  对学校来说,通过评价引导广大教师重视教学,研究教学,投入教学,促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谁来评?怎么评? ——学生、院系、学校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全面性,评价主体由学生、学院(系、部)和学校三方共同组成,其权重分别为60%、30%、10%。

  学生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主要从教学组织、教学态度、讲授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评价。除客观选项外,学生还可就自己的感受,向授课老师提出自己对课程的意见和建议。

  学院(系、部)重点针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态度、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学改革及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价。

  学校重点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师资格、教学资料(包括课程质量标准、教学课件、教材、教学日历)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等,并实行教学事故一票否决制。

  在评价指标上,《办法》中设计了理论课、实验课、实习课、体育课的评价指标供各教学单位参考。学院既可以直接使用,也可以根据本学院不同类型课程的教学特点,自行调整评价内容。

结果如何应用? ——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

  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来评判教师教学质量与成效,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其教师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

  一次评价可能存在误差,但若干次评价结果必能将教学效果优劣区别开来。对于连续三次评价结果在学院(系、部)排名后5%的教师,原则上暂停其教学工作,由学院(系、部)负责采取包括进修和培训在内的各种措施,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通过学院(系、部)试讲考核后方可重新承担教学任务。

  作为一次新的尝试,《办法》并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教学中的问题,也不可能每次都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每一位参评教师的教学质量。期望教师在理性对待评价结果的同时,真正认识到教学质量是一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永无止境的探索与追求过程,评价就是为了帮助教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取得进步,让更多的教师成为学校的中流砥柱!

编辑:张晴

终审:闫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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