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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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2024-07-14 14:3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导语】:在天津,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申领条件、办理材料、申领渠道、办理流程等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放金额/标准

  ◆ 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1600元;

  ◆ 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1560元。

   ➤领取时限

  根据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的时间计算:

  ◆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 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注意: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申领方法

  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可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自助一体机、经办机构等三种方式,均可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承诺未出现重新就业、灵活就业、应征服兵役、领取营业执照、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移居境外等情形,不再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到经办机构现场签到。

  “天津人力社保APP”办理流程

  1、下载并进入天津人力社保APP,进行注册及登录。

  2、点击“服务”-“劳动人事”-“失业保险”,选择首次申领或按月申领。

  3、进入阅读承诺界面,选择“承诺”-“前往申领”。

  4、填写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完成申领。

   ➤停发情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次月开始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重新就业的;

  ◆ 应征服兵役的;

  ◆ 移居境外的;

  ◆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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