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信用卡借给朋友,利息却要自己还?这件事千万别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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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消费在生活中越来越普遍,但也出现了一些人将信用卡出借给他人使用的现象,以为双方签订了借贷合同就可以高枕无忧。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这类纠纷并不少见。 如果把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会出现什么问题?近日,浦江法院黄宅法庭审结一起涉及信用卡出借的民间借贷纠纷。 2019年9月,蒋某将自己名下的某银行信用卡出借给黄某使用。截至2022年9月,黄某透支2.7万元未归还,并由此产生了逾期还款违约金、利息等。经催讨,黄某仍怠于归还,无奈之下,蒋某于2022年12月代为归还透支款和违约金等。同时,蒋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黄某起诉至法院。 那么 双方的借贷关系效力如何认定? 透支款和逾期费用该由谁承担? 合同无效 取得的财物应予以返还 法院审理认为,蒋某将信用卡出借给黄某使用,实际出借的是信用卡内的信贷资金,故蒋某出借信用卡给黄某使用的行为,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形,双方由此形成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黄某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故实际的透支金额应由黄某支付。 双方均存在过错 损失各自承担部分 因蒋某和黄某借贷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双方之间的借款不产生合法利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规定损失应由过错方承担。 在本案中,黄某逾期不还存在过错,蒋某出借信用卡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及信用卡信用合约,亦存在过错。因此,逾期产生的其他费用(如信用卡的利息、年费等),法院判决蒋某和黄某各承担部分。 双方对法院的判决表示认可,均未提出上诉。 法官提醒 出借信用卡存在风险 出借信用卡的行为妨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出借后,发卡行无法对授信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增加了信用卡被恶意透支、形成不良信贷的风险,影响了金融信用环境。 此外,对持卡人而言,出借信用卡行为还存在较大民事甚至刑事法律风险。如果借用人未偿还,持卡人负有及时归还银行信用卡透支款的义务,若逾期未还,不仅产生利息及违约金,甚至影响持卡人的个人征信记录。借用者若使用信用卡期间进行非法套现、诈骗等违法行为,持卡人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在信用卡使用过程中,持卡人应当依法合规用卡,不要出借信用卡,也不要用信用卡套现后转贷,更不要买卖、出租信用卡。 无独有偶,兰溪一小伙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给他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仍为其提供银行账户转移支付资金。最终难逃法网恢恢,法院判决其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五千元。该小伙当庭悔过。 原标题:《以案说法丨信用卡借给朋友,利息却要自己还?这件事千万别做了》 阅读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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