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计算数据中心二期建设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快快云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计算数据中心二期建设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关于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计算数据中心二期建设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2024-07-11 02: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四、你单位应落实节能报告中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项目年余热回收能力57466吉焦,可供周边小区使用。除自建可再生能源设施外,通过绿色电力交易或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购买节能量等方式,实现2024年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不低于40%,并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逐年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到203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达到100%。

五、你单位应在项目设计、施工、投产过程中同步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按照《节能监测服务平台建设规范》(DB11/T1411)等相关标准要求,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

六、你单位应落实节能报告的中水利用方案,待项目周边中水管网接入后,非生活用水采用中水。

七、你单位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等项目全过程,应严格落实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于2024年12月建设完成。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对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上传至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节能审查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本节能审查意见印发之日起两年内上架率未达到80%的,你单位应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八、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