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区公布小学转学办理时间!居住证明是啥?首个市属校发布划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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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三区公布小学转学办理时间!居住证明是啥?首个市属校发布划片方案

2023-06-06 20:1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五区(翔安区除外)

公布秋季小学招生方案

我们回答几个大家关心问题

关于居住证明

多区报名资料都写要提供

“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

那么,它们都是什么?

有几类

✍如果是房户两一致,提供房产证;

✍有的区的热点学校,如果孩子挂靠(外)祖父母,要求父母是无房户,那么,就必须提供无房证明,当然,有的区没有这一要求;

✍还有的区热点学校招生范围里,如果是公租房的无房户,也视同片区招生对象,那么,也要提供公租房租赁的相关信息等。

那么,房产证要原件吗?

不同区不同,有的区不要,往年有的区还要,具体看今年各区通知。

集体户呢?

从目前,集体户都是按照孩子落户时长来排序,目前没有要求提供居住证明。

关于小学转学

已经公布秋季小学招生方案的五区中

集美区、海沧区和同安区

公布小学转学

1、集美区

2023年集美区秋季转学登记办法

●登记对象

1.小学二至六年级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

2.未在区属中学就读的初二、初三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

3.未在区属中小学就读的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

●登记时间

7月5日—6日、 8月2日—3日。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转学的机会,不再组织补登记。

●登记方式

1.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可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登记。

2.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因家长在集美区购房或工作,需转入集美区就读的,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5日、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到区教育局432室登记。

●注意事项

1.请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在集美区转学的资格。

2.报名登记不代表转学成功,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与最终能否转学无关。

2、海沧区

●二至六年级转学登记办法

●二至六年级转学录取办法

1.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学生(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优先接收“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之间不互相转学,2022年9月(含9月)之后购房落户入学(转学)对象,同城区公办学校之间不互相转学。

2.符合“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录取办法:

➪当“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报名数超出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日期排序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

➪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在海沧区民办学校就读及原就读学校在海沧区外的转学对象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转学对象原则上不再进行统筹安排。

3.海沧区集体户转学对象录取办法:按照转学对象落户日期排序,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录取办法参照本文第五大点“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中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转学。

●海沧区学位紧张的学校

海沧区学位紧张的学校(即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厦门市海沧区第二实验小学、厦门市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一年级入学及二至六年级转学须严格遵守“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若因新建学校片区划分而出现原有片区变化的,根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安排入学,新校和原学校(或原旧址学校)的学生不得互转。

●初中阶段插班生录取办法

参照《海沧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小学插班生录取办法执行。

3、同安区

●非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同安区实际情况,各校应于8月20日、21日(若提前,以学校公告为准并报教育科备案)接受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8月31日前根据学位情况给予统筹。

其它区呢?

请密切关注我们吧!

首个市直属校公布小学划片范围

厦门市音乐学校公布

2023年秋季一年级义务教育班

招生工作方案

这也是今年首个

公布招生方案的市直属校

其它呢?

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集锦 - 家有读书郎

来看音校划片

服务片区

五通社区原住民适龄儿童、金海社区适龄儿童、厦门大学居住在高林保障性住房和五缘公寓的正式职工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

片区招生对象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2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佘峥 综合各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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