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原 • 辩证法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必然与偶然区别在哪 › 马原 • 辩证法 |
![]() ![]() ![]() ![]() 两大总特征 事物的普遍联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普遍联系引起事物的运动发展。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和总特征。 世界普遍联系的客观基础是物质,不是实践。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辩证法要求在区别中看到联系,在联系中看到区别。 “知行合一”:×,王阳明观点,和辩证法不符,没有体现出区别。“知行统一”“知行同一”都是✓的。 联系的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联系具有一系列特点: 1.客观性 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坚持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从事物固有联系中去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杀鸡取卵,竭泽而渔”无视联系的客观性,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 2.普遍性 事物联系的普遍性有三层含义: ①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 ②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联系之中。 ③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世界的普遍联系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是通过中间性的联系和过渡性环节而实现的。) 任何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中,任何事物都是统一的联系之网上的一个网结。例:循环经济/生态系统等,蝴蝶效应/人类命运共同体事物普遍联系的基础→物质运动3.多样性 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样的,事物之间的联系也是多样的,不同的联系构成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 事物联系的主要方式: ①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 ②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 ③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 ④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 4. 条件性 条件是对事物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诸要素的总和。对条件要辩证唯物的去看待。其一,条件对事物发展和人的活动具有支持或制约作用。其二,条件是可以改变的。其三,改变和创造条件不是任意的。 改造和创造条件不是任意的→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前提事物之间相互联系可成为一个系统。系统的观点: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系统的整体性:整体具有部分所不具有的新功能;脱离了整体的部分将丧失原有的功能。普遍联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联系的普遍性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的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事物的变化发展(发展的观点) 1.“向前” 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使事物原有的状态和性质发生程度不同的变化。发展的实质(概念)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理解发展的时候要注意: 发展指的是前进上升的运动,比如创新、不断突破前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过程,要从暂时性的角度去理解事物的现存状态和事物发展过程之间的关系,比如“现存的事物是应该要灭亡的”,其实也是符合辩证法发展的观点的。 世界上的各种事物不仅是普遍联系的,而且是变化发展的。 物质世界处于永恒的运动之中,而物质世界的运动中内在地包含着事物的变化和发展,其中变化泛指事物发生的一切改变,发展则仅是事物变化中前进的、上升的运动。事物运动的基本趋势→发展 新事物与旧事物 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 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区分新旧事物不是看时间先后,而是看是否符合规律。 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 “新事物和旧事物融合促进事物的发展”:×,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2.“过程” 内涵:事物发展是一个过程。只有经历一定的过程,事物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 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中的一切现象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作为过程而发展的。 方法论:坚持事物发展是过程的思想,就要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不能用静态的观点看问题,把一切事物如实地看作是变化、发展的过程,既要了解它们的过去、观察它们的现在,又要预见它们的未来。“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恩格斯指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任何事物都应该从其暂时性的角度去理解! 现存的都是应该灭亡的!一切在历史上产生的都要在历史上灭亡!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将来! 五对基本范畴 1.内容与形式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 关键词:形式、结构、方式 关系:相互依赖、不可分割 ①任何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没有无内容的空洞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纯粹的内容 ②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对形式具有决定作用③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 ④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同一内容可以有多种形式,同一种形式也可以表现不同的内容 方法论:既要重视内容,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创新;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和创造必要的形式,适时地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的形式。 2.本质与现象 本质与现象揭示了事物内在联系和外在表现。现象和本质划分的角度是深度。浅的是现象,深的是本质。 关键词:根本性质、内部联系、表面特征表现、现象、外部联系 任何现象都从一定方面表现本质,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两者没有对错之分,都是客观的。 不能说真象是正确的现象,也不能说假象就是错误的!假象是从反面歪曲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也表现本质。比如海市蜃楼、空城计、天狗吃月等。不论真象还是假象都是本质的表现,都源于本质。 现象一定表现本质,本质决定现象。 本质深藏于事物的内部,只有通过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注意:只要是现象就外露于事物外部,本质才隐藏于事物内部。 关系:相互区别、相互依存 相互区别: ①本质是深藏于事物的内部,只有通过理性思维才能把握;本质是一般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 ②现象是表面、外显的,可以直接为人的感官所感知;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多变易逝的 相互依存: ①本质决定现象,本质总是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自己的存在 ②现象表现本质,现象的存在和变化归根到底依赖于本质 ③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和不表现本质的现象都是不存在的 方法论:人们正是通过对事物现象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才能不断深化对事物本质的认识。3.原因与结果揭示事物引起和被引起关系。关键词:因为、所以、由于、导致、因此关系:相互区别、相互依存、相互转化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在特定的条件下,某件事情的原因可能是其他事情的结果)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互为因果;(例:我夸奖了你,所以你做的更好,你做的更好,所以我又夸奖你)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例:努力学习考上研究生,考上研究生猜测努力学习)方法论:“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关系,才能自觉的努力,消除不利的原因,使因果关系运动朝着有利于人的发展方向运行,从而达到我们所需要的结果。4.必然与偶然 必然与偶然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和衰亡过程中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必然存在于偶然之中。 必然是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确定不移的趋势,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不可避免性。必然不是百分之百发生,发生的概率接近百分之百,不会等于百分之百。必然体现了本质和规律。 偶然是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势,事物的发展既包含着必然的方面,也包含着偶然的方面。 关键词:一定、必然、可能、也许、随机、碰巧 关系:相互区别、相互依存 相互区别: ①形成原因不同: 必然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必然内因); 偶然产生于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 ②表现形式不同: 必然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比较稳定、时空上比较确定,是发展中的共性; 偶然是不稳定的、暂时的、不确定的是,发展中的个性。 ③事物发展作用不同: 必然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 偶然居于从属地位,对于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 相互依存: ①没有脱离偶然的必然:必然总是伴随着偶然,要通过偶然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 ②没有脱离必然的偶然:在似乎是偶然起支配作用的地方,实际上是必然起着决定性作用,并制约着偶然的作用形式及其变化。 方法论: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5.现实与可能 现实与可能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 关键词:事实、现实、将来、未来、梦想 关系:相互区别、相互转化 相互区别: ①现实:当下的客观存在,标志着事物的当前状态 ②可能:事物潜在的趋势,标志着事物的发展方向 相互转化: ①现实蕴藏着未来的发展方向,会不断产生新的可能 ②可能包含着发展成为现实的因素和根据,一旦主客观条件成熟,可能就会转化为现实 ③发展就是现实与可能相互转化的过程 区分可能和不可能: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的区别是是否符合客观规律! 可能→通过努力能变成现实,如考研 →条件和根据是否充分(这个分现实可能和抽象可能) 现实可能→条件充分,概率大,如考研上岸 抽象可能→条件不充分,概率小,如大海捞针 不可能→无论如何努力都不可能变为现实,如水中捞月、挟泰山已超北海 把握事物的可能性,要注意区分事物的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 方法论:要求人们立足现实,展望未来,注意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应对不利情况的准备,争取实现好的可能。 三大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 (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包括一系列的基本规律和范畴。 其中①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原因: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方法,它是对事物辩证认识的实质。拓展: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唯物辩证法所说的矛盾是辩证矛盾(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而逻辑矛盾是指人们思维过程中,由于违反形式逻辑规则所造成的自相矛盾。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基本属性是同一性与斗争性。 日中则昃,月满则亏:比喻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化。矛盾双方是相互转化的。 同一=同一性: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相互转化 对立=斗争性:相互排斥、相互分离 同一和斗争不是时而时而的关系,而是既又的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是包含差别和对立的同一,不包含内部差别的事物就不可能存在和发展对立面的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物极必反”“因祸得福”“乐极生悲” 矛盾的斗争性又分为: 对抗性 (激烈) 非对抗性(缓和) 是“既……又……”的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是相互结合共同发生作用的。 方法论:看问题要一分为二(事物都由矛盾构成,矛盾既同一又斗争→看两面)、求同存异(矛盾的斗争性绝对存在,尊重差异而不是消灭差异,再求同)、批判地继承、事物之间会相互转化、物极必反、福祸相依、中庸和谐不走极端、否极泰来、差异中谋求共识。 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原理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条件,矛盾双方可以利用双方的发展使自己得到发展;比如个人和公司构成一对矛盾:个人更好,公司更好,公司更好,工资更高。由于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比如老师的授课和学生的学习。由于矛盾双方彼此相通,矛盾双方可以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着事物的发展方向。比如开始时候你强我弱,后来我强你弱,实际上后来变得更强了,得到了发展。方法论:事物的发展不仅表现为相反相成,而且表现为相辅相成;(逆向思维/反向思考)学会从事物的对立面把握事物的统一,逆向思考;(材料中逆向思维考的是这个方法论)和谐不是无差别的一致。(和谐就是对立统一)④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矛盾普遍性(共性)含义: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意义: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重要前提。全面看问题(一分为二看问题)矛盾特殊性(个性)含义:各个具体事物的矛盾、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各有其特点。意义: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它既是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基础,又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指导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关键词:一人一方、扶贫、有的放矢、实际情况矛盾特殊性有三种情形: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矛盾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矛盾问题的精髓是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体现的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和而不同体现的是矛盾的斗争性和统一性。(和而不同:虽然大家都是朋友,但是对于是非原则问题还是应该坚持,所谓君子和而不同,正是这个意思。)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①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 ②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对症下药、量体裁衣、因材施教、举一反三两者辩证统一关系: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⑤ 矛盾的不平衡发展原理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不能混淆:在矛盾群中占有主要地位的,是主要矛盾;在某个矛盾中,主要的方面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矛盾的性质。次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起次要作用的矛盾。在每一对矛盾中,又有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是一对一对的)主次矛盾:解决问题,“先做什么?”原理: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要求:办事情要抓重点,抓关键,抓中心。例:为治之要,莫先于人;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画龙点睛;扬扬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主次方面:分析问题,“看哪个方面?”要求:看问题要把握本质和主流。例:是药三分毒,七分有疗效;白璧微瑕,瑕不掩瑜。方法论:抓关键、看主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矛盾解决的形式: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比如觉得老师讲的不好,自学);双方同归于尽(比如分手);双方形成协同运动的新形式;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比如结婚)。矛盾双方不可以调和,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不可调和!“矛盾只有一方克服另一方才能解决”:×矛盾分析法是对立统一规律在方法论上的体现;是根本的认识方法;是唯物辩证法方法论中的核心方法。而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总结:矛盾原理方法论总结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论关系原理看问题一分为二、批判地继承、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福祸相依、中庸和谐不走极端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逆向思维、反向思考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举一反三、对症下药、因材施教、量体裁衣不平衡发展原理“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抓关键、看主流2.量变质变规律(是事物发展的形式、状态) 质: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认识质的意义: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只有认识质才能区别事物。 量: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 认识量的意义: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事物的量和质是统一的,量和质的统一在度中得到体现。 度: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 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超出度的范围,此物就转化为他物。 注:度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范围,是维持事物质的量的界限。度的两端才是关节点。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原则。 量变与质变: 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质变就是事物的根本性的改变。质变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连续性的中断。 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事物的变化是否超过度,在度范围内变化是量变,超过度的变化是质变。 量变必然引起质变,因为量变到一定程度肯定会超出度的范围,事物就不能保持原来的质。 题目强调积累才能有所成就,体现量变到质变;题目强调刚刚好,体现适度原则。 ![]() ![]() ![]()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