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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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21部门通知印发《四川省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 其中工作任务包含: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培育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和 规范开展社会心理服务 四项重点内容。 在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中的 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指出:在川高等院校应设置心理咨询与辅导中心,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 1:4000 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且每校至少配备 2名;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应普遍设立心理辅导室 (心灵驿站),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 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县级教研机构要配备心理教研员: 学前教育机构、特殊教育机构等应具备定期开展符合学生身心特点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加强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建设。(教育厅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检察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高校心理健康越来越被重视,如果您也是高校的心理从业者, 可以在 2023.07.21—07.23 参加 第十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 高校心理辅导与咨询高峰论坛,学习更多的心理辅导专业知识。 展开全文第十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高校心理辅导与咨询高峰论坛通知 心理健康是大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基本前提,是大学生顺利成才的重要保证,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当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工作正处于迈向专业化的关键时期。本届高峰论坛旨在为各地心理学专家学者及辅导人员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达成相互学习借鉴、共同繁荣发展的目的。 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全文 内容来源:四川省卫健委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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