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记录将终身留存!德州整治不文明养犬又放大招!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德州市养犬工作条例最新 处罚记录将终身留存!德州整治不文明养犬又放大招!

处罚记录将终身留存!德州整治不文明养犬又放大招!

2024-07-12 01: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侵占楼道、通道、绿地等公共区域养犬;

2、在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未佩戴犬牌,未用犬绳(链)牵领或者犬绳(链)不合标准;

3、在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不即时清理犬粪;

4、携犬进入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城市公园、广场等场所。

农业农村部门: 负责组织实施犬只免疫、检疫,犬尸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犬只诊疗机构,监测、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等疫情,配合公安机关捕杀狂犬病犬只等工作。

居民委员会: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行为规范,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纠纷,劝阻违法养犬行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会议、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养犬管理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

物业服务企业: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养犬宣传教育、信息搜集、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对犬吠扰民、未束犬绳(链)遛犬、不即时清理犬粪等违法养犬行为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文明养犬 百日攻坚行动

进行时

德城区7人因不文明养犬被处罚

9月2日晚,德城区继续开展重点管理区养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动,由德城区养犬管理工作专班牵头,公安、城管、捕犬队组成23支联合执法队伍,共230余人,出动警车25辆,城管执法车11辆,捕犬车2辆。

整治行动中,民警对居民小区、主次街道两侧人行道、广场绿地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查,坚决查纠、重点查纠遛犬不拴绳、养犬不登记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行动中,现场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160余起,捕捉流浪犬6只,公安行政处罚7起。

庆云开出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

9月1日上午,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发现丽景城小区内有人饲养金毛,但未办理狗证及相关手续。根据《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犬主人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临邑县▼

临邑县公安局联合综合执法局对养犬管理重点地区违规遛狗、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中,对无证携犬出门,携犬出门不戴牵引绳及犬只粪便不及时清理,违规进入禁入场所等违规问题突出整治,共收容流浪犬只,违规溜犬问题2例,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悬挂养犬文明宣传条幅16条,发放宣传页3200份。

宁津县▼

每周一、三、五晚19时至22时,宁津县公安局联合城管局开展养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在这几周的行动中,出动警车500余辆,警力1000余人次,现场纠正养犬栓绳行为300余次,催促养犬挂牌100余次,抓捕流浪犬6只。发放养犬宣传单15000余张。悬挂养犬横幅80余幅,新媒体宣传30余次。

夏津县▼

8月31日,夏津县公安局接到报警:民政局家属院附近有一只流浪狗追赶过路行人。夏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和特巡警大队立即携带捕犬工具,冒雨寻找流浪犬并将其控制。目前,这只流浪犬已被安置在了夏津县公安局犬只收容点。

请各位爱犬人士

文明养犬、及时办证

打好疫苗、遛狗拴绳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