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晶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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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微晶纤维素药典标准3.1 品名3.1.1 中文名 微晶纤维素 3.1.2 汉语拼音WeijingXianweisu 3.1.3 英文名Microcrystalline Cellulose 3.2 CAS号[9004-34-6] 3.3 来源及含量本品系纯棉纤维经水解制得的粉末。按干燥品计算,含纤维素应为97.0%~102.0%。 3.4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无臭,无味。 本品在水、乙醇、丙酮或甲苯中不溶。 3.5 鉴别取本品10mg,置表面皿上,加氯化锌碘试液2ml,即变蓝色。 3.6 检查3.6.1 细度取本品20.0g,置药筛内,不能通过七号筛的粉末不得过5.0%,能通过九号筛的粉末不得少于50.0%。 3.6.2 酸碱度取本品2.0g,加水100ml,振摇5分钟,滤过,取滤液,依法测定(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Ⅵ H),pH值应为5.0~7.5。 3.6.3 水中溶解物取本品5.0g,加水80ml,振摇10分钟,滤过,滤液置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并在105℃干燥1小时,遗留残渣不得过0.2%。 3.6.4 氯化物取本品0.10g,加水35ml,振摇,滤过,取滤液,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A),与标准氯化钠溶液3.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3%)。 3.6.5 淀粉取本品0.10g,加水5ml,振摇,加碘试液0.2ml,不得显蓝色。 3.6.6 干燥失重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5.0%(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L)。 3.6.7 炽灼残渣取本品1.0g,依法测定(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N),遗留残渣不得过0.2%。 3.6.8 重金属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3.6.9 砷盐取本品1.0g,加氢氧化钙1.0g,混合,加水搅拌均匀,干燥后,先用小火烧灼使炭化,再在600℃炽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盐酸5ml与水23ml使溶解,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J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2%)。 3.7 含量测定取本品约0.125g,精密称定,置锥形瓶中,加水25ml,精密加重铬酸钾溶液(取基准重铬酸钾4.903g,加水适量使溶解并稀释至200ml) 50ml,混匀,缓缓加硫酸100ml,迅速加热至沸,放冷,移至25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50ml,加邻二氮菲指示液3滴,用硫酸亚铁铵滴定液(0.1mol/L)滴定,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硫酸亚铁铵滴定液(0.1mol/L)相当于0.675mg的纤维素。 3.8 类别药用辅料,填充剂和崩解剂等。 3.9 贮藏密闭保存。 3.10 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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