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自查!这些航班火车有阳性病例!徐州疾控发布最新提示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徐州阳性病例 赶紧自查!这些航班火车有阳性病例!徐州疾控发布最新提示

赶紧自查!这些航班火车有阳性病例!徐州疾控发布最新提示

2023-08-06 04: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来徐返徐

请周知

徐州市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示:

为精准、规范、有序做好对外来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对从省内其他市以及自昆山接驳后在我市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由入境人员目的地的各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机构安排专车,直接从集中隔离点接驳转运;对在省外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由入境人员目的地的各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机构安排专车,到第一进入省内的“两站一场一码头”接驳转运,不得让入境人员在省内转乘公共交通。

对集中隔离满14天的入境人员,原则上继续在集中隔离场所实施第二个14天的医学观察;对确需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必须同时满足单人单套单独居住、“五包一”社区防控机制健全、非必要不外出以及确需外出必须向社区报告等基本条件,并经各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机构严格审核评估确认后方可实施。

对完成28天健康管理的入境人员,继续做好28天的跟踪健康监测。在跟踪健康监测的28天期间,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其同住家人同步开展核酸检测。

二、对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徐返徐人员,或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即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对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县)中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徐返徐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并且抵徐后完成核酸采样方可流动,并主动向居住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做好7天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进行核酸检测,并在检测结果出具前做好个人防护,在规定地点等候,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流动,并在进入我市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

四、除中高风险地区外,按照统一要求,要做好以下重点关注地区来人健康管控。

重点关注地区来人健康管控要求:

1、中高风险地区来人及与核酸检测阳性(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及其后7天健康监测措施。

2、其他旅居史的人员①落地查验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核酸采样 自由有序流动;②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③如该人员在我市旅居,进行7天健康监测,并在进入我市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

3、12小时内向社区、单位、宾馆报备。

4、对于天津、西安、郑州等涉疫风险地区来徐返徐人员,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他有疫情省份的来徐返徐人员进行7天健康监测。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12日

徐州市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方式

请自查!这些车次航班有阳性病例

近期,

国内天津市、河南省多地、

广东深圳等地报告本土病例。

河南单日新增本土病例突破百例,

本轮疫情累计确诊近500例,

形成郑州、许昌、安阳三个传播中心。

天津出现奥密克戎本土疫情,

并外溢至河南安阳和辽宁大连。

据不完全统计,

这些阳性感染者涉及以下航班和火车。

天津:报告阳性感染者137例

1月12日下午,天津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疫情防控相关情况。

截至1月12日14时,天津本轮疫情共报告阳性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137例,其中本土确诊病例76例(轻型50例,普通型26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例,其他44例初筛阳性感染者待临床专家组进一步核验后进行通报。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天津全市大中小学从即日起进入寒假。

会上,天津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孙志良介绍,截至1月12日上午9时,天津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于2021年12月23日(含)以来离津总数345295人,其中,学生337212人,教职工8083人。

离津学生在属地进行核酸检测329382人,占比97.7%;离津教职工在属地进行核酸检测7984人,占比98.8%。目前还有7929名离津师生员工未做核酸检测,其中90.6%的人已被属地防控部门安排居家隔离,其余745人正在等待核酸检测。

整合自 徐州市疾控中心、央视新闻、北京日报

原标题:《赶紧自查!这些航班火车有阳性病例!徐州疾控发布最新提示》

阅读原文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