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2020年修改)批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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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2020年修改)批前公告

2023-08-08 04: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沛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2020年修改)已经沛县规划局委托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编制完成,在上报审批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告,诚请广大市民在公告时限内提出修改意见至沛县规划局。

  一、公告时间:30日(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23日)

  二、公告方式:1、《沛县日报》

  2、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健

  联系电话:8988785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西5楼

  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3日

  沛县总规修改批前公告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告的规定》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要求,城乡规划上报审批前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编制的依据、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和主要图纸等。上报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本次总规修改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徐州市人民政府请示办文单——关于申请开展《沛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2018年修改版)局部调整的请示

  二、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

  1、总规修改的背景

  《沛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于2011年开始编制,2017年3月通过徐州市人民政府批复,2018年做了局部调整,2019年3月通过了徐州市人民政府批复。该规划实施以来,在完善城市功能、指导沛县城市建设、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城市面貌、改善城市内外部交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目前现行沛县总体规划的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新机遇。由于沛县经济开发区目前已有规划的承载空间明显不足,已不能满足纺织产业的集中式发展建设,结合产业结构的变化,从国家政策及沛县自身发展需求出发,需要对原总体规划城市开发边界进行局部调整完善。以便满足新形势下城市规划管理的需要,更好的指导城市建设。

  2、总规修改的必要性

  (1)响应徐州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要求:目前投资120亿,占地1200亩的江苏金荣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入驻沛县经济开发区,年产30万吨Lyocell新材料,一期年产6万吨的莱赛尔纤维项目两条生产线已经启动,将提供大量绿色纤维材料,吸引中高端纺织服装企业入驻如莱卡纺织,恒丰纺织,绿色纱线生产项目,纤维交易中心等一批纺织产业核心项目,在沛县现有纺纱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中间和终端生产环节,延伸产业链。最终形成以企业为中心,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建设绿色纺织研究院,以终端产品研发为龙头,带动产业链前端纤维的开发。还会为当地剩余劳动力提供约2.3万个就业岗位,有效推进徐州城镇化进程。目前国际社会对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日渐紧迫,全球纺织产业亟待转型升级,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和空间。作为全球纺织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纺织产业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制造方针的指导下主动承担责任,积极推进产业绿色升级,创新整合绿色供应链体系,打造国际高端纺织品生产基地。

  江苏金荣泰天丝新材料项目是江苏省省级重大产业项目,但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设受基本农田限制,近期无法在现行总规中心城区范围内落地实施。按照徐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及完善产业链建设保障,推进徐州市“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战略,有必要修改现行总规。

  (2)沛县职业教育园的立项为沛县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契机:2019年8月,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县“十三五”规划和省、市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产业科技创新工作,县科技局组织编制了《2019年度沛县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其中合明确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含入库)和高校院所在我县建立的技术转移中心;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显著增强我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2020年2月21日,县政府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建高职院校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举行,拟共同建设一座职业教育产业园,集中统一布局全县职业教育资源,将中煤职业技术学院、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徐州安保中等专业学校、县委党校、卫生学校、城市体育馆纳入职教产业园区,创建一所教育部评估认可的高等职业院校,推动职业教育升级发展。为了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扩大人才培养规模。通过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切实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严格按照《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具体事项落地。

  目前沛县比较有影响力的职业学校均为中等级别,比如沛县职教中心、徐州安保中等专业学校,整体教育资源水平较低。沛县内迫切需要一所高级别的院校并结合县中心城区北部的高新技术产业组团,打造创新科教城,推动沛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沛县人民政府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标志着沛县首座高等院校即将落地实施。结合当前新的县情,有必要针对现行总规进行分析调整,提出沛县科教新城的战略发展方针,推动该重点项目的顺利建设。

  3、总规修改的基本原则

  (1)整体性原则;

  (2)城市发展方向不变原则;

  (3)城镇建设用地总量不变原则;

  (4)城镇绿地总量不减原则。

  (5)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建设区不破坏不占用原则

  4、总规修改的策略

  (1)区域协调策略——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全域规划、多规合一”规划体系为引领,以中心城市辐射为带动,以经济创新发展为引擎,因地制宜,科学实施,有序推进,推动中心城市精致化、特色化。

  (2)生态环境保护与培育策略——以生态优先和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理念,建设节约型社会,保持生态的多样性,使城乡土地、水资源、能源、物产资源得到节约、集约与可持续的利用。在城市中心区提倡土地集约利用,注重保护重要的区域性生态绿地,注重保护与恢复原有的水网系统,注重保持原有自然地形风貌的协调。

  (3)产业经济发展策略——形成“产业向园区集中”的建设策略,重点抓园区平台建设,促进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不断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外向度。

  (4)公共服务设施引导策略——健全、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级配体系,提高城市整体品质,结合城市规划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公共服务设施,调整和优化设施布局,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为城市发展提供可靠的服务保障。

  (5)科技创新引导策略——加强沛县科技创新与传统产业地区转型相结合,引入高新型企业,注重科技研发,促进大屯片区创新要素集聚,为沛县的产业提升积累了宝贵的科技能力和创新要素。同时积极吸引大学、预留高等院校空间,为创新型人才发展及储备提供基础。

  (6)发展时序合理安排策略——整合各类发展需求,合理安排发展城市功能和发展时序,从而构建兼顾各个不同时期发展要求的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

  5、总规修改的主要内容

  (1)中心城区空间管制

  结合用地现状和相应的用地空间管制政策,对规划区进行“四区”划定,以保护区域生态敏感因子、控制城市无序蔓延、统筹城乡发展。

  禁建区——面积约25.97平方公里,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矿产采空区、微山湖湿地保护区、清水通道保护区、高压通廊、铁路防护区、现状采空地面塌陷危险性大区等。

  限建区——面积约38.89平方公里,括现状林地、草地、地质灾害敏感区、压煤区(不包括采空区范围)以及堤防内部洼地等洪涝灾害敏感区、现状采空地面塌陷危险性中区等。

  适建区——面积约10.35平方公里,除禁建区、限建区和已建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已建区——面积约49.86平方公里,指现状建成区。

  (2)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线修改

  调出规划区范围区域:本次调出地块主要分布在沛县中心城区西北角区域及东北部。位于运河西路西侧、西环路东侧、上海路以北、屯北路以南,用地面积约377.2公顷,原规划大部分为农林用地及水域。

  调入规划区范围区域:本次调入地块主要分布在沛县中心城区外西环路西侧,萧何路延伸段南侧,孙洼大沟北侧。用地面积约377.2公顷。

  调整后影响:本次调整前后规划区范围维持原规划124.4平方公里不变,调出范围内地块主要为非建设用地,含小部分城市建设用地。建设用地规模总量调整后仍维持原规划不变。

  (3)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开发区

  将天津路南侧、石楼路北侧、运河西路西侧、西环路东侧的物流仓储用地(W),二类工业用地(M2),商业设施用地(B1),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公用设施用地(U),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面接合计约285.6公顷用地调整为水域和农林用地,其中水域面积约46.68公顷,农林用地面积约238.91公顷。

  将张良西路南侧、规划三路东侧、西环路西侧区域纳入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调整后二类住宅用地(R2)约15.3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B)约12.35公顷,工业用地(M)约153.42公顷,物流仓储用地(W)约40.28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约59.9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U)约1.06 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G)约24.61公顷,水域(E1)约3.19公顷,农林用地(E2)约66.82公顷。合计新增用地约377公顷。

  大屯区

  将红光路东侧和西侧、明东北侧、周勃路南侧的0.98公顷交通场站用地(S4),67.37公顷二类居住用地(R2),4.69公顷商业设施用地(B1),调整为49公顷教育科研用地(A3)及24.04公顷体育用地。

  新城区

  将沛公路北侧、东环路西侧的26.18公顷体育用地(A4)调整为24.77公顷居住用地(R2)及1.41公顷公园绿地(G1);将沛公路南侧、东环路西侧的26.68公顷教育科研用地(A3)调整为21.42公顷居住用地(R2)、1.56公顷公园绿地(G1)及3.7公顷商业设施用地(B1);将沛公路南侧、东环路东侧的24.69公顷教育科研用地(A3)调整为21.18公顷居住用地(R2)及3.51公顷商业设施用地(B1)。

  三、 主要图纸(详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1、 中心城空间管制规划图

  2、 中心城区组团分析图

  3、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2030年)

  4、 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图

  5、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图

  6、 中心城区工业与物流仓储用地规划图

  7、 中心城区绿地布局规划图

  8、 中心城区水系规划图

  9、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

  10、中心城区“四线”控制引导图

  11、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图(2020年)

 

29.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2020修改版(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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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2020修改版(2020年)

58.中心城区“四线”控制引导图

43.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最新

39中心城区水系规划图(1)

38.中心城区绿地布局规划图(1)

 

 

 

 

36中心城区工业与物流仓储用地规划图

 

35..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图(1)

 

 

 

 

34.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图

 

 

  

 

 

 

 

 

33中心城区组团分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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