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做律师,一名青年律师的自白 丨讼虎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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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做律师,一名青年律师的自白 丨讼虎法务

2024-07-17 09: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大抵对律师这个职业的往往有两种并存的极端的印象。一是认为律师这行业看上去挺“美”,律师们往往是西装革履,出入于高挺阁楼之间,结交的是达官显贵,给人非常“阔气”的感觉。而且还不用8小时坐班,想上哪上哪,非常自由。我接触的很多的人甚至是法官和检察官都会羡慕的说起这样的看法,好像律师就是一个不用上班只动动嘴皮子就来钱的职业。所以每年的司法资格考试总会有数十万人报名考试,而一些在公检法系统工作的公务员也经常会有人转行去做律师。

二是从对一些从事过律师行业或有深刻接触的人口中了解到的印象。他们自己觉得做律师起步艰难,收入微薄,费心费力很难做,而且老得罪人招人烦,不受人待见。你无论向任何一个律师问起做律师的艰难之处。总是能够听到对律师执业中各种各样不如意的抱怨,甚至有同事经常时不时向我感慨到:“做律师真是人生的灾难”。

实然,律师没有公务员的稳定,没有职能部门的权利,也没有商人的巨大财富。刘桂明秘书长曾经对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有过精辟的归纳:“做律师,“美”是表面现象,“阔”是纯属误会,“烦”是社会舆论,“难”是执业环境。事实上,“美”的背后是律师加班加点的积累,是挑灯夜战的准备,是忍辱负重的包容;“阔”的背后是律师东奔西走、南来北往的生命透支,是各种税费、办公经费不断增加的压力,是全国律师人均创收6万元的现实,是全国还有206个县没有律师的尴尬;“烦”的内涵透露出律师定位不明、地位不高的制度设计缺陷和司法体制职能不清、权力配置的不科学、不理性;“难”的实质则是律师制度边缘化、律师职业大众化、律师管理模糊化在今天的写照和反映。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因为,律师这个职业在中国没有传统文化背景,缺少制度文化基因。简言之,就是先天不足。所以,长期以来,官方有一些官员始终对律师存在误读,社会有一些方面一直对律师存在误会,市场有一些角落总是对律师心存误解。”有鉴于此,从法学院毕业的应届生鲜有愿意从事律师行业的,充其量只是把做律师当作考不上公务员又进不了好单位的情况下的一种骑驴找马的权宜之计。

但是如果因为做律师的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就说律师千万做不得,这种认识也未必流于肤浅。事实上,收入的微薄,起步的艰难,社会现实环境的不理想是年轻人无论开始从事什么职业时大都不得不去面对的问题。毕竟没有哪个行业是满地黄金就等着你去捡。而对于那些真正有志与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来说,我认为关键是在种种困难和现实面前如何保持住一个正确的心态。更不容易的是,如果你打算不仅仅做个收入颇丰的“成功律师”还要做一个“好律师”的话。又应该如何在现实与良知,生存与正义之间游走。

很多毕业后初入行的年轻律师常常把自己的刚开始时事业上的不尽如人意归结为执业环境的问题。仿佛自己每一次案件没办好都是司法不公,黑箱操作的结果。因此很多人在初期的怨天尤人之后也开始反思自己的幼稚,批评自己的理想化。他们认为所有艰难的全部原因在于自己还不够厚黑,不善于跑关系,走后门。他们看准了妥协之无法避免,而案件的成功也需要技术上调和各式各样的关系和矛盾。而妥协的方法就是让文本化的规范操作后退,使之与实际的现实不至于相距过远。在制度上没有办法时,就在私人关系上寻找出路。

应该说,这种妥协在一定程度上时必要的,也是一个年轻律师在成长中必不可少的过程。然而这样的退却过程一旦没有掌握好原则和程度也是极其危险的。很多人在这个退却的过程中最终彻底的迷失了自己。将自己自我沉沦为一个惟利是图的讼棍。

常有老律师对我说起要做律师的必须得是人精。因此,有经验的律师事物所一般都不会招聘没有社会工作经验的学校毕业生一开始就做执业律师。诚然,做律师不能太实在,多少得长几个心眼。须知幼稚和智力低下在学校里只会给你带来一个不好看的分数,而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却有可能给你和你的当事人带来意想不到的灭顶之灾。但我对“人精”一词的理解却是:做“人精”首先还是要做人,其次才有把人做精的问题。不能因为追求处世的圆滑而迷失了自己的心性。毕竟一个具有良好执业道德操守,待人以诚,踏实负责任的律师才能持久的建立良好的口碑,从而取信与同行和当事人。因此无论现实的条件如何艰难,执业的环境如何恶劣,有些东西还是值得付出代价(当然也要用正确的方法)去坚守的。

曾经有一位老师给我讲起过一则小故事。说几个人一起回家,到了底楼时才发现电梯坏了,而大家都住在80楼。大家合计一下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反正人多有伴就一起慢慢往上爬吧。于是,大家有说有笑一起开始爬楼梯。爬到20多层的时候,个别人觉得有点觉得累,于是把随身带的包放了下了,轻装而行。到过40多层楼时剩下的人也都觉得累了。那些早先放了包的人于是劝他们说:“把包放了吧。会轻松很多的。反正就一烂包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到时候在下来取就行了。”剩下的人一听觉得有道理于是也纷纷把随身带的包给放下了。在往上爬过60楼以后有些人实在是累得不行,爬不动了。于是干脆放弃,坐在地上打死也不走了。而那些最后终于爬到80楼的人也只剩下一口气在了。然而,当他们在各自家门口准备开门时却意外的发现钥匙留在了包里面,早就忘了放在哪一楼了。

我对这个故事穿凿附会。觉得人们丢掉的钥匙往往是两种。一是理想,二是良知。每个初入社会的人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和诱惑。而律师这一行业又尤其容易接触到这个社会的阴暗的一面,总是能深刻地体会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差距。于是,有的人心灰意冷,开始玩世不恭;有的人则愤世嫉俗,批判时代;有的人则偏执刻板,视任何变通为对道德和天理的背叛。而且还强迫所有人都一丝不差的按照自相矛盾,脱离实际且从来就没有真正实现过的道德文章来做事。也有的人一开始时为人正派,直言不讳。而在经历了一系列打击和挫折以后又无原则地世故,不择手段地追求实利。却最终在一阵风光之后还是没有逃脱命运的轮回。

而那些真正的选择去直面现实而又不放弃理想和良知的律师是最难做的。他有时需要委屈气节以维护正义,有时需要以阿谀奉承以换来公平。他们往往被当权者所轻视,被当事人所误解。而那些道学家们则能够很轻易的把食指指向他们去指责他们的谄媚和无耻。

我深感过这种痛苦,也曾经尝试着逃避。我考研以求脱离苦海,转而也做坐而论道的道学家。但是进去以后才知道自己才疏学浅,就算自己祖坟发光能够混到博士文凭。进了学术圈后也还是一个滥竽充数的东郭先生。而对曾经从事过的律师行业却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难以割舍的情怀。

微薄的收入,艰难的起步磨练了年轻人固有的浮躁。艰险的执业环境摒除了幼稚和天真。无数次挑灯夜战的准备以及南来北往的奔波培养了年轻人的责任心。复杂多变的案件锻炼了你的能力,增长了你的见闻。误解和轻慢则造就了一个人的包容和涵养……

这也许就是我为什么会选择做律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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