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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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要点解读

2024-07-10 14: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规范税收立法授权

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和税收法定原则,二审稿对相关税收立法授权条款进行了调整。根据二审稿的相关条款,下列事项由国务院规定或制定:

除增值税法列明以外需要视同应税交易的其他情形; 除增值税法列明以外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其他进项税额; 留抵税额处理的具体办法; 特殊情况下差额计算销售额的规定*; 出口退(免)税的具体办法; 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

*该项目系二审稿新增,其余项目在一审稿中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或制定。

除上述以外,二审稿亦就增值税预缴期限等事项作出调整,并删除了关于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放弃增值税优惠等情形下的一些零星条款,将其留待后续操作性规定中再予明确。

 

结语

总体而言,二审稿仍然遵循了此前关于税制平移的做法,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与一审稿和现行法规相比,二审稿的实质性改动并不显著。社会普遍关注的现行政策下三档税率结构、一审稿关于取消贷款利息进项税额抵扣限制的规定,也都在二审稿中得以保留,体现了“求稳渐进”的立法思路。尽管如此,作为与企业日常经营息息相关的重要税种,在以往商业实践中曾出现的诸多增值税涉税事项(尤其是可能产生争议的疑难事项)在立法之际都可能面临来自法规视角的重新审视,为此我们建议广大纳税人在继续关注立法与实务动态,积极了解新税法的变化,做好应对规划的同时,也可以借此机会对企业增值税的风险管理和合规现状适时开展全方位评估,并与相关机构保持必要的沟通,从纳税人角度协同推进增值税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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