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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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06-18 20: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目  录

一、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三、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2022年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2、高中学历教育

(二)机构设置

教务处、教研处、政教处、工会、团委、信息办、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办公室、资助办公室、总务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教务处、教研处、政教处、工会、团委、信息办、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办公室、资助办公室、总务处十个机构,但财务统一管理,为统一一个预算单位。

二、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预算公开表

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预算公开表

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三、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收入预算为1465.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398.08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非税收入为67万元,支出总预算1465.0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207.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62万元。

(二)关于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2022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车辆数合计0台,其中:部门领导干部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彰武县第一初级中学)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未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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