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轰动全国的彭宇案,七年后真相大白,可惜被撞老人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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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轰动全国的彭宇案,七年后真相大白,可惜被撞老人看不到了

2024-02-16 03: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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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南京“彭宇”案的发生,让中国人之间多了一个灵魂拷问:遇到老人摔倒,你扶还是不扶?

不扶吧,不符合中国人“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毕竟人人都会老,良心上是很难过得去的。

扶吧,那些社会上被扶者倒打一耙的新闻时有发生,结果好心人变成了撞人者,费钱费力还不讨好。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几乎都要指向一个事件,那就是在16年前发生的南京“彭宇”案。

彭宇

简单说一下案发经过

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64岁的徐寿兰在赶公交时,不幸被人撞倒在地。年轻小伙彭宇好心扶人,并且将她送到了医院救治。不料徐老太一纸诉讼,将彭宇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十余万元。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彭宇与老人是否相撞?应赔偿的损失数额问题?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认为彭宇和徐春兰双方都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彭宇应对徐春兰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彭宇表示不服打算上诉。

彭宇

在南京中院二审即将开庭之际,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

这起案件在当年,受到了诸多媒体的广泛关注,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一时之间舆论四起,大有一种不揭开真相不罢休的气势。

然而,彭宇案正被如火如荼审理之际,突然所有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彭宇和徐老太和解了。但是对于公众而言,却没有得到一个真相,而外界舆论依然还在一面倒地指责徐老太碰瓷。

2010年,被撞老人徐寿兰老太太,在病痛的折磨和身心的煎熬之下,最终离开了人世,享年68岁。而此时距离案件和解,仅仅才过去4年不到。

徐老太

徐春兰去世后的第五年,彭宇案出现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结果。最高法院发文披露案件真相,彭宇也亲口承认:自己当年撒了谎。

自此彭宇案真相大白,当年那些为彭宇发声,发文抨击徐老太碰瓷的媒体记者们,怎么没有一个站出来道个歉?

当年叫得有多欢,如今就有多难堪!

彭宇案为什么受到关注

彭宇案之所以备受关注,归根结底还是国内媒体的舆论导向,以及国人自身的社会认知有关系。

对于媒体而言,“撞人理所应当要赔钱”和“好心救人反被讹诈”,后者明显要更加吸引人眼球。

所以,在彭宇案发生之后,大量关于“好心扶人反被讹”标题的文章,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出现,只为了收割大众的同情心和流量。

徐老太

在大众认知这一块,国人更倾向于相信彭宇,不相信徐老太。其实是有很多点原因的。

其一,在该案审判期间,一位主审法官质问彭宇:“不是你撞得,你为什么要扶?”

这句话一出,立即引爆了大众的怒火,舆论导向的风向标,一下子偏向于彭宇这边,因为他“外地人”、“打工者”的身份,在法官面前是弱势群体,理应得到同情。

而法官王浩的这句话,确实让所有人产生了抵触,因为这句话有悖道德伦理,和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有冲突。

其实王浩的话还有另一层意思,他以设身处地的情景模式,把自己代入到了彭宇当时的环境中。

他认为,彭宇既然选择了好心扶老人,那么应该同时提醒别人,或者是自己抓住撞人者,而不是又扶人又带她上医院的,这一举动似乎和“情理相悖”。

但是不管怎么说,王浩作为一名法官,说出这样一番错误言论以后,也受到了真正的严惩。

王浩

他之后被停职审查,然后又调到了挹江门司法所,这里十分的偏僻,距离街道办都足足有6里路。可以说王浩的政治生涯,也因为这一番奇葩言论而终止了。

在媒体无限地放大之下,撞人者彭宇已经变成了受害者,而受害者徐春兰老太,则被贴上了“碰瓷”的标签,截至她去世前,都还有人在质疑她是那个“碰瓷者”。

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彭宇案最终有了结果,也可以说没有结果,因为双方达成了一个秘密和解协议,由彭宇单方面赔偿徐春兰1万元,案件作撤诉处理。

彭宇

彭宇到底撞没撞人?徐春兰老太到底讹没讹人?没有被公布出来,广大网友开始发声,支援彭宇说出真相,撞了就要勇敢承认,没撞就要维权到底。

已经被舆论导向带偏的大众,似乎已经失去了理智。因为从彭宇自愿赔钱,再到徐春兰方对赔偿表示“满意”时,此案就已经透出了诸多蹊跷之处。

先有法官不当言论在先,后有各种媒体推波助澜,不明真相的网友纷纷质疑,彭宇是否受到了一些不公平对待,毕竟他是一位“外地人”。

彭宇

之后,被告人彭宇在成为了“名人”以后,他的生活和工作彻底被打乱了,最终不得不远离南京,从此销声匿迹。

而作为受害者的徐春兰老太太,在之后的时间里,被舆论所苛责,被人们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最终于2010年,在疾病的折磨和内心煎熬中,离开了这个人世。

而后的很多年里,发生后很多起“好心救人反被讹”的事件,比如说湖南的王培军扶老人被讹,最终以死证清白的案例。

每当这样的惨剧发生,人们总是自然而然地想到“彭宇”案上面,甚至有些媒体还叫嚣,彭宇案让社会道德退后30年,但是真相真的如此吗?

事实就是事实,真相就是真相,在彭宇案发生7年后,最高院披露了案件的真相,彭宇本人也站出来发声,这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真相大白,徐老太却已经离世

就在彭宇离开南京十年以后,最高法院终于发声,撰文道出了案件真相:

当年彭宇确实撞倒了徐老太,鼓楼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上并无不妥。并非如大众认知的那样,仅因出手救人而被判赔偿。

而当事人彭宇,在忍受了多年的煎熬以后,最终也站了出来,表示自己:当年确实撒了谎。

彭宇

此言论一出,舆论又是一片哗然,但是十年过去了,早已经是物是人非,各行各业也是更新换代,那些曾主导舆论导向,骂徐老太最欢的人,却不见一个站出来发声的。

那么在彭宇案中,我们应该得到哪些警示呢?面对姗姗来迟的真相,舆论是否要反思自己呢?

在这里,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舆论导向是一把双刃剑,往好的方面导向,那么能带动好的发展,而往错误的方向导向,就会带来很大的不良影响。

善用、擅用舆论的利剑,能够传播正能量,为弱小者发声,荡平世间不平事。但是错用舆论的力量,就会混淆黑白,甚至催生出网络暴力。

就像当年的南京“彭宇”案一般,在法院还没有主持双方和解之前,在舆论的带动下,让大众产生了先入为主的偏见。

但是遇到老人摔倒真的不能“扶”吗?事实并非如此。在“扶不扶”成为中国式难题时,对于扶人者,是有相关法律条文支持的。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这句话简单一点来说,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任何人摔倒以后,假如讹诈扶人者将其撞倒,那么必须提供被人撞倒的证据。

扶摔倒老人

这个法律条文,有效地保护了大众的合法权益,也能促进更多的民众参与到扶老人、做好事的行列之中。

因为不管在任何时候,“尊老爱幼”的传统都不能丢,因为我们的老祖宗就曾说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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