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强化“三个突出”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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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强化“三个突出”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

2024-07-04 11: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安徽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双减”决策部署,按照“教育统筹、行业监管、分工负责”原则,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分类审批、严格监管,持续推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

  突出统筹谋划,夯实审批基础。一是明确部门职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明确“分类审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科技、文旅、体育部门分别对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培训机构实行审批监管。十九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细化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高效联动、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二是细化设置标准。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统筹科技、文旅、体育部门按照统一监管类型、统一框架结构、统一审批流程、统一风险评估、统一发布时间等“五统一”原则,出台《安徽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安徽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安徽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对办学投入、培训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审批登记等10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完善配套保障。出台从业人员管理、培训材料管理、预收费监管、网格员巡查、过渡期监管、消防安全等20余份配套文件,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奠定政策基础。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分类鉴别管理,建立省市县三级校外培训分类鉴别专家库,指导培训机构区分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为规范管理提供参考。

  突出健全机制,畅通审批路径。一是全面摸清底数。教育、科技、文旅、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排查组,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途径,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起底式摸排,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并通过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分级分类完成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数据、资料等移交工作。二是明确审批职能。省政府印发《安徽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明确县级科技、文旅、体育部门审批权限。省委编办督促指导市县编制部门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依法依规划转原由县级教育部门行使的部分审批权限,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进主管部门依法行政、依单办事。三是严格审批流程。科技、文旅、体育部门出台《安徽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安徽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安徽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按照“预审核-申请设立-行政审批-法人登记-备案办结”的“五步走”审批流程,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实施闭环式管理。目前,已审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1804家,其中科技类145家,文化艺术类1241家,体育类418家。

  突出数字赋能,推动智慧监管。依托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审批推动监管,引导学生家长通过平台缴费、消课、退费、投诉等,实现审批监管一体化和全流程监管。一是明确工作要求。出台《安徽省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日常管理工作要求》,提出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管理等3个方面10条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平台管理。二是定期通报调度。建立底数核查机制、指标监测体系,定期通报资金监管、课程上架等6个方面9项监测数据,安排专人分市包保,指导各地将培训机构资金、人员、材料、场地等信息在平台应录尽录。三是强化应用培训。开展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培训,制作平台应用视频培训包,引导各级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熟练掌握平台应用各项操作流程,提高平台应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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