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规格通用操作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弹性云主机支持多种规格吗不能用 › 变更规格通用操作 |
操作场景 当您创建的弹性云主机规格无法满足业务需要时,可参考本章节变更规格,升级vCPU、内存。对于部分类型的弹性云主机,您还可以在变更规格时,更换弹性云主机的类型。 “XEN实例”变更为“KVM实例”,需先手动配置弹性云主机,安装对应的驱动,然后再变更规格。否则,规格变更后的弹性云主机不可用(操作系统可能无法启动)。“XEN实例”变更为“KVM实例”操作指引如下。Linux操作系统优先推荐使用自动配置的方法变更规格。 − XEN实例变更为KVM实例(Windows) − XEN实例变更为KVM实例(Linux-自动配置) − XEN实例变更为KVM实例(Linux-手动配置) 对于其他类型弹性云主机的规格变更(例如“KVM实例”变更为“KVM实例”),请直接参见本节内容。
XEN实例:S1、C1、C2、M1型弹性云主机。 KVM实例:参考规格清单,查询对应规格的虚拟化类型。 “XEN实例”变更为“KVM实例”必须先安装对应的驱动,然后再变更规格。否则,规格变更后的弹性云主机不可用(如操作系统无法启动等问题)。 Linux操作系统的“XEN实例”变更为“KVM实例”时,优先推荐使用 XEN实例变更为KVM实例(Linux-自动配置)。 变更须知 弹性云主机规格(CPU或内存)变小,会影响弹性云主机的性能。 对于部分类型的弹性云主机,暂不支持规格变更操作。实例类型章节列举了提供的云主机类型,并对每种云主机类型的功能、使用进行介绍,具体请以各类型云主机的“使用须知”为准。 当云硬盘状态为“正在扩容”时,不支持变更所挂载的弹性云主机规格。 Windows操作系统的弹性云主机,执行变更过个操作前建议您参考磁盘脱机怎么办?修改Windows操作系统SAN策略,避免变更规格后磁盘处于脱机状态。 变更前准备变更规格后,可能会出现网卡漂移现象,如果对网卡有依赖,请在变更规格前做如下操作: Linux系统: 在云主机中执行以下命令,删除网络规则目录下,文件名同时包含persistent和net的规则文件 rm -fr /etc/udev/rules.d/*net*persistent*.rules rm -fr /etc/udev/rules.d/*persistent*net*.rules Windows系统: 在云主机中删除如下注册表下的目录。 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Windows NT\CurrentVersion\NetworkList\Profiles 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Windows NT\CurrentVersion\NetworkList\Signatures\Unmanaged 图 注册表
步骤1:变更规格 1. 登录管理控制台。 2. 选择“计算 > 弹性云主机”。 3. 单击“操作”列下的“更多 > 变更规格”。 系统进入“云主机变更规格”页面。 4. 根据界面提示,选择变更后的弹性云主机类型、vCPU和内存。 变更规格前请先将云主机关机,或根据页面提示勾选“系统自动关机后变更规格”。 5. 单击“确定”。 6. 确认变更后的配置无误后,阅读并勾选同意服务协议,单击“提交申请”。 7. 查询规格是否变更成功。 申请变更规格后,可以通过“异常任务”栏查看规格是否变更成功。 a. 查看控制台是否显示“异常任务”栏,查看操作请参见查看失败任务。 是,执行7.b。 否,变更规格成功。 b. 打开“异常任务”,根据弹性云主机的“名称/ID”、“操作时间”和“任务”,确认列表中是否有刚刚执行的变更规格任务。 是,变更规格失败,失败原因请参见后续处理。 否,变更规格成功。 步骤2:检查磁盘挂载状态变更规格时,可能会发生磁盘挂载失败的情况,因此,变更规格后,需检查磁盘挂载状态是否正常。如果正常,则变更成功。 Windows弹性云主机 详细操作请参考Windows弹性云主机变更规格后数据盘脱机怎么办? Linux弹性云主机 详细操作请参考Linux弹性云主机变更规格后磁盘脱机怎么办? 后续处理如果变更规格失败,请到云审计页面查看失败原因。具体操作如下: 1. 登录管理控制台。 2. 选择“管理与部署 > 云审计服务”。 3.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云审计 > 事件列表”。 4. 在“事件名称”栏,根据“资源ID”查找到名称为“resizeServer”的规格变更失败事件。 其中,“资源ID”为规格变更失败的弹性云主机ID。 5. 单击“操作”列下的“查看事件”,查看失败原因。 如果无法根据日志解决问题,可联系客服。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