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初中生结伴水库游泳溺亡,责任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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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初中生结伴水库游泳溺亡,责任在谁?

2024-06-01 03: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夏日炎炎,暑期来临,为了解暑消遣,不少青少年会选择到游泳馆游泳,甚至跑到野外池塘、小河、水库等开放水域玩耍、戏水。由于没有大人看护,又没有相关的安全保护措施,极易导致青少年溺水事件发生,这其中就会涉及多方责任。

案例回放

2020年1月至2月期间,李某某先后承包了几项工程,并雇佣了张某、王某某、宋某某等10名农民工在其承包项目工地干活。李某某在发包方已经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以各种理由拖欠10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7万余元。

暑假期间,因天气炎热,初一的李某(13岁)邀请王某(13岁)和年仅11岁的张某到附近的水库游玩。三人来到水库边(水库未设置有警示标语等安全措施),李某便提议一起下去戏水,王某声称自己不会游泳,然而李某仍继续坚持。随后,三人下水游玩。由于对水库水情不了解,王某一下水即沉入水底,李某与张某见状十分惊恐,没有呼救,也没有采取其它措施,最后导致王某溺水死亡的悲剧发生。王某父母将李某、张某以及水库所有者某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王某死亡的赔偿责任。后经人民法院审理,王某的父母自行承担因王某溺水身亡造成的80%的损失,李某承担7%的赔偿责任,张某承担3%的赔偿责任,村委会承担10%的赔偿责任。由于李某、张某属未成年人,故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学生暑期溺水伤亡涉及多方责任,在本案中,王某的父母是否尽到监护人职责?法律上对监护人职责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释案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照看好自己的孩子,加强孩子的防护意识,担当起孩子安全守护者的责任。案例中,王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过监护人同意,擅自与李某、张某到水库游泳,导致其自身不幸溺水死亡。王某父母作为王某的监护人,对王某具有监护、看管、保护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职责。而本案例中王某的父母理应叮嘱提醒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能到水库边玩耍和游泳,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但王某的父母疏于教育和监护且放任王某到水库游泳,导致悲剧发生。可见并未对王某尽到监护、看管的义务,应当对王某的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亦提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案例中李某、张某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释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同伴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关键在于同伴是否存在过错。具体到本案中,李某和张某是未成年人,虽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二人均对在水库玩耍、游泳有一定危险性的认知,二人在主观上均存在过失。作为同行者的李某和张某虽然对同伴王某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但在事发后二人未向他人求助也未如实告知实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二人均系未成年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不具备个人财产的情况下,由他们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中村委会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释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中的村委会作为事发水库的直接管理者和权属人,本应当在水库周围设置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等,以防止周边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群众发生安全事故。但村委会疏于管理,没有采取在水库边设立警示标语等安全措施,且王某等三人在水库边玩耍期间也没有管理人员出面制止,对进入水库人员的危险性存在放任态度,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小学生溺亡,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释案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其对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承担的是教育、管理职责,而非类似于家长的监护人职责。学校是否尽到监管责任是决定学校是否对溺亡学生赔偿的关键,学校对在校学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但这种职责的履行,应以所属学校管理的时间及管理的场所为限。中小学生溺水身亡如果发生在假期校外,跟学校是没有关系的,学生的家长无权要求学校承担责任。但是,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仍应当积极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温馨提示

筑牢防溺水安全网

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

游泳对于青少年来说,是一项十分有益的体育锻炼,但必须做好防溺水的预防工作。特别在暑假期间,家长应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护责任,持续加强对孩子的暑期安全教育,提升孩子的防溺水意识。相关责任机构也应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青少年的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发生青少年溺水事件。

原标题:《【以案释法】初中生结伴水库游泳溺亡,责任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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