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疫情防控!黑龙江两地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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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疫情防控!黑龙江两地最新公告

2023-06-28 22: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3月2日8时起

牡丹江市调整交通卡口管控政策

自3月2日8时起,牡丹江市调整交通卡口管控政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20个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站、4个省界公路防疫检查站、8个普通国省道公路防疫检查站对14天内有黑龙江省外旅居史、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省内边境口岸县市的抵(返)牡人员,检查“双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若无检测报告,需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对出城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龙江健康码”,无检测报告禁止通行,严禁“红黄码”“市内码”人员出城。

二、恢复牡丹江城区与相连县市6条普通公路上的防疫检查站(G201鹤大公路林口至牡丹江段朱家交警四中队防疫检查站,G201鹤大公路牡丹江至宁安段范家村防疫检查站,G301绥满公路穆棱至牡丹江段穆棱镇口防疫检查站,G301绥满公路牡丹江至海林段北高中学防疫检查站,S207牡海城际公路牡丹江与海林交界处防疫检查站,G201国道柴河支线柴河镇口防疫检查站),由相邻县市负责,对离开牡丹江城区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龙江健康码”,无检测报告禁止通行,严禁“红黄码”“市内码”人员出城。

三、机场、火车站对14天内有黑龙江省外旅居史、省内中高风险地区、省内边境口岸县市的抵(返)牡人员,检查“双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若无检测报告,需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对出城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龙江健康码”,无检测报告禁止通行,严禁“红黄码”“市内码”人员出城。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鸡西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第6号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科学精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离开鸡西。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发展,减少外出,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县(区)。3月15日前,确需离开鸡西的域内人员(鸡东县除外)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抵达目的地前,要主动自觉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落实管控措施,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严格抵返人员管控。自省内口岸城市和省外抵返鸡西人员须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省内口岸城市抵返人员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鸡西后须在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省外抵返鸡西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鸡西后须在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并配合属地根据黑疫指办发【2022】25号文件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超过48小时未报备并且未完成核酸检测者,将对其龙江健康码赋黄码管理,经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3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解码。经排查,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暴露史、接触史,不主动报告疫区行程的,将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边境、口岸管理。严格落实核查登记制度,加强抵边村屯全时空管理,严控人员随意进出。严厉打击边境地区违法犯罪活动,对越界捕捞、走私、贩毒、偷渡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专项打击,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口岸地区要继续严格落实闭环管控措施,强化“人、物、环境”同防。

四、从严核酸检测工作。广大市民要主动参加所在县(市)、区的区域核酸检测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的,将实行龙江健康码赋黄码管理,并在自费进行“三天两检”且阴性的情况下,方可转为绿码管理。对不按疫情防控要求,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的经营场所,一律予以停业整顿。

五、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健康。二级民营医院在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经卫生健康部门查验合格,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方可有序开展诊疗活动。未经查验合格、属地批准私自开展诊疗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六、医疗机构、药店持续发挥 “哨点”作用。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患者接诊处置流程。在诊疗活动中详细询问和登记流行病学史,有效提升早期识别能力,对发现的可疑情况尽快报告,确保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得到及时、规范处置。各类药店要严格执行“沃填报”制度,继续暂停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等药品,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对该报告不报告的一律予以关停,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七、强化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未完成接种的市民要积极主动前往接种门诊(点)接种,自觉主动接种第一针、第二针和加强针疫苗,做到“应接尽接”。

八、实行有奖举报。对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密切接触史未主动报备且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人员,未按要求执行居家隔离或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的人员,无故不参加重点人员核酸检测或区域核酸检测的人员,逃避小区值守卡口登记、破坏居民小区封堵设施、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不就医等人员,以及不按规定执行扫码、消杀等制度的责任主体均可向属地防指举报,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本通告自2022年3月2日零时起实行,以上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鸡西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1日

记者:张雪地 刘柏森

编辑:马雨彤

审核:杨晔

统筹: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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