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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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3-07-30 11: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开州府办发〔2021〕74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十四届区委常委会第212次会议、十七届区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前  言

“十三五”期间,开州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优化生态空间格局,狠抓生态保护与修复,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四五”时期是全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时代背景下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关于制定开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重庆市开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相关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时应当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本规划的要求。规划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全力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在全区上下凝聚起共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各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如期实现,为推动“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产业转型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采取“行业限制+区域限制”严控生态环保“负面清单”,将印染、煤电等6类项目列入“限制类”,淘汰关闭煤炭、水泥、造纸、砖瓦窑等落后产能企业86家,单位GDP能耗、水耗分别较2015年下降38.8%和35.5%,超额完成节能降耗任务。在产业生态化方面,白鹤电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温泉水泥节能减排,赵家生物医药、临江智能家居等一批绿色产业不断得到培育,新兴制造业占比提升至25%;在生态产业化方面,充分利用高水平保护下的汉丰湖和雪宝山等生态资源,基本形成环汉丰湖生态休闲旅游和雪宝山避暑养生的发展格局,“看雪宝山美景,游汉丰湖风光”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开州实践,国际摩托艇大赛、汉丰湖环湖马拉松、水上欢乐季等赛事活动迎来八方游客,以汉丰湖珍稀鸟类中华秋沙鸭为原型进行设计创作的旅游形象大使美名远扬,2020年全年累计接待游客首次突破1100万人次,相比2015年提升52.7%,旅游收入由2015年31亿元增至65亿元。

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面积1070.61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27.01%,编制完成开州区“三线一单”,以落实“三线一单”为抓手,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贯彻新型城镇化理念,学习借鉴“公园城市”建设经验,进一步优化完善城市发展定位、规划布局,做好“山湖城人景产”文章,着力打造生态之城、运动之城、休闲之城、康养之城,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4%,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平方米,滨湖宜居城市魅力不断彰显。完成全区所有煤矿关闭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绿色矿山建设、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完成露天矿山整治32个、绿色矿山建设8个、历史遗留关闭矿点复垦53个。深入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累计造林43.5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提升至55%。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保护与恢复湿地5.5万亩,治理石漠化和水土流失面积290余平方公里。在消落带治理方面,探索出林泽工程、基塘工程、鸟类生境重建工程、小微湿地建设等系列治理模式,汉丰湖消落带湿地治理模式为全国乃至世界解决消落区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全面展开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

在碧水保卫战方面,深入实施汉丰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全区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管住入湖污水源头。城区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升级改造,全面达到一级A标排放标准,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改造。完成21个乡镇二三级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及2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升级改造工程,建成投用农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88座。完成鲤鱼塘水库等1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任务和临江镇、正安街道、白鹤街道三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截至2020年底,流域水质总体稳定保持Ⅲ类,主要河流7个区控以上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达98.6%,城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100%、90.5%。

在蓝天保卫战方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治理和燃煤锅炉淘汰,完成开州水泥、白鹤电力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治理,实施秸秆露天焚烧、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施工和道路扬尘等重点领域大气污染专项整治,着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2020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56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7.3%,在全市26个区中位列第一名。

在净土保卫战方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成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煤矸石等大宗工业固废全部实现综合利用,白鹤电力灰渣场整治全面完成;完成医疗废物处理厂扩容升级,建成医疗废物运输队,全区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建成污泥协同焚烧装置,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处置,污泥处理能力得到提升;建成危险废物中转站,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投运,城市、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100%。

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修订《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2021〕—11),健全覆盖区级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公民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约谈工作程序规定》《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办机制(试行)》等责任监督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全面深化“放管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线解决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利用移动执法平台、污染源自动监测等大数据手段推行“非现场式”执法,推行“网上办”等便捷审批措施,严格落实豁免审批相关规定,提升“两个正面清单”效能。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在全市率先实现排污许可登记和发证“双清零”,被评为全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先进集体,同时,不断加强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自行监测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排污许可“一证式”的管理作用。常态化实施《重庆市开州区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开州府办发〔2020〕35号),与万州、云阳、开江等上下游毗邻区域深化协同治理。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建设,以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企业等为重点,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完成风险源“一源一事一案”编制,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生态文化不断培育。坚持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各级各类培训体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传,结合“6·5世界环境日”、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周等主题活动,广泛宣传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区级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和媒体间的互动,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攻坚战污染·绿色促发展”“智慧生态”等生态环保短视频拍摄展播活动,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动城乡居民生活方式、消费理念绿色化。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不断激发全民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热情,生态文化氛围日益浓厚。

专栏1 开州区“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指标

2015年

水平值

2020年

目标值

2020年

完成情况

生态空间

1.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占幅员面积比例(%)

达到重庆市要求

27.01

2.林地面积总量(万亩)

370

386.4

386.6

3.湿地面积总量(万亩)

12.08

12.3

13.1

4.森林覆盖率(%)

47.5

50

55  

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15

17(1)

16

节约低碳

6.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106

95(2)

90.5

13.辖区流域总体水质达到Ⅲ类的比例(%)

100

100

100

1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0

>90

97.3

15.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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