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开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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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府办发〔2023〕41 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庆市开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 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开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李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军 区统计局局长 王英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欢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鄢静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王彬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聂绍祥 区委编办副主任 张培权 区教委 副主任 杨 洁 区科技局副局长 何小伟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张孝平 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绍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 文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李本忠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 波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 相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田兴旺 区城管局副局长 彭海军 区交通局副局长 王继平 区商务委副主任 杨 荣 区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鄢建华 区国资委副主任 陈晓静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姜 兆 区统计局副局长 徐 东 区金融事务中心副主任 潘 峰 区政务管理办副主任 徐振宇 区税务局副局长 任 军 国家统计局开州调查队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军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参照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好本地区的经济普查实施工作。原则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应由分管经济普查工作的分管负责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为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区政府部门、有关单位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开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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