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环境大消毒、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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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环境大消毒、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

2024-07-08 00: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在全区开展

“环境大消毒、卫生大扫除” 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预防性消毒作为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的有效措施,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最大程度减少病毒通过公共区域传播,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5月8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民参与的“环境大消毒、卫生大扫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 年 5 月 8 日(星期天)

二、活动范围与人员

1.区机关干部职工、街道社区干部;

2.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包括大型商超、酒店宾馆、农贸市场、城市综合体等;

3.全区居民群众。

三、活动原则

本次活动以街道(镇) 为单位,由各街道(镇) 组织本辖区的环境大消毒、卫生大扫除工作。区领导、区直各单位下沉至各自挂点街道(镇)开展相关工作。

四、活动要求

1.严格按照《南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消毒技术方案》要求,科学、规范实施常态化消毒。一要遵循科学消毒的方法。公共场所应根据不同消毒对象正确选择消毒方法,合理使用消毒剂,杜绝过度消毒。二要遵循“先清洁、后消毒”方法。进行环境和物品表面消毒操作之前,如有肉眼可见污物,应先按要求进行彻底清洁。

2.配备必要的消毒药物、工具、器械及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药物主要为84消毒液、三氯异氰尿酸片、75%乙醇;配置药物的工具主要有带刻度的桶子、量筒/量杯、1000ml 烧杯;喷洒药物的器械主要有常量喷雾器(常用于物体表面消毒) 、超低容量喷雾器(常用于化学法空气消毒);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帽子、口罩、手套(医用手套和橡胶手套)、护目镜、胶鞋等。

区常态化消毒工作专班技术指导顾问:吴小平,联系电话:13065139332。

五、职责分工

区疫情防控消毒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全区“环境大消毒、卫生大扫除”工作。

1.各街道(镇) 负责本辖区内社区 (村) 及其它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扫除和消毒工作,并发动本辖区居民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动员居民群众开展家庭内部环境卫生大扫除,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环境卫生意识。

2.区委宣传部负责通过西湖发布、融媒体中心等平台,提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3.区卫健委负责区属各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点的消毒工作。

4.西湖公安分局督促指导辖区内非星级宾馆、旅馆的卫生大扫除和消毒工作。

5.区商务局督促指导辖区内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和城市综合体的卫生大扫除和消毒工作。

6.区市场监管局督促指导辖区内的冷链产品单位、药店、餐饮业的公共场所卫生大扫除和消毒工作。

7.区文广新旅局督促指导辖区内的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宾馆等卫生大扫除和消毒工作。

8.区住建局督促指导火车站和各建筑工地特别是职工生活区环境卫生大扫除和消毒工作。

9.区教体局督促指导驻区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及体育场馆、健身场所,并负责全区中小学校的卫生大扫除和消毒工作;

10.区金融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地方金融机构环境卫生大扫除和消毒工作。

11.其他行业由其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落实。

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6日

原标题:《关于在全区开展“环境大消毒、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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