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来风]“怕问责”不能成为“不担当”的借口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开化新闻网公告公示 [龙潭来风]“怕问责”不能成为“不担当”的借口

[龙潭来风]“怕问责”不能成为“不担当”的借口

2023-10-17 21: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担当作为,是当前干部干事创业的总基调。然而,仍有少数党员、干部认为“多干事多出事、不干事不出事”,领导没说过的不敢干、文件没规定的不敢做、别人没做过的不敢试,甚至连份内事也各种推托,甘当“躺平”式干部、“差不多”式干部、“蜗牛”式干部。

  “怕问责就不担当、怕出事就不干事”,虽然只是少数现象,但危害不容小觑。如果任由这种懒政怠政思想蔓延,必然会对干部队伍精气神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必须坚决予以纠治。

  从实践来看,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有的党员、干部怕因犯错而受到问责,怕因失误而被追责,或看到周围同事因改革探索随时面临问责风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严重影响和削弱。究其原因,他们把“敢担当”与“被问责”划上了等号,认为敢担当易犯错,犯了错就会被追责问责,从而畏手畏脚、止步不前、不敢作为。

  我们党向来强调严管厚爱,对主观故意犯错、违法乱纪的严厉问责,对因达到尽职要求、因客观原因引起错误或失误的考虑免责。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就明确: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在集体决策中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在决策实施中已经履职尽责,但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损失的等3种情形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

  在责任追究案件中,县纪委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格执行容错免责、容错裁定机制,准确稳妥把握违纪违法问题,正确区分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界限,主动考察可予容错具体适用情形,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无后顾之忧。如针对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采购价值32万元口罩,因采购第三方卷款潜逃无法交付问题,县纪委及时介入,调查核实,综合研判,认定此次采购目的正当、程序合规,相关工作人员不存在过错,适用“在处置突发事件、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方面,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但因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一定失误或损失的”情形,予以容错免责。从历年我县查处的问责案件来看,没有一人因为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犯错或者失误受到问责。

  “怕问责”不能成为“不担当”的借口。作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该把心思用在担当作为上,把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把功夫下在出实招办实事上,坚决摒弃“庸、懒、散、慢、推、拖”等作风顽疾,变“不担当”为“要担当”,变“怕担当”为“敢担当”。县纪委也将会同县委组织部强化综合研判,主动容错纠错,加大免责力度,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为奋进者鼓劲。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