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为何一度以“载”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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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为何一度以“载”代“年”?

2024-07-08 22: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唐代纪年曾用“载”

在我国古代封建社会中,皇帝纪年所用的量词,一般都作“年”,如:汉武帝太初元年,晋成帝咸和四年,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明思宗崇祯十二年,等等。但是在唐代,却曾经一度出现过以“载”代“年”的现象,如:

高適《李云南征蛮诗序》:“天宝(唐玄宗年号)十一载(752),有诏伐西南夷。”

杜甫《奉谢口敕放三司推问状》:“谨诣阁门,进状奉谢以闻。至德(唐肃宗年号)二载(757)六月一日……杜甫状进。”

以上两例中的“天宝”“至德”年号下,纪年都不用“年”而用“载”,这是什么原因呢?

再看以下两例:

杜甫《唐故万年县君京兆杜氏墓志》:“〔县君〕天宝元年(742)某月八日,终于东京仁风里。”

杜甫《为华州郭使君进灭残寇形势图状》:“谨进前件图如状,伏听进止。乾元(唐肃宗年号)元年(758)七月日某官臣状进。”

为什么同是“天宝”年号,“十一载”称“载”,而“元年”却仍用“年”呢?为什么同是唐肃宗年号,“至德二载”(757)称“载”,而仅仅相隔一年后的“乾元元年”却又改用“年”了呢?

上述现象,绝非作者任意乱用所致。今天的读者,应当弄清发生这一现象的来龙去脉,以消除不必要的疑惑。

先秦时代,用以纪年或表示“年岁”意义的字大致有四个,即载、岁、祀、年。相传成书于秦汉之际的《尔雅·释天》说:“载,岁也。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这里,夏、商两代的纪年用字,姑且存而不论,只谈与本文直接有关的“载”“年”二字。

《尔雅》的作者没有看到后世出土的有文字记载的上古文物,因此,他认为“唐尧、虞舜时纪年用载”(唐、虞曰载)和“周代纪年用年”(周曰年),其立论的根据只能是先秦时传世的文献资料(主要是儒家经典)。而详细记载唐尧、虞舜的才德、治政、禅让和纪年的最早文献,只有一部《尚书》。其中《虞书》和《周书》的纪年用字情况统计如下(不用于纪年、不表示“年岁”意义者不计在内):

虞书收文2篇,用“载”7次,用“岁”2次;

周书收文28篇,用“年”23次,用“岁”5次,用“祀”2次。

以上二例,如果就使用的次数较多而言,那么,《尔雅》的“唐、虞曰载”“周曰年”的说法应当是可以成立的。

秦汉以后,在表示“年岁”的意义上,“年”字的优势越来越明显,例如《尚书·虞书》中用了7次的“载”,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中据其文意引述时,竟有5处改成了“年”。至于纪年用字,则自秦汉至唐代前期,完全成了“年”的一统天下,只有到了唐玄宗天宝年间,才出人意料地发生了变化。

唐玄宗李隆基是中国历史上一位著名的皇帝。在即位以后的前30年里,他曾经任用贤相,改革弊政,宵衣旰食,励精图治,使大唐王朝的国力达到了全盛状态。开元三十年(742)新春伊始,他下诏大赦天下,宣布“改开元三十年为天宝元年”。在此后的两年中纪年仍用“年”字,称为天宝元年、天宝二年。但到天宝三年,他又玩出了新的花样。据《新唐书·玄宗纪》云:“〔天宝〕三载正月丙申(即初一。《旧唐书·玄宗纪》作“丙辰”,误),改‘年’,为‘载’。”改字的原因未作说明。后人从《唐大诏令集》所收的《改天宝三年为载制》里,才算了解了个中的奥秘。其文略云:

历观载籍,详求前制,而唐虞焕乎可述,是用钦若旧典,以叶惟新,可改天宝三年为三载。

原来,好大喜功的唐玄宗,以为自己的丰功伟绩已经超越历代帝王,只有三代(夏商周)以前的上古圣君唐尧、虞舜才能与之相比。为了炫耀“至化”“淳风”,必须有不同寻常的举措。但两年前他已经改“开元”为“天宝”,再次改元不仅时间相隔太短,而且在历史上未必能开创新的纪录,给后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于是,熟悉儒家经典的他,便想到了《尚书》中唐尧、虞舜的事迹和纪年,以及《尔雅·释天》中“唐、虞曰载”的说法,决定下诏“改天宝三年为三载”从此,直到天宝十五载(756),他在经历“安史之乱”后逃出长安,被迫逊位,这种纪年用“载”的情况始终没有改变,其子肃宗李亨在灵武即位后改元至德,由于兵荒马乱,无暇他顾,纪年只能沿用玄宗旧规,仍然称“载”。至德二载(757)九月、十月,唐军先后收复东、西两京,肃宗返回长安。次年(758)一月,他决定下诏改元。这时,肃宗也许想到,当初玄宗改“年”为“载”以后,不但没有臻于郅治,出现唐、虞那样的太平盛世,反而朝政迅速腐败,国事日非,以致引发了几乎毁灭李唐王朝的“安史之乱”。于是他在改元乾元的同时,宣布将“载”重新回改为“年”。由此我们可以明白,原来在这“年”字改去又改回的变化中,隐藏着李唐王朝由全盛开始走向衰落的一段惨痛的历史。从此以后,直到封建时代结束,纪年用字便再也没有改变过。

(原载1997-09,署笔名封常曦)

关于唐玄宗改“年”为“载”的馀话

写完了《唐代纪年曾用“载”》以后,感到意犹未尽,特补作馀话。

唐代纪年改“年”为“载”,从玄宗天宝二载(744)正月起,至肃宗至德三载(758)正月止,前后共14年又1个月。掌握了这一知识,对于辨别古籍和现代书刊中的有关错误,以及古器物的辨伪,都有一定的好处。试举数例:

(一)《唐代墓志汇编》“天宝〇三九”载《故和上(尚)法昌寺寺主身塔铭序》云:“〔圆济和上〕以天宝二载癸未岁冬十二月遘疾……至廿八日,泊如长逝。”

按:“天宝二载”应称“天宝二年”,当时尚未改“年”为“载”,怎么能称“载”呢?揣其文意,圆济和尚逝世于十二月廿八日,当时距离年终仅只二日,墓志作者撰写志文,特别是雕刻上碑时,肯定已在次年。而次年之正月一日,玄宗改“年”为“载”的诏书即已下达,撰文者不敢不遵行,只好将“年”字写作(或刻作)“载”字。这样就背离了史实,将改“年”为“载”的时间推前了一年,容易引起误解。

(二)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序》云:“大历二年十月十九日,夔府别驾元持宅见临颍李十二娘舞剑器……开元五载,余尚童稚,记于郾城观公孙氏舞剑器浑脱。”

按:“开元”只称“五年”而不称“五载”,因其时唐玄宗尚未下诏改字。查杜诗主要版本,各家所录除“五”一作“三”外,“载”字均不作“年”。“载”与“年”字形迥异,不会因刊刻致讹,当是杜甫误记造成。此诗作于代宗大历二年(767),杜甫56岁。开元五年(717)时年仅6岁,前后相距整整50年,其间经过了14年改“年”为“载”的时代,杜甫以眼暗耳聋的衰病之身,回忆半个世纪前的往事,可能将天宝三年(744)改“年”为“载”误记为开元初年之事,因而造成了这样的差错。此误历来很少有人指出,唯南宋赵次公在注中将“载”改为“年”,当是心知其误而未明言之。

(三)叶梦得《避暑录话》载:“长安李士衡观察家藏一端研(砚),当时以为宝。下有刻字云:‘天宝八年冬。端州东溪石。刺史李元书。’刘原父(名敞,字原父)知长安,取视之,大笑曰:‘天宝安得有年?自改元即称载矣。且是时州皆称郡,刺史皆称太守,至德后始易。今安得独尔耶?’取《唐书》示之,无不惊叹。李氏研(砚)遂不敢复出。”

按:以宋代新砚冒充唐代端砚,作伪者手段并不高明,但如不知唐天宝改“年”为“载”等史实,自然难免上当。可见古器辨伪,除器物之质地、形制及镶刻工艺等知识外,掌握其款识中有关的典制史实,也是重要的门径。《旧唐书·地理志四》云:“〔端州〕天宝元年(742),为高要郡。乾元元年(758),复为端州。”《通典·职官典十五》云:“天宝元年,改州为郡,刺史为太守。”肃宗至德三载改元乾元,可证《避暑录话》“是时州皆称郡,刺史皆称太守,至德后始易”之说确凿无误。唯文中刘原父所云“天宝安得有‘年’,自改元即称‘载’矣”一语略有疵病。因玄宗下达改“年”为“载”诏书在天宝三载正月一日,天宝元年、二年仍称“年”,并非“自改元即称‘载’”。

(四)上海辞书出版社1995年版《中国地名语源词典》第44页“平山”条释文云:“汉蒲吾县地,隋开皇十六年(596年)析置房山县。……唐至德元年(756年)改为平山县。……《旧唐书·玄宗本纪》载:天宝十五载(756年)三月‘改常山郡为平山郡,……’”

按:释文引《旧唐书》称“天宝十五载”,符合史实。但将“载”回改为“年”是在肃宗至德三载(758)二月,则至德元载仍应称“载”而不当称“年”,释文中“至德元年”的写法是不妥当的。

(原载1997-10,署笔名封常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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