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建设单位岗位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

2023-12-12 14: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项目组织机构图

 

 

 

 

 

 

 

 

 

 

 

 

 

 

 

 

 

 

 

 

 

 

 

 

 

 

 

 

 

 

 

 

部门职责及主要人员数量、分工

1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项目经理1人:高萍

①建立健全项目施工管理网络体系;

②对本项目的进度、安全、质量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③合理控制成本,对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负责;

④检查、监督各部门的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⑤全力支持配合地方政府各部门做好工作;

⑥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搞好与地方关系,减少施工扰民;

⑦执行企业法人代表赋予的其它职责。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任传富

①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技术工作,负责本工程执行规范、规程、标准的准确性;

②参加业主、监理及公司举行的技术和质量会议,并负责贯彻落实;

③编写具体施工方案,指导施工,监督、检查有关质量体系的运行;

④负责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置,会同上级部门和有关方面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⑤负责组织项目QC小组日常活动;

⑥对本项目工程的质量,负技术责任。

4  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质量负责人1人:许诗金

①对本项目的质量工作负具体管理责任;

②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负责组织对本项目各工序、各工种进行技术交底;

③组织技术干部及有关人员学习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熟悉图纸;

④收集质量记录,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管理工作;

⑤负责对质量缺陷的具体处理;

⑥享有质量一票否决权,对任何违背质量要求的行为有权拒绝施工;

⑦负责本项目质量目标的分解,编制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5  安全负责人岗位职责(专职安全员1人:杨宇

①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管理责任;

②制订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挂牌上墙;

③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⑤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⑥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有权拒绝执行任何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的指令;

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主要管理制度

1施工测量复核管理制度

施工测量及复核工作,是项目施工的一项基础技术工作,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

1、测量队应该核对设计文件和控制网点测量资料,由2人独立进行,核对结果应做记录并进行签认,并经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当确认图纸、资料无误后方可进行施工测量放样,如果发现图纸、资料有误时,应申报提交工程技术部,由工程技术部统一组织提交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更正,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2、测量外业工作必须多测回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测条件;控制测量、定位测量和重要的放样测量必须坚持釆用两种不同方法(或不同仪器)或换人进行复核测量。利用已知点(包括平面控制点、方向点、高程点)进行引测、加点和施工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

3、总工程师和工程技术部负责人要对测量队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测量队对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4、测量记录与资料必须分类管理、妥善保管,作为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归档。具体包括:

(1)项目交接桩资料,设计人提供的有关测量控制网点,放样数据变更文件。

(2)项目及各工点、各工序测量原始记录,观测方案布置图、放样数据计算书。

(3)测量内业计算书,测量成果数据图表。

(4)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文件。

5、测量队设专人管理原始记录和资料,建立台帐,及时收集,按控制测量、单位工程单元整理立卷。因人事变动所涉及的测量记录和资料,由总工程师、测量队长主持办理交接手续。竣工测量完成后,测量队应将全部测量记录资料整理检查合格后,测量队负责将项目全部测量记录和资料档案,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按竣工验收的要求将测量记录资料编入竣工文件。

6、测量仪器工具的使用和保管

(1)仪器使用时,应釆取有效措施,达到其要求的环境条件,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架立、使用仪器,仪器架立后司仪人员应专心守护,不得擅自离开。

(2)测量仪器转站,严禁将带支架的仪器横扛肩上。行走困难地段所有仪器必须装箱护行搬运。

(3)测量队需建立相应的台帐,仪器档案由质量管理部门保存原件,测量队保存复印件,复印件随仪器装箱。仪器使用者负责使用期间的仪器保管,应防止受潮和丢失。测量仪器应做到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不得私自外借他人使用。

2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现场复核制度

1、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现场复核的目的

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现场复核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复核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工程项目的设计规模、设计标准、设计意图和工程特点,在复核设计文件的同时,结合施工调查,核对工程数量,以避免因设计失误给工程施工带来损失。

2、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现场复核的主要内容

(1)征用土地界限,拆迁、补偿数量与实际是否相符;

(2)主体工程设计数量是否正确:

(3)主体工程平面布置与地形、地貌是否吻合,结构尺寸、设计高程是否正确、相对尺寸是否一致;

(4)大临工程设计数量和费用;

(5)主体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可行;

(6)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采购渠道;

(7)设计中釆用的标准图、定型图、通用图与工程结构是否配套;

(8)对技术复杂结构,应研究结构安装应力、结构失稳以及地质、水文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

3、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现场复核制度

(1)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现场复核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

(2)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现场复核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

(3)设计技术先进、施工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重要工程项目由总工组织复核。

4、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现场复核报告

(1)在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现场复核过程中,复核人员要做好复核记录,发现问题,分专业登记;

(2)复核出具报告由总工程师审核批准:

(3)报监理单位。

(4)对设计文件中存在问题按建设单位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3施工日志填写制度

1、施工日志是重要的工程施工技术履历档案,按单元工程部位详细填写,并纳入竣工文件。

2、施工日志由调度室按规定内容逐日连续填写,不得隔日、跳日或断日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应釆用蓝黑或碳素墨汁笔书写,不得使用其它墨汁书写或电脑打印:“记录”栏中应连续填写,不得出现空白行、段和页,需要补充的内容应在“备注”栏中书写。

3、施工日志记录应详略得当,突出重点,着重记录与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关的内容, 确保工程质量具有可追朔性。与工程施工和质量形成无关的内容不得写入其中。

4、填写内容至少应包括:

(1)在首页上单独描述本工程的基本概况。主要包括设计概括、主要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开工及竣工日期等。

(2)按施工先后顺序如实记录工程形成的全过程:

1)施工期内每日气候、施工方法、劳力布置、机械配置、施工操作、施工进度和工程地质变化情况。

2)相关工作记录,如现场取样、检测、测量、技术交底等。并应与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核对,防止差、错、漏、缺、误记现象,确保相关资料的一致性。

3)工序检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情况及检查验收结论。

4)每日使用的主要材料规格、数量及检测结果。

5)施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变更设计、主要工程材料代用等所釆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记录。

6)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和处理改进情况记录。

7)停工及原因(停工期间重要事件应记录)。

8)各级管理人员检查的有关工程施工或质量要求,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指令,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9)施工中釆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情况。

5、其他与工程施工和质量形成有关的情况。

(1)施工日志中记录的问题必须有纠正和验证记录,做到问题闭合。

(2)施工日志在形成过程中由工程(点)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保管;形成后由作业处档案(资料)室负责保存。

(3)施工管理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施工日志填写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日志质量。项目部在月度考核和日常检查时对施工日志进行抽查。

4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作为施工管理的原始技术资料;应从:承包合同有关条款、设计图、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施工进度和总工期、使用的施工方法和材质要求等。

1、为了使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了解、掌握工程的内容、设计和工程特点、技术标准、施工方法、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工期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提供书面的技术交底资料。

2、技术交底资料和形成的会议纪要作为施工依据。

3、开工前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有关人员就工程概况、数量、特点、技术标准、技术要点、设计意图、施工顺序、工期、进度安排、施工重点和难点、施工方案及要求、工艺、设备物资供应的安排、安全质量措施以及项目管理体系等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4、在施工中进行技术交底,主要釆取“三工教学”形式,即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讲评的程序,加强过程控制,反复地进行技术交底,由技术人员或工班长负责实施。

5、技术交底方式:

(1) 技术交底应使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内容、操作方法和技术要求。

(2)工班的交底由工班长、工班技术负责人进行全面书面交底,做到人人心中明确自己的职责、岗位、应该做什么、怎样做。

6、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1)合同中有关施工技术管理和监理办法,合同条款规定的法律、法规、经济责任和工期。

(2)设计文件、施工图及说明要点等内容。

(3)单元工程的施工要点,质量要求。

(4)施工技术方案。

(5)工程合同技术规范、使用的工法或工艺操作规程。

(6)材料的特性、技术要求及节约措施。

(7)季节性施工措施。

(8)各部门在施工中的协调配合、机械设备组合、交叉作业及注意事项。

(9)试验工程项目内容的科研项目、四新项目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的技术要求。

(10)施工技术交底应以书面交底为主,包括结构图表和文字说明。交底资料必须详细、准确、直观。

(11)技术交底应形成记录,予以存档。

5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1、项目部实行岗位培训制度,及持证上岗制度。

2、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强制性标准,作业人员必须全面理解和掌握, 并要加强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3、参加施工建设的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应经过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6工序交接及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1、所有工序交接必须坚持做到: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坚决制止未经检查及验收认可,擅自进行下一道施工的行为。

2、对施工全过程尤其对隐蔽工程无条件接受监理的监督、管理。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经质检工程师检测合格后,并按规定时间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未经检查签证不得隐蔽作业。

4、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应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

5、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

6、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施工时,事先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7、质量管理员应认真参加隐蔽工程、关键部位质量检验验收工作。

8、现场技术员在施工日志中详细记录工序交接情况,包括检查人员,检查情况,主要数据及检查结论。

9、工序、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和签认制度。

(1)一个结构物的施工,从施工准备到完工验收,要经过若干个工序、工种的配合施工,包括若干个的施工阶段,就需要对各工序、工种及施工阶段进行控制和检验。

(2)工程质量的检查、申报及签认必须按照从工序、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

10、工序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自检及监理抽样合格,要注意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其实际值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不得超差,一般项目的质量经自检及监理抽样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专门要求外,对于一般项目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合格率要达100%,最大偏差按国家标准要求执行。

(2)工序的检查内容分为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

11、实物检查:

(1)对原材料、配构件的检查

钢材、水泥、地材、预制配构件、钢质配构件、防水卷材等;

原材料、配构件进场检查,是把好施工质量的第一关,现场试验员、专职质检员、单元工程技术负责人首先对该原材料、配构件的合格证、材质证明书、批号、规格、数量进行对照;

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卸货后再根据设计要求、规范、试验要求的标准进行自检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取样,经自检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取样检查合格后,填写工序质量验收记录表,并给予书面签认,才能用于工程施工。

如经任何一道检查不合格,则必须对该批原材料、配构件进行退场处理,并登记台帐在册,严禁该批材料、构件用于本工程。

(2)检查实体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及工程性能

混凝土的强度、填筑压实度等;

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专业检验标准规定的方案进行检查,经现场试验员、专职质检员的检查。

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抽检(按照有关的标准),抽查合格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确认,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如经任何一道检查不合格,则必须对该工序进行返工处理,在本道作业或工序处理完成,再经三检、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严禁违反作业程序进行作业,以经查证将严肃处理。

(3)工程实体的关键几何尺寸

对于有允许偏差的一般项目,当釆用计数检验时,除由专门要求外,合格率要达100%,最大偏差按国家标准要求执行。

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专业检验标准规定的方案进行检查,经现场试验员、专职质检员检查。

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由自检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抽检(按照有关的标准),抽查合格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确认。

如经任何一道检查不合格,则必须对该作业或工序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并经自检、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4)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均要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必须完整,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要符合有关规定;

分部工程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均要验收合格,这也是一项统计汇总工作,要注意核对有没有缺漏的单元工程,各单元工程验收是否正确:

质量控制资料要完整,这也是一项统计汇总工作,主要是检查工序的验收资料,施工操作依据,质量记录是否完整配套,是否反映了质量状况;

有关结构的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项目是否有漏项、检测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结果是否符合验标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由技术负责人进行牵头,填写完成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填写“质量合格”;勘察设计参加分部工程验收的,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填写“同意该分部工程验收”;监理单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填写“同意验收”;不同意验收则应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责令整改,整改完成后签字签认。

(5)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所含的分部工程的质量必须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结果符合验标的规定,感观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单位工程质量的检查是建设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最后一关,分部工程资料、质量控制资料、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感观质量均要符合验标的规定,单位工程才能通过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交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交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堪察设计单位都同意单位工程的验收时,由各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对工程质量负责,并注明年月日。

(6)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的原则

按图施工是施工单位的重要原则,勘察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施工中不得随意改变勘察设计文件。

参加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是指参加工序、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人员,这些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

施工单位是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其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验收标准的规定。

对于重要构筑物的地基基础、特殊结构和系统,在相应阶段,还应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参加验收。

为了保证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监理单位须按验收标准对各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的比例是按分别不应小于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20%的原则制订的,且各检验项目均有具体数量规定。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现场检测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检验(检测、试验)。对于平行检验或见证检验的数量,各验收标准中也有具体规定。

工序质量验收主要是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查验收。只要这些项目的质量达到了本标准的规定,就可以判定该工序合格。

为了保证见证取样检测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可比性和公正性,检测单位应具备有关管理部门核定的资质。对于特殊项目的检测,可由建设单位确定检测单位。

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相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体工程质量而言,应该是比较次要的。但是,对完工后的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整体质量进行一次现场核实。

7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1、技术档案管理要积极响应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严格按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工作,做到边施工、边整理资料,使竣工资料成为工程的真实见证,避免写“回忆录”的现象发生,保证竣工资料一次验收通过。

2、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及提供利用等。各级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均应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施工原始记录,是全管段极重要的基础工作,它包括变更设计记录、材料、构配件、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及处理记录和施工日志等。技术原始记录是评定产品质量、技术活动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及交付运营的重要依据。各施工机构要强化技术原始记录制度,以保证技术管理工作有效地进行。

3、施工过程中重大、关键施工程序,应予以摄影、摄像,并及时整理归档。

4、内业资料管理的内容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与工程管理活动有关的所有文字、 图表、声像、电子文档等,涉及工程管理的各个单位、部门。

5、质量管理部是本工程内业资料管理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管理工作。

6、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环保资料的收集、建档管理工作;负责对各作业处安全、环保内业资料管理的监督、检査。

7、物资设备部负责物资、设备管理资料的收集、建档管理;负责对各作业处物资、设备管理资料的监督、检查。

8、经营合同部负责合同管理、验工计价、计划统计、劳务管理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建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经营合同部资料管理台帐;负责对各作业处合同管理、计划统计、验工计价、劳务管理资料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9、综合办公室负责建设单位、咨询监理及其他单位来往文件、函、会议纪要的收发、登记归档工作;负责配齐工区各部门软、硬件设施,包括电脑、打印机、文件柜、档案盒等。

10、内业资料形成及整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及建设单位、咨询监理的具体要求,做到内业资料“及时、准确、真实、规范、完整”。

8成品防护和交付管理制度

1、严格按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对己完工程和产品在交付前釆取适当的防护和隔离措施,防止交付前的损坏、丢失及污染,注意清洁美观。

2、必要时,根据产品特点制定的防护措施应形成文件。

3、出现特殊情况(如停工),应对成品、半成品等釆取保护措施,做好防护工作并注意验证。

4、在最终检验和试验后,管理部门应釆取保护产品质量的措施,这种包括整洁、安全、消防、治安的防护应延续到建设单位接收为止。

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产品交付工作,工程项目的交付按铁道部和建设单位相关的竣工验收交接办法执行。

6、在自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岀书面报告,按建设单位要求准备验交资料,在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后,办理正式交付、归档工作。

9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建立工程质量事故快报制度。一般质量事故报项目质量管理部部,由项目质量管理部按月上报。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项目领导和质量管理部,由项目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项目、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

(2)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原因初步分析;

(4)釆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6)在2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上报分局技术质量科。

2、项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后,应釆取有效措施,努力减少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好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岀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拍照或录像。

3、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按建设单位规定进行调查,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部、组织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建设单位备案。

4、因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除按第三条规定办理外,还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5、事故处理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应于60天内报建设单位。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处理。

(1)发生质量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而擅自处理者;

(2)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阻碍、干扰调查工作正常进行,以及提供伪证者;

(3)事故发生后使用掩饰手段,未如实上报者;

(4)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

(5)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者。

(6)对事故处罚参照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不低于两者中较重标准。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