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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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证书的通知

2023-07-04 21: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证书的通知

  吉建设〔2023〕8 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吉林省勘察设计资质及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电子化的函》(建办市函〔2020〕487号)要求,我省将启用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书发放范围

  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二、启用时间

  自2023年7月1日起,我省对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启用电子证书,停发纸质证书,企业在新证业务办理时无需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务窗口打印,可自行进入“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版)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初始注册的人员不再核发纸质证书。

  三、证书打印

  登录“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版),进入“执业资格申报系统”模块,点击“注册申报管理”模块下的“二级电子证书管理”模块,点击“查看电子证书”按钮即可下载,每次下载的电子证书使用有效期为180天。(下载流程见附件1)

  四、证书样式

  查询和打印输出的电子证书采用PDF文件格式(见附件2)。

  五、证书使用

  电子证书与同名纸质证书具有相同效力。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实名制、企业资质核准、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执法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管理中应当认可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电子证书。

  六、查询验证

  企业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或访问“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电子证书实时信息。

  在使用电子证书过程中,企业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有疑问和建议,请及时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

  咨询电话:软件公司:010-88018812,88018813

  厅设计处:0431-82752399

  附件:

  1.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证书查询和下载流程

  2.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证书样式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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