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框架柱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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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框架柱构造要求

2024-06-11 02: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6.4.1 考虑到抗震安全性,本次修订提高了抗震设计时柱截面最小尺寸的要求。一、二、三级抗震设计时,矩形截面柱最小截面尺寸由300mm改为400mm,圆柱最小直径由350mm改为450mm。 6.4.2 抗震设计时,限制框架柱的轴压比主要是为了保证柱的延性要求。本条中,对不同结构体系中的柱提出了不同的轴压比限值;本次修订对部分柱轴压比限值进行了调整,并增加了四级抗震轴压比限值的规定。框架结构比原限值降低0.05,框架-剪力墙等结构类型中的三级框架柱限值降低了0.05。 根据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当配箍量、箍筋形式满足一定要求,或在柱截面中部设置配筋芯柱且配筋量满足一定要求时,柱的延性性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因此可对柱的轴压比限值适当放宽。 当采用设置配筋芯柱的方式放宽柱轴压比限值时,芯柱纵向钢筋配筋量应符合本条的规定,宜配置箍筋,其截面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柱截面为矩形时,配筋芯柱可采用矩形截面,其边长不宜小于柱截面相应边长的1/3; 2 当柱截面为正方形时,配筋芯柱可采用正方形或圆形,其边长或直径不宜小于柱截面边长的1/3; 3 当柱截面为圆形时,配筋芯柱宜采用圆形,其直径不宜小于柱截面直径的1/3。 条文所说的“较高的高层建筑”是指,高于40m的框架结构或高于60m的其他结构体系的混凝土房屋建筑。 6.4.3 本条是钢筋混凝土柱纵向钢筋和箍筋配置的最低构造要求。本次修订,第1款调整了抗震设计时框架柱、框支柱、框架结构边柱和中柱最小配筋率的规定;表6.4.3—1中数值是以500MPa级钢筋为基准的。与02规程相比,对335MPa及400MPa级钢筋的最小配筋率略有提高,对框架结构的边柱和中柱的最小配筋百分率也提高了0.1,适当增大了安全度。 第2款第2)项增加丁一级框架柱端加密区箍筋间距可以适当放松的规定,主要考虑当箍筋直径较大、肢数较多、肢距较小时,箍筋的间距过小会造成钢筋过密,不利于保证混凝土的浇筑质量;适当放宽箍筋间距要求,仍然可以满足柱端的抗震性能。 但应注意:箍筋的间距放宽后,柱的体积配箍率仍需满足本规程的相关规定。 6.4.4 本次修订调整了非抗震设计时柱纵向钢筋间距的要求,由350mm改为300mm;明确了四级抗震设计时柱纵向钢筋间距的要求同非抗震设计。 6.4.5 本条理由,同本规程第6.3.6条。 6.4.7 本规程给出了柱最小配箍特征值,可适应钢筋和混凝土强度的变化,有利于更合理地采用高强钢筋;同时,为了避免由计算的体积配箍率过低,还规定了最小体积配箍率要求。 本条给出的箍筋最小配箍特征值,除与柱抗震等级和轴压比有关外,还与箍筋形式有关。井式复合箍、螺旋箍、复合螺旋箍、连续复合螺旋箍对混凝土具有更好的约束性能,因此其配箍特征值可比普通箍、复合箍低一些。本条所提到的柱箍筋形式举例如图5所示。

本次修订取消了“计算复合箍筋的体积配箍率时,应扣除重叠部分的箍筋体积”的要求;在计算箍筋体积配箍率时,取消了箍筋强度设计值不超过360MPa的限制。 6.4.8、6.4.9 原规程JGJ 3—91曾规定:当柱内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超过3%时,应将箍筋焊成封闭箍。考虑到此种要求在实施时,常易将箍筋与纵筋焊在一起,使纵筋变脆,如本规程第6.3.6条的解释;同时每个箍皆要求焊接,费时费工,增加造价,于质量无益而有害。目前,国际上主要结构设计规范,皆无类似规定。 因此本规程对柱纵向钢筋配筋率超过3%时,未作必须焊接的规定。抗震设计以及纵向钢筋配筋率大于3%的非抗震设计的柱,其箍筋只需做成带135°弯钩之封闭箍,箍筋末端的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 在柱截面中心,可以采用拉条代替部分箍筋。 当采用菱形、八字形等与外围箍筋不平行的箍筋形式(图5b、d、e)时,箍筋肢距的计算,应考虑斜向箍筋的作用。 6.4.10 为使梁、柱纵向钢筋有可靠的锚固条件,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的混凝土应具有良好的约束。考虑到节点核心区内箍筋的作用与柱端有所不同,其构造要求与柱端有所区别。 6.4.11 本条为新增内容。现浇混凝土柱在施工时,一般情况下采用导管将混凝土直接引入柱底部,然后随着混凝土的浇筑将导管逐渐上提,直至浇筑完毕。因此,在布置柱箍筋时,需在柱中心位置留出不少于300mm×300mm的空间,以便于混凝土施工。对于截面很大或长矩形柱,尚需与施工单位协商留出不止插一个导管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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