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报审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及编制要求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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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报审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及编制要求的规定》的通知

2024-06-24 07: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印发《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报审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及编制要求的规定》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建筑施工图设计是建设工程设计中的重要阶段,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核的重要内容,是规划实施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严格执行设计规范,保证申报建筑施工图纸的质量,提高规划审批效率,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审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及编制要求的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对于未执行该《规定》、未达到技术设计深度及编制要求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我局将视具体情况,作出不予受理、退回等处理;对于屡次违反《规定》的设计单位,我局将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建议在规划设计资质年核中作出相应处理。     该《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执行。

                                          无锡市规划局                                     二〇〇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报审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及编制要求的规定

一、建筑工程总平面图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3、绘制在1/500、1/1000、1/2000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制图单位为米。 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场地四界及周边规划控制线的坐标; (2)规划控制线(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红线、城市绿地控制线、微波通道控制线、高压走廊控制线、规划河道控制线、风景区保护范围控制线、文物保护范围控制线等); (3)拟建建筑的位置(地下室、化粪池范围应以虚线表示),外围尺寸及轴号、名称、层数、设计标高(统一按黄海标高定); (4)拟建建筑退缩周边道路、相关建筑、河道、高压线、地物、名木古树及各类规划控制线的间距; (5)相关的建筑、地物、名木古树等; (6)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布置等; (7)经济技术指标(须有详细分类指标及总指标)。 5、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资质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 二、建筑工程单体施工图 (一)平面图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比例尺、图签等。 3.图纸比例一般为1/50-1/200(图纸幅面规格不超过2种),制图单位为毫米。 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标注各层面积数据,公建配套部分的面积数据、各功能用房面积数据 (2)停车库应标明车辆停放位置、停车数量、车道、行车路线、出入口位置及尺寸、转弯半径和坡度; (3)墙、柱(壁柱)、轴线和轴线编号、门窗、门的开启方向,注明房间名称及特殊房间的设计要求(如防止噪音、污染等); (4)轴线间尺寸(外围轴线应标注在墙、柱外缘)、门窗洞口尺寸、墙体之间尺寸、外轮廓总尺寸、墙身厚度、柱(壁柱)截面尺寸; (5)电梯、楼梯(应标注上下方向及主要尺寸)、卫生洁具、水池、台、柜、隔断的位置; (6)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无障碍设施、设备管井(含检修门、洞)、烟囱、垃圾道、雨污水管、化粪池位置及尺寸; (7)室外地坪标高及室内各层楼面标高; (8)首层标注指北针、剖切线、剖切符号; (9)平面设计及功能完全相同的楼层标准层可共用一平面,但需注明层次范围及标高,根据需要,可绘制复杂部分的局部放大平面图; (10)建筑平面较长较大时,可分区绘制,但须在各分区底层平面上绘出组合示意图,并明确表示出分区编号; (11)屋顶平面应表明冷却塔等设施的位置及尺寸。 5.盖有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资质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 (二)立面图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比例尺、图签等。 3.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l/300,制图单位为毫米。 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建筑物两端轴线编号;     (2)立面外轮廓、门窗、雨篷、檐口、女儿墙、屋顶、阳台、栏杆、台阶、踏步、外立面装饰构件;     (3)应注明外墙颜色材料;     (4)总高度标高、屋顶女儿墙标高,室外地坪标高;     5.盖有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资质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 (三)剖面图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比例尺、图签等。     3.图纸比例与立面图一致,制图单位为毫米。     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内墙、外墙、柱、内门窗、外门窗、地面、楼板、屋顶、檐口、女儿墙、楼梯、电梯、阳台、踏步、坡道、地下室顶板覆土层等;    (2)总高度尺寸及标高(建、构筑物最高点),各层高度尺寸及标高,室外地坪标高。     5.盖有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资质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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