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委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2022年修订)》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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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结合近年来我市在建设工程管理方面的要求,现对《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2019年修订)》中的1.3法律、2发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等四个方面的合同条款进行修订补充,现予以颁发,自2022年8月10日起实施。协议书及通用合同条款两部分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执行。对本通知执行过程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反映。 市建委原颁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杭建市〔2020〕25号)同日起停止使用。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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