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住建局关于全县房屋建筑等冬季停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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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住建局关于全县房屋建筑等冬季停工工作的通知

2023-05-22 05: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3、 值班人员生活用电、用气、取暖等要重点检查,更换有隐患的电线及其他设施,按照规范使用电器、燃气、取暖等设备,确保用电用气安全。

4、 各停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建设单位每周至少检查施工单位值班值守情况一次,施工单位每天检查一次值班值守情况。值班人员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巡逻,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5、 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

6、 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集中存放,做好登记,采取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7、 正在基坑开挖与支护阶段的工程,基坑(槽)内做好排水措施,避免造成塌方,并加强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

8、 尚在进行基坑降排水的工程,要采取措施停止降水,不能停止降排水的,报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做好相关防护工作,加强周边环境以及基坑观测、检测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发现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9、 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管理规定。

10、 严禁施工现场使用火炉取暖。

五、强化预拌混凝土企业冬季施工监管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做好冬季施工项目的商砼生产供应工作,生产的商砼必须达到冬季施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条件,不具备冬季生产混凝土的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冬季施工的重点民生工程,预拌混凝土企业上报冬季施工方案、混凝土强度型号、用量、浇筑部位、配合比设计单及施工项目名称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登记,我局将对备案登记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核查,核查合格后方可供应混凝土,未履行备案程序的预拌混凝土企业一律不准供应混凝土,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六、加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由企业负责人带队,对项目部发放工资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付清农民工工资,在工人离场前及时支付,杜绝群体性讨薪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局联合县劳动监察大队,对县域内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清查。

七、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管控

按照住建部下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持续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配足配齐防疫物资、设备设施及卫生用品。明春复工 时,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管控,建立务工人员出入登记台账,经核实“健康码”无误和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八、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冬季停工期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除值班、门卫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滞留,值守人员务必采取防火、防盗、防中毒措施。每个值班岗位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两组,每组不得少于两人,避免因疲劳值班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记录,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 。要教育值班人员熟知安全制度、工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逐级上报。

11月30日前, 我局将对所有建筑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临时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大气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值班和交接班安排、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对于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我局跟踪盯办,督促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 年11月18 日

▋来源:靖远住建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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