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资讯】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廉洁自律十不准 【每日资讯】

【每日资讯】

2024-07-17 14: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严把职业道德关。工程管理人员要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道德进行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的管理。对于工程建设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纠正,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

严把监督处置关。重点对建设管理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实施全面监督。加强对工程建设立项、招投标、工程实施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腐败行为,凡违反工程建设廉政制度的有关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廉政“十不准”制度

(一)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二)不准利用职权向工程承包单位推销或指定使用材料、设备。

(三)不准接受有关业务单位的宴请及其他消费性活动。

(四)不准向有关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要挟,刁难业务单位,或在有业务关系的施工单位中兼职谋私利。

(六)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以其它形式向施工单位索取报酬,回报、补贴。

(七)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承包商推荐分包单位和物资设备,为个人谋取私利。

(八)不准为施工单位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处理而说情、打招呼。

(九)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友等向施工单位进行营利性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十)不准利用职权占用相关单位车辆

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