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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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洛镇

2023-07-12 19: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地名由来:平洛镇因镇政府驻平洛村而得名。

2023年4月,陇南市人民政府命名平洛镇为2022年度陇南市卫生乡镇。

自然环境:平洛镇位于县城西北部30公里处,总土地面积17.71万亩,耕地面积2万亩。平均海拔1458米。年平均降雨量570毫米,年平均气温13.5°C,全年无霜期215天。

行政区划:辖15个村民委员会。

人口情况:乡镇总户数2832户,乡镇总人口11016人,乡镇从业人员5515人。

六通情况:15个村全部通电、通邮,12个村通电话,11个村通公路,14个村通自来水。

文教卫生:有各类学校15所,教师85人,在校学生1868人。有医院、卫生院1所,医生13人,病床6张。

名优特产:花椒、核桃

旅游景点:明月山.

平洛龙凤桥

平洛龙凤桥位于康县平洛镇团庄壹天门间沟上,是康县境内唯一的古代木结构桥梁。初建于明洪武三年 (1370)。清光绪三年 (1878)进行过修缮。桥廊亭五间,全长16米,宽3.3米,高3.6米,

历史沿革:

西汉时,置平乐(洛)道,属益州刺史部武都郡。

东汉永和五年(140年),废平乐道。

北魏太和四年(480年),置平洛县,归属梁州修城郡。

北周建德元年(572年),属武州。

明朝时期,置平洛驿。

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置平洛铺。

民国十八年(1929年)康县初建,置平洛乡。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月,设平洛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改为平洛镇。

1949年12月,康县解放后,设立平洛区,在区驻地复设平洛乡。

1958年11月,废区、乡,建立平洛公社。

1961年12月,在公社驻地复设平洛区。

1968年6月,撤区留平洛公社。

1983年12月,平洛公社改平洛乡。

1985年9月,平洛乡撤乡设镇,改为平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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