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税法计算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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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税法计算公式
应 纳 增 值 税 额 的 计 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销项税额
=
销售额
×
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 +
税率
对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扣除率为 10 %。公式 是:进项税额
=
买价
×
扣除率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 23 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
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当月全部进项税额
×
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 ÷ 当 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征收率( 6 %)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 按下列公式计算其 销售额:
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 +
征收率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消费税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税率
二、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
(一)从量计征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
×
单位税额
(二)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税率
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的价款 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 在计算消费税时, 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 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 1 +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三)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利润 ÷ 1 -消费税税率
(四)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
=
材料成本
+
加工费 ÷ 1 -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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